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就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的保障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监高责 任险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 勇 杨先明 和国忠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