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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水 电: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1年6月11日修改)2021-06-1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规
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
配偶及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按有关要求填报资
料,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
卖行为可能违反有关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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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新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
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并申请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
管理。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
等限制性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
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
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
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
报其个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
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
易日内;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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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
以管理的申请。
    第八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
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
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
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公司申
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
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
股份予以锁定。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证券账户内通
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
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一条 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
记在其名下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
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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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解锁。
    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
当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其本年度可
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
更。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
户的,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
户,在合并账户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本指引的规定对
每个账户分别做锁定、解锁等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
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当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自动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可转让股份剩余
额度内的股份进行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定。
       第十四条 在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
关权益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
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
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第十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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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
让的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交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
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交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
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
息。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
区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上述主体在
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
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
法》相关的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
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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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
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
内;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二十条 公司如通过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配偶等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更长的禁止
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
件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做好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
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
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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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三)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
品种的,参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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