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和国忠)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现将 2020 年度履
职情况向各位股东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分别为董事会2020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3月19日)、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2020年3月
26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4月22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2020年4月29日)、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7月14日)、
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2020年8月26日)、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
年10月28日)、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2020年第
七次临时会议(2020年12月25日)。九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7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次,没有请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的情况。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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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董事会,本人均能提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
自己独立的判断和意见。
除了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出席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0年1月10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2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7月31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0年12月15日),出席会议的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条例对独立董
事的要求。
2、投票情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我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独
立意见。在日常的履职过程中,我不仅能够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
的职责,同时还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
议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我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
会召开的九次会议提交表决的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 没有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 21 项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
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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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计提 2019 年度内退福利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于云南省天
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开远-蒙自
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等 8 项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增加公司 2020 年度理财额度的
独立意见等 2 项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红河能投
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清洁能源基金委托贷款出具还
款担保承诺函的独立意见;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红河能投
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云南
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陆良支线清洁能源基
金委托贷款出具还款担保承诺函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等4项
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
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等 3 项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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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防
腐钢管(直缝高频电阻焊管)及热煨弯管采购运输项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七)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等 2 项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极在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累计天数超过 15 个工作日,其中 2020
年度对云南省盐业大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盐业怒江有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
大理有限公司及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一平浪盐矿开展了现场调研。日常工作
中,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按时参
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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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支持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交易所所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规范运作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以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提名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制度牵头召开了会议,对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同时积极参加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高管层
对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
务总监、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
相关意见、建议,同时积极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六、其他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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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对 2020 年度工作的简要汇报。2021 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更加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nhgz2010@163.com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和国忠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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