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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能投: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的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4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泸

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2 月 6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申请 6900 万元委托贷款暨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为多渠道满足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同意红河公司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申请 6900 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 60 个月,利率较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
浮 25%,贷款用途为红河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并同意
公司为红河公司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9-111)、《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清洁
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申请 6900 万元委托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5)、《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3)详见 2019 年 12 月 7 日、2019 年 12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的议案》。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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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为促成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泸
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尽快落地,同意天然气公司向中国清洁发展
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名云南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云南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云南省天然气
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复〔2016〕55 号),云南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将其名称变更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云
南省天然气资源调控平台,负责推进全省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市场推广、产业
培育等工作 。
       2019 年 12 月 9 日、12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解决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然气公司”)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公司天然气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天然气公司通
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云南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天然气基金”),天然气基金以天然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110,556.67 万元为基础(最终评估值以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
准),以货币形式向天然气公司增资 10 亿元。增资完成后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00,000.00 万元增加至 190,451.35 万元,公司持有天然气公司 52.51%的股权,天然
气基金持有天然气公司 47.49%的股权。天然气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天然气
基金本次增资款 10 亿元并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如
下:
       名称: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059487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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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键
    注册资本: 壹拾玖亿零肆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01 月 08 日至 2063 年 01 月 07 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690 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 B1 栋 4 楼 410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 M100、
燃料油 280、燃料油 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泸西-弥勒-开远支线项目基本情况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0MA6K7N4E7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学东
    注册资本: 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 2016 年 09 月 21 日
    住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毓秀路湖畔花园二期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运营;天然气项目咨询和工程建设;设备、物资的采
购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红河公司资产总额 40,558.35 万元,负
债总额 25,410.38 万元,净资产 15,147.97 万元; 2020 年 1-5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
元,净利润 48.4 万元。
    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由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取得项目核准,并
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项目主体变更手续,变更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红河公司。
该项目起于曲靖市陆良县与红河州泸西县县界边缘,终止于开远市开远末站,线路全
长约 156.83km,共设 3 座分输站及 7 座监控阀室,管径为 406.4mm,设计压力 6.3MPa,
设计输量为 5.95×108Nm3/a。项目核准总投资 62,363 万元,其中 40%即 24,9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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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企业自筹资本金,60%即 37,400 万元为银行借款解决;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62,236
 万元,建设期流动资金 127 万元。截至 2020 年 5 月底,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 29,627.68
 万元。
    四、还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中国清
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5 年期本金 6,900 万元项目贷款批复。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管理中心作为委托人,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受托人,将 6,900 万款项用委托贷款的形
式发放至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
项目建设。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承诺:如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到期无法偿还
 该笔贷款本金及利息,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天然气公司此次为红河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
 款担保承诺函,旨在满足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促成泸西-弥勒
 -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尽快落地,有利于多渠道满足红河公司泸西-弥勒-
 开远支线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对泸西-弥勒-开远支线项目建设将起
 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天然气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此次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泸西-
 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旨在满足中国清洁发展机
 制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促成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尽快落
 地,有利于多渠道保证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
 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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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此次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事宜,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含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然气公司为红河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
贷款提供的担保及公司为曲靖公司陆良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提供的担保),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29,931.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57.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7,139.02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2%;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的独立意见;
    3、拟出具的还款担保承诺函。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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