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
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光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何伟成、郑崖民、周云发、谢守华、秦胜基及肖庆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
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何伟成为公司总裁,续聘郑崖民、周云发、谢守华、秦胜基为公司副
总裁,续聘肖庆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工作职责与公司的发展状况,其制定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
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提升投
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必要性及
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路、杨格、冀志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