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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针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事项,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
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二、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库存股,后续根据公司发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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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
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方案。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沈玉平、张亚平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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