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 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远光软件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共同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