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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国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7-01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紫光国微
证券代码:0020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金珠西路 158 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 2-8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北航致真大厦 B 座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紫光国

微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紫光国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2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紫光国微、上市公司   指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为紫光国微控股股东
西藏紫光春华

紫光集团             指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一中院依法指定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暨紫光集团
紫光集团管理人       指
                          等七家重整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关联公司,即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企业、紫光集团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
                     指
等七家企业                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
重整计划             指
                          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 01 破申 391 号
本次重整             指   《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的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
                          重整案

                          因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执行重整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减少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伟国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拉萨金珠西路 158 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 2-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321397563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
                    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
                    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创业投资(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
                    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2 月 9 日 至 2045 年 2 月 8 日

股东情况            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赵伟国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紫光国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1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1)京 01 破 128 号之二《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

终止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送达紫光集团管理人。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春华持有的 38,775,668 股紫光国
微股票(占总股本的 6.39%)属于本次重整偿债资源,将根据债权人方案选择情
况直接抵偿给债权人或提存至紫光集团管理人证券账户。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
行重整计划导致西藏紫光春华持有的紫光国微股票数量减少 38,775,668 股(占
总股本的 6.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春

华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紫光春华持有紫光国微 196,562,600 股股份,占紫光

国微总股本的 32.39%。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紫光春华持有紫光国微 157,786,932 股股份,占紫光

国微总股本的 26.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1 年 7 月 16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紫光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1 年 8 月 2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

并指定紫光集团管理人担任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 年 1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1)京 01 破 128 号之二《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

终止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送达紫光集团管理人。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春华持有的 38,775,668 股紫光国

微股票(占总股本的 6.39%)属于本次重整偿债资源,将根据债权人方案选择情

况直接抵偿给债权人或提存至紫光集团管理人证券账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 38,775,668 股紫光国微股

票已完成划转工作,其中 10,329,221 股(占总股本的 1.70%)已直接登记至相关

债权人名下,28,446,447 股(占总股本的 4.69%)已提存至紫光集团管理人开立

的证券账户。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持有紫光国微 157,786,932 股,占紫光国微总

股本的比例为 26.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紫光国微股份不存在限售、

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入或卖出紫光国微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亦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无终西街 3129 号
名称                                               所在地
股票简称          紫光国微                         股票代码     002049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拉萨金珠西路 158 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
                  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义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内综合办公楼西 2-8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为       上市公司实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紫光国微控股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96,562,600 股                持股比例:32.39%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变动数量:38,775,668 股             本次变动比例:6.39%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157,786,932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6.00%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14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15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