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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9-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002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晓峰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 82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6

第五节 后续安排.............................................................................................. 17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7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29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37

财务顾问声明...................................................................................................... 38

备查文件.............................................................................................................. 39

附表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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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宁波华翔/上市公司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峰梅       指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周晓峰
华翔集团                      指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劳伦斯/劳伦斯             指   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华翔集团持有的宁波华翔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5,784,862 股股票的行为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关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第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第 1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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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名称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周晓峰
       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30225784314525Q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对外投资;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
                          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物业服
                          务、企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经营范围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汽车零部
                          件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
       经营期限           2006 年 0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7 日
       主要股东           周晓峰、张松梅
       通讯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


    2、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资产与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夫妻关系
                         周晓峰                             张松梅


                             80.00%                               20.00%



                                        宁波峰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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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峰梅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宁波峰梅的控股股

东周晓峰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6.97%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周晓峰

先生,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80.00%股份。

    周晓峰先生,男,1969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22519691118101X,住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

安路 82 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周晓峰曾任宁波市邮电局技术员,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宁波华翔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省象山县人大代表、十大杰出青年

企业家。现任宁波华翔董事长。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

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峰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

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周晓峰控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3,004.72                      汽车内饰件、金属件
                                                 16.97%
                                                 宁波峰梅控股
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32,736.25                      汽车内饰件、金属件
                                                 100.00%
                                                 宁波峰梅控股
宁波峰梅树脂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3,000                       暂无实际经营业务
                                                 100.00%
                                                 宁波峰梅控股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200                          不动产租赁
                                                 100.00%
                                                 宁波峰梅控股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20,521.63                          不动产租赁
                                                 100.00%
                                                 宁波峰梅控股
长沙市峰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0                          无实际经营
                                                 90.00%
                                                 宁波峰梅持股
宁波和真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1,249.73                       暂无实际经营业务
                                                 70.00%,周晓
                                             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峰持股 30%
                                                      宁波峰梅控股           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
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                  6,000
                                                      85.18%                   产品的生产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峰梅参股的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宁波峰梅参股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及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10.00%             汽车备件仓储物流业

    4、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宁波峰梅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宁波峰梅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的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5,206.03                    23,593.86                20,601.20
   总负债                      34,072.83                     3,658.95                 2,930.45
   净资产                      21,133.20                    19,934.91                17,670.75
 资产负债率                      61.72%                       15.51%                   14.22%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273.75                     2,164.01                 7,302.43
   净利润                       1,357.89                     2,089.85                  -158.25
净资产收益率                      6.61%                       11.11%                   -0.83%

    5、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取得其他
         性                                         长期居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别                                          住地
                                                                  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兼总
周晓峰   男    中国      33022519691118XXXX          上海               无
                                                                                        经理
 张力    女    中国      13080219721128XXXX          上海               无              监事


    6、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相关处罚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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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峰

持有宁波华翔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在境内、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达到或超过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1)姓名:周晓峰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33022519691118 XXXX

    (5)住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 82 号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7)邮编:201204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最近五年主要从事的职业、职务

    最近五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主要从事的职业和职务如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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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职务            主营业务              注册地     产权关系
                                      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
               宁波华翔                                        浙江省宁波市
2011 年 1 月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
               电子股份    董事长                              象山县西周镇    16.97%
至今                                  内外饰件、金属件和汽
               有限公司                                        象西开发区
                                      车电子部件
               宁波峰梅    执行董                              浙江省象山县
2011 年 1 月
               实业有限    事兼总     股权投资                 西周机电工业    80.00%
至今
               公司        经理                                园区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以来不存在受到

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

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参见“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除持有宁波华翔 16.97%

股份外,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的情

况。
                                                 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夫妻关系
                           周晓峰                        张松梅



               16.97%                80.00%                    20.00%


                                            宁波峰梅


                          宁波华翔


   宁波峰梅为周晓峰控制的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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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周晓峰先生为宁波华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6.97%

的股权,通过其控制的宁波峰梅协议受让华翔集团持有的 6.75%上市公司股票,

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72%股权,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有利于其

更加集中、专业化支持、管理其所投资的相关行业资产,上市公司在资本运营、

行业整合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

支持,从而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

减少其在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

过各种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9 月 20 日,宁波峰梅股东会同意宁波峰梅受让华翔集团协议转让的

宁波华翔 35,784,862 股流通股股份(占宁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6.75%),并作出书

