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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
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年利率不高于 6%(实际借款金额及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
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航空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施雷先生、齐雁兵先生、
高逢春先生和马珂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
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