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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水 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为:2020 年度以公司总
股本 1,202,262,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65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实施。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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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202,262,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1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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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不存在自行派发的股东。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 1 号
1 幢水电广场 A-1 商务中心 23 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朝阳。
    咨询电话:020-61776666。
    传真电话:020-82607092。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
    2.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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