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02,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 00206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余夫 陈洁 办公地址 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8 号宏润大厦 11 楼 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8 号宏润大厦 11 楼 电话 021-54976007 021-54976007 电子信箱 hrir@chinahongrun.com chenjie@chinahongru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及新能源开发。 (一)建筑施工业务: 1、2017年度,公司适应建筑业发展新常态、行业新机遇,加强新市场、新领域开拓,加强联合合作,积极开发轨道交通、 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重视业务转型升级,建筑业新承接工程超过15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51%。 2、报告期,国家住建部核准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公司现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双特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建筑行业双甲级资质(以下简称“双特双甲资质”),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 3、公司严格执行ISO1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将质量控制体系、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体系标准,制定各项控制措施来保障施工全过程。 报告期,公司采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完成QMS/EMS管理体系的换版,导入了风险管理框架和卓越绩效管理,坚持 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4、公司按照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各职能部 门和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施工管理,公司定期对各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 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近年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东北、华东等地,公司房地产业务围绕去库存、加快销售展 开,报告期,公司新签商品房销售合同19.7亿元。 (三)基础设施投资业务:面对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及PPP等政策对建筑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 下工程、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强PPP项目市场开发。PPP是近年来公司拓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坚持选择好的项目, 规范有序参与,通过投资带动施工,提升建筑业规模,并进入新的产业领域。报告期,公司新签PPP项目合同76亿元。 (四)新能源开发业务:报告期,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全年完成发电量13,544万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8,127,247,316. 8,797,774,966. 8,797,774,966. 8,507,984,273. 8,507,984,273. 营业收入 -7.62% 47 37 37 38 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71,952,321.59 232,994,588.20 232,994,588.20 16.72% 211,124,042.02 211,124,042.02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72,746,628.04 206,463,928.66 206,463,928.66 32.10% 212,493,899.29 212,493,899.2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22,233,043. 1,979,566,618. 1,979,566,618. 1,477,327,217. 1,477,327,217. -43.31% 额 24 86 86 34 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1 0.21 19.05% 0.19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1 0.21 19.05% 0.19 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3% 9.53% 9.53% 0.80% 9.11% 9.11% 本年末比上年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3,016,175,276 13,346,406,507 13,346,406,507 14,897,235,302 14,897,235,302 资产总额 -2.47% .78 .83 .83 .93 .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746,829,821. 2,528,633,147. 2,528,633,147. 2,387,303,157. 2,387,303,157. 8.63% 产 61 22 22 73 7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 营的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 1,928,194,620.31 1,811,963,769.40 1,969,936,029.20 2,417,152,89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51,340.56 50,891,374.75 64,300,292.67 87,109,31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9,458,667.77 50,803,627.54 63,276,785.30 89,207,547.4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01,413.79 391,744,152.97 -12,102,327.17 633,589,803.6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36,605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7,915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宏润控股 境内非国有 41.03% 452,363,593 0 质押 250,90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郑宏舫 境内自然人 14.43% 159,084,924 126,063,692 质押 87,380,000 杭州景谟投资 境内非国有 合伙企业(有限 3.90% 43,000,000 0 法人 合伙) 尹芳达 境内自然人 1.70% 18,794,215 14,095,661 严帮吉 境内自然人 1.09% 12,039,888 0 质押 3,050,000 何秀永 境内自然人 0.96% 10,604,146 7,953,109 王富强 境内自然人 0.82% 9,000,000 0 赵熙逸 境内自然人 0.77% 8,515,060 0 林备战 境内自然人 0.69% 7,645,000 0 李秀 境内自然人 0.51% 5,657,118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上述股东中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郑宏舫、尹芳达、严帮吉、何秀永为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017年,公司发挥双特双甲资质以及在业绩、技术、装备、管理、品牌、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重大市政及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强PPP业务市场开发,建筑业新承接业务超过151亿元, 同比上年增长51%。 公司新中标杭州市博奥过江隧道,进入大盾构新领域;中标合肥、广州、苏州、金华、杭州、宁波、上海等轨道交通工程; 中标宁波、安庆、上海等重大市政及地下工程。公司轨道交通工程进入全国18大城市,全年完成隧道盾构掘进16.1公里,轨 道交通、地下工程及市政、路桥承接业务占比为90%,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新中标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等PPP项目, 特别是联合中标杭绍台铁路PPP项目,业务进入高铁新领域。 2、公司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全国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奖、 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工地、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 程、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等荣誉。 3、加强科技创新,报告期,公司获浙江省级工法5项,上海市级工法1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荣获浙江 省高新技术行业十强。公司累计已获发明专利授权10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8项,主编国家行业标准2项,参编国家、行业 及地方标准4项,获国家级工法7项,省市级工法41项。 4、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于2017年1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于3月24日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5月19日公司 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公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等议案。目前该项申请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5、2017年,公司抓住国内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良好态势,加快销售,新签商品房销售合同19.7亿元。 6、2017年,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全年完成发电量13,544万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 6,868,731,931.84 542,782,306.31 7.90% 22.52% -4.73% -2.26% 设施投资业务 其中:房建项目 1,749,734,742.54 104,400,841.20 5.97% -26.35% -35.33% -0.83% 市政项目 2,083,925,928.68 165,682,908.47 7.95% 73.56% 14.25% -4.13% 轨道交通项目 3,035,071,260.62 272,698,556.65 8.98% 49.52% 3.57% -3.99% 房地产业务 1,107,905,448.84 228,005,055.92 20.58% -63.94% -37.55% 8.7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 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 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共36户,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减少1户。 报告期,公司新设子公司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等,为象山沿海南线滨海大道 至金开路段拓宽改建PPP工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99%。 报告期,公司转让子公司刚察泰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非关联方,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转让价款1 元,交易时点该公司净资产-37.55万元,本期取得处置收益37.55万元。 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郑宏舫 2018 年 4 月 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