面决议。

    2016 年 9 月 20 日,华翔集团股东大会同意向宁波峰梅协议转让华翔集团持

有的宁波华翔 35,784,862 股流通股股份(占宁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6.75%),并作

出书面决议。

    2016 年 9 月 20 日,宁波峰梅与华翔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

有的宁波华翔 35,784,862 股流通股股份(占宁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6.7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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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1、宁波峰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峰梅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周晓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晓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9,936,799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 16.97%,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晓峰


                                               16.97%


                                     宁波华翔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峰梅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5,784,862 股,占宁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6.7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

晓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直接持有宁波华翔 89,936,799 股股份,占宁

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16.9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宁波华翔

125,721,661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3.7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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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人
宁波峰梅                      0             0.00%               35,784,862             6.75%
周晓峰             89,936,799              16.97%               89,936,799            16.97%
合计               89,936,799              16.97%          125,721,661                23.72%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夫妻关系
                                  周晓峰                            张松梅


                                             80.00%                      20.00%


                                                    宁波峰梅

                     16.97%                             6.75%


                                  宁波华翔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

       2016 年 9 月 20 日,宁波峰梅与华翔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并经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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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

    华翔集团持有的宁波华翔 35,784,862 股流通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6.7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其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002048,其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610258383W。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共计 35,784,862 股股份,占标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6.75%。

    经协商,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35,784,862 股股份(占标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6.75%)。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定价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每股人民币 19.17 元,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685,995,804.54 元(大写:陆亿捌仟伍佰玖拾玖万

伍仟捌佰零肆元伍角肆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

行。

       2、支付方式

    (1)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

    (2)受让方自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股份转让价款的

30% , 即 人 民 币 205,798,741.36 元 , 剩 余 70% 的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即 人 民 币

480,197,063.18 元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四)股权过户

    转让方应于本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向受让方出具经在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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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的证明文件。

    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查询

拟转让股份的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临时保管手续,获得股份证明文件和临时保

管确认函。

    在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生效后,各方应及时共同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

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

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受让方按其所受让的标的股份比例享有及承担标的公

司基准日的利润或风险及亏损(含标的股份交割日前该股份对应享有和分担的标

的公司债权及债务)。

(五)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

    1、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标的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予以诉讼。

    2、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

义务、保证、承诺、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他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他方

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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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生效及其他

    协议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协议书自转让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份转让过程涉及的税费根据规定由双方自行承担。

    对于本次股份转让过程额外增加的信息披露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各方所各

自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协议书一式六份,各方分别各持一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各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受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等情形。宁波峰梅本次协议受让也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6]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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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共计支付资

金 685,995,804.54 元。该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本次认购

的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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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后续安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

    2015 年 12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峰梅受让华翔集团所持有的宁波劳

伦斯 100%的股份。宁波劳伦斯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

业竞争问题,为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晓峰出具了《关于消除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承诺自成为宁波劳伦斯控股股东之日起 3 年内,通过并购重组等

方式将宁波劳伦斯纳入至宁波华翔体系内,从而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16 年 3 月 22 日,宁波华翔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将劳伦斯纳入宁波华翔体系内。2016

年 4 月 20 日,宁波华翔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016 年 7 月 26 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 51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

议,宁波华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通过。

    2016 年 7 月 26 日,宁波华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件的议案》,决议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

项。

    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履行上述承诺,继续

推进将劳伦斯纳入宁波华翔体系之内的资产重组事宜,从而导致对上市公司业务


                                            1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组的可能性。

    除上述安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及上市公司暂无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是,从增

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尚无对上市公司现

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

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

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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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

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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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经营

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继续维持宁波华

翔的独立性,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

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

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核查

(一)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峰梅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宁波劳伦斯作为宁

波峰梅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金属件的生产与销售,与宁波华翔

的相关业务具有重合性,构成同业竞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应安排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5 年 12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华翔集团所持有的宁波劳伦斯 100%

的股份。宁波劳伦斯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为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晓峰出具了《关于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自成为宁波劳伦斯控股股东之日起 3 年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将宁波劳伦

斯纳入至宁波华翔体系内,从而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峰梅作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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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承诺:

    “1.除宁波劳伦斯外,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宁

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今后不会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从事与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现在所从事的以及将来

按照发展需要开展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3.本公司有任何可能与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

司立即书面通知宁波华翔,并在上述通知发出后 30 天内,按照宁波华翔或其下

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宁波华翔或其下属

企业。

    4.本公司在持有宁波华翔的股份期间及自不再持有股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承诺持续有效。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由此给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作出

