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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刘杰生)2019-03-3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杰生)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

者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2018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其中现场出

席 1 次,通讯出席 14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 2018 年度的所有议案

进行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人因另有安排,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18 年内,本人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召集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应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就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认真进行审议,作出

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事项均认真审议、客观分析作出

决策,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提

出反对或异议。

    本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类型
     时间                                事项
                                                                          郭飏   沈肇章     刘杰生 魏天慧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本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同意    同意       同意    /
                 案
 2018年3月27日 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安桥国光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同意   同意   同意    /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和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2018年4月10日 对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
 2018年6月22日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
                 关于拟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
 2018年7月14日 关于厘定郝旭明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同意   同意   同意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同意   同意
 2018年8月20日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意
                                                                             /     同意   同意   同意
                 见
                 关于广州锂宝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暨或有股权回购及对外担保的
2018年10月12日                                                               /     同意   同意   同意
                 议案
2018年10月23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同意   同意
2018年11月24日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同意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

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18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一直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持续、规范的进

行信息披露。2018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82 份。公司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

投资者,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8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通过履行上述职责并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健全及完善,财务管理稳健,日

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2018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等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

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18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 年本人将以秉承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刘杰生

                                              联系邮箱:liujiesheng@bdo.com.cn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