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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能投: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2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

     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3 月 26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红河
 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同意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邮储银行红
 河州分行申请开远-蒙自支线 2.3 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 15 年(含宽限期 3
 年),利率为浮动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方式,并同意云南省天
 然气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0MA6K7N4E7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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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舒云松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9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9 月 21 日至 2066 年 09 月 20 日
    住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毓秀路湖畔花园二期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运营;天然气项目咨询和工程建设;设备、物资
的采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6,076.07 万元、负债总额 23,965.42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12,110.65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60.86 万元,利润总额 445.77 万元,净利润 333.04 万元。
    三、开远-蒙自支线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起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开远末站,途径蒙自市,止于蒙自市与文山
州交接处,线路全长约 85km,本工程线路分为一条干线和一条支线,干线起于开
远市开远分输清管站,经大黑能分输清管站,止于红河州蒙自市与文山州文山市
交界处,干线线路长度约为 63.75km,途经红河州开远市、蒙自市 2 个县级市;
支线为大黑能分输清管站至蒙自末站,线路长度约为 21.32km,位于蒙自市境内。
项目新建站场 2 座(蒙自末站、大黑能清管站),2 座监视阀室,管径为 DN400,
设计压力为 6.3MPa,设计输量 4.86 亿方/年。
    该项目核准总投资 32,959 万元,其中 30%即 9,959 万元为企业自筹资本金,
70%即 23,000 万元为银行借款解决;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2,874 万元,建设期流动
资金 85 万元。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授信额度 2.3 亿元内实际提用的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落实后续建设资金,
保障开远-蒙自支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促进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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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
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
保,有利于保证开远-蒙自支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
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
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它说明
    本次银行授信主体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用款主体为红
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责任的履行与实际提款
额对应。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0,986.5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7%;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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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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