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

晓峰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除宁波劳伦斯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

何与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保证今后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宁波华翔

及其下属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本人有任何可能与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立

即书面通知宁波华翔,并在上述通知发出后 30 天内,按照宁波华翔或其下属企

                                         2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宁波华翔或其下属企业。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持有宁波华翔期间,或担任宁波华翔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前述职务十二个月内,本承诺持续有

效。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宁波华翔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作出全

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关联方

       (1)关联法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关

联方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宁波峰梅树脂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全资子公司
  2       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宁波峰梅全资子公司
  3       宁波和真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控股子公司
  4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全资子公司
  5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全资子公司
  6       长沙市峰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控股子公司
  7       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宁波峰梅控股子公司

      (2)关联自然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

      2)直接或间接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关联方姓名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张松梅                                    20%              直接持股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详见“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5、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

        前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未经审计)
NEC 公司                    原材料               2,190.15              4,919.27              662.97
NAS 公司                    原材料                  358.31              950.22                    -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                           -                -              207.02
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
                             模具                   644.80                    -                   -
公司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未经审计)
宁波劳伦斯汽车饰
                    汽车零部件                      0.45                  72.20               60.28
件有限公司
宁波劳伦斯北方汽
                    汽车零部件                           -                28.35                   -
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
                    汽车零部件                           -                    -              540.26
公司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 年 1-6 月确
                              租赁资产                            2015 年度确认          2014 年确认确
出租方名称                                   认的租赁费(未
                                种类                              确认的租赁费           认的租赁费
                                             经审计)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厂区                    514.07           1,022.49                285.11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设备                         -                   -               432.00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
                               办公楼                   108.30            326.28                 326.68
公司

       (4)其他关联交易(2016 年 1-6 月发生额未经审计)

       2015 年应支付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水电费用 588,399.25 元;2016 年 1-6

月向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支付代付水电费 1,652,258.27 元。

       (5)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未经审计)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宁波劳伦斯北
             方汽车内饰件                                  33.17         1.66               -            -
             有限公司
             宁波劳伦斯汽
应收账款
             车饰件有限公            1.78        0.09       0.24         0.01            1.94         0.10
             司
             宁波峰梅实业
                                                                  -          -           0.39         0.02
             有限公司
             沈阳峰梅塑料
预付款项                                 -          -      41.81             -              -            -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     宁波峰梅实业
                                         -          -             -          -           1.97         0.10
款           有限公司

       (6)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未经审计)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NEC 公司                                       455.77             680.18                506.44
           NAS 公司                                                          37.28                       -
应付账款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425.57                      -          2,587.59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21.21


                                                   2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             442.8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之间关联交易的相应安排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峰梅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宁波华翔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大会

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宁波华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

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方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

宁波华翔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宁波华翔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给宁波华翔及其控股

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宁波峰梅的实际控制人周晓峰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宁波华翔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大会

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宁波华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

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方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宁

                                          2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波华翔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宁波华翔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给宁波华翔及其控股

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2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

宁波华翔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宁波华翔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宁波华翔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

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作出对拟更换宁波华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

    2016 年 3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宁波劳伦斯 100%股权事宜进行约定1。

    2016 年 6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注 1: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通过证监会审核,该协议未生效。1


                                              2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宁波劳伦斯 100%股权事宜进行补充

约定2。

     2016 年 9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华翔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翔集团持有的宁波华翔 35,784,862 股股

票事宜进行约定。

     除上述签署协议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

契或者安排。




   注一
       注 2:该协议系主协议之补充协议,因主协议未生效,该补充协议亦未生效。2


                                                2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

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2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宁波峰梅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761,447.89         35,199,463.08         18,029,679.91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850,000.00         22,000,000.00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63,863,435.17         26,334,456.80           3,699,774.80
预付款项                                     4,922,924.51          7,860,486.88            63,902.08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5,123,894.44         15,249,367.74         30,350,579.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115,003,011.51                461.00           2,108,480.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246,674,713.52        106,494,235.50         76,252,416.4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150,2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107,555,038.26         17,374,624.22         22,633,069.27
在建工程                                                           4,605,312.83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88,521.08                                            -



