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6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1 0 0 否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1 2018年2月11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2 2018年3月24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4、对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6、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3 2018年8月21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
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选
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及
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jgm@jiangnan.edu.cn
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给以我的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蒋高明
2019年4月23日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5 1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1 0 否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1 2018年2月11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2 2018年3月24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4、对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6、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3 2018年8月21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
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选
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及
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zhuqin9871@163.com
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给以我的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朱勤
2019年4月23日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4 4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1 0 0 否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1 2018年8月21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
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
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
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选
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及
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892841232@qq.com
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给以我的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赵敏
2019年4月23日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2 2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1 0 0 否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1 2018年2月11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2 2018年3月24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4、对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6、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
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期
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选
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及
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panbin109@163.com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新的一年,希
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
我履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潘彬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