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对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核
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日常监督、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加强
风险管控,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
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就
公司 2020 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2020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符合《公司章程》和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
程项目线路用防腐钢管及热煨弯头采购运输项目(二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了开远-蒙自支线天
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线路用防腐钢管及热煨弯头采购运输项目(二次)的招标工
作,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且招标机构选择适当,招标程序严谨,招
标结果公正,中标价格合理,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 勇 杨先明 和国忠
2019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