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19-12-2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现对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公司(含子公司)2020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
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含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
需要,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
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
道工程项目线路用防腐钢管及热煨弯头采购运输项目(二次)因公开招标
形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了开远-蒙自支
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线路用防腐钢管及热煨弯头采购运输项目(二次)
的招标工作,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
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
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
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杨 勇 杨先明 和国忠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