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2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下午2:30至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 30 至11:30,下午 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一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18,375,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196%。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1,789,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5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86,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3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表2人,代表股份5,750,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3人,代表股份6,586,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暨云南省 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14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60%;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108,2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股份2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06%;弃权股份0股。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杨勇先生、杨先明先生、和国忠先生分别作了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伍志旭、汤昕颖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0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