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20-07-1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
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
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保证开远-蒙自支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推
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省天然气
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 勇 杨先明 和国忠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