                                                 3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7,822,310.56       4,663,367.87     4,778,147.87
开发支出                                                                       1,664,478.25
商誉                                      30,778,109.56                                   -
长期待摊费用                               3,287,647.46         613,107.85      683,855.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76,405.08       2,187,980.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7,6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385,632.00     129,444,393.05   129,759,551.28
资产总计                                 552,060,345.52     235,938,628.55   206,011,967.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71,844,612.90       2,500,197.08     4,848,502.41
预收款项                                  18,488,279.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职工薪酬                              15,871,364.38       1,213,585.22      275,399.31
应交税费                                  -3,206,040.57       4,984,309.06      855,465.18
应付利息                                      88,748.67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37,641,378.81      27,891,387.67    23,325,095.82
应付分保账款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261,728,344.16      36,589,479.03    29,304,462.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9,000,000.00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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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000,000.00                  -                 -
负债合计                                  340,728,344.16      36,589,479.03     29,304,462.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5,000,000.00     165,000,000.00    165,000,000.00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26,242,558.17      34,073,959.34     11,458,588.5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1,242,558.17     199,073,959.34    176,458,588.55
少数股东权益                               20,089,443.19         275,190.18       248,916.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332,001.36     199,349,149.52    176,707,504.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2,060,345.52     235,938,628.55    206,011,967.68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2,737,534.66     21,640,063.15    73,024,320.9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65,976,700.08     21,640,063.15    73,024,320.92

其他业务收入                                  6,760,834.58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8,775,609.52     23,561,354.99    76,978,569.51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38,753,456.70     10,252,847.10    59,161,968.16

其他业务成本                                  5,011,686.2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7,722.83        347,595.31      371,803.55

销售费用                                      2,552,937.67         44,503.02     2,258,370.72

管理费用                                     18,454,761.31      9,939,367.47     7,920,781.78



                                                3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费用                                       1,081,666.17       -156,092.06      398,653.88

资产减值损失                                   2,393,378.57      3,133,134.15    6,866,991.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86,563.42        814,278.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348,488.56     -1,107,013.57    -3,954,248.59

加:营业外收入                                   667,693.91     22,023,235.30    2,426,860.73

减:营业外支出                                   129,951.68        441,609.75       48,490.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7,353.3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886,230.79     20,474,611.98    -1,575,878.04

减:所得税费用                                 1,307,374.96       -423,907.97        6,607.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578,855.83     20,898,519.95    -1,582,48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349,285.40     21,395,183.56      476,451.52

少数股东损益                                   2,229,570.43       -496,663.61    -2,058,936.7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

八、综合收益总额                              13,578,855.83     20,898,519.95    -1,582,48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349,285.40     21,395,183.56      476,451.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29,570.43       -496,663.61    -2,058,936.77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1,846,331.82     36,412,833.12   75,513,766.2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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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414.19                          239,914.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74,191.25      6,830,672.59     104,017,089.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513,937.26     43,243,505.71     179,770,769.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856,237.56      5,268,744.78      55,772,303.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651,188.20      3,487,624.48       6,426,464.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00,389.50      3,969,632.05       5,242,388.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20,875.65      1,791,765.79      72,816,601.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428,690.91     14,517,767.10     140,257,75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85,246.35     28,725,738.61      39,513,011.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850,000.00     87,000,000.00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386,563.42        814,278.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2,610,116.06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846,679.48     87,814,278.27       3,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3,316,969.89     12,519,945.08          58,404.60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0,335,580.00     86,850,000.00      9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652,549.89     99,369,945.08      90,188,40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805,870.41    -11,555,666.81     -87,188,404.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0,000,000.00        5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87,425,918.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000,000.00        500,000.00     107,425,918.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0,809.93             605.11       730,5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900,809.93        500,605.11      78,770,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099,190.07             -605.11    28,655,418.87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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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15,602.46              316.48       -57,710.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05,831.53     17,169,783.17    -19,077,684.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967,279.42     18,029,679.91    37,107,364.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761,447.89     35,199,463.08    18,029,679.91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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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

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

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

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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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周晓峰

    签章:




               签署日期:    2016    年 9     月 22 日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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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报

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夏磊                            张艺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况雨林_______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6 年 9   月 22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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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名单

及其身份证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5、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及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情况

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宁波华翔股票的自查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0、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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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
                                                    地

 股票简称       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       00204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区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对境                                         人是否拥有境
                是□否√                                           是□否√
 内、境外其他                                       内、外两个以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持股                                       上上市公司的
 5%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种类:直接持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9,936,799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6.97%
 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种类:增持变动数量:35,784,862 变动比例:6.75%
 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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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是√否□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     是√否□
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否√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否□
第五十条要求
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否□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否□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否√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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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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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周晓峰

   签章:




   签署日期:   201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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