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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氨纶: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业绩真实性专项核查报告(修订稿)2019-09-19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真实性专项核查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192130 号)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花旗”或“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海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对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峰新材”或“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4 月(以下简称

“报告期”)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核查报告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释

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华峰新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                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大道 1688 号

法定代表人              尤飞锋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股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6683402246
                        无储存场所经营: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聚酯多元醇、
                        聚氨酯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的销售;印铁制罐制造、销售;货物运输、物流服务(限分支机
                        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2 日


       (二)华峰新材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华峰新材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1-7-1
序                                                                   持股比例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直接         间接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化工制造和
 1                                    重庆涪陵                   77.56%[注]            -
           称“重庆化工”)                          销售
     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化工制造和
 2                                    重庆涪陵                        100%             -
           简称“重庆新材”)                         销售
      瑞安市华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3                                    温州瑞安      化工销售          100%             -
      司(以下简称“瑞安科技”)
     重庆华峰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                    化工研发和
 4                                    重庆涪陵                            -   100%
     司(以下简称“重庆研究院”)                    咨询
     华峰巴基斯坦(私营)有限责任
                                                   化工制造和
 5     公司(以下简称“Huafon         巴基斯坦                         75%             -
                                                      销售
             Pakistan”)
    注:根据《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变更协议》、《股
份回购合同》等: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 2.70 亿元对
重庆化工进行增资,增资后农发基金占重庆化工注册资本比例为 22.44%,投资期限 12 年,
农发基金收取固定收益,不向重庆化工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重庆化工
的日常正常经营,并于投资期结束后由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 2.70
亿元的价格回购。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后将股权以 2.70 亿元的
价格转让给华峰新材。故华峰新材对重庆化工持股比例为 77.56%,表决权比例为 100%。

     (三)华峰新材业务概述

     华峰新材主要从事聚氨酯原液、聚酯多元醇、己二酸系列等化工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的主要产品如下:

     1、聚氨酯原液

     华峰新材生产的聚氨酯原液可分为鞋底原液和制品原液。鞋底原液主要用于
生产聚氨酯鞋底,制品原液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制品(如轮胎、记忆枕、家具、
高铁垫片等)。目前,华峰新材的聚氨酯原液以鞋底原液为主。

     2、聚酯多元醇

     华峰新材生产的聚酯多元醇自用为主,是华峰新材生产聚氨酯原液的中间产
品,另有部分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自用聚酯多元醇的数量(扣

除外购部分)占聚酯多元醇产量比分别为 57.20%、57.16%和 63.71%。

     3、己二酸

     华峰新材生产的己二酸由子公司重庆化工负责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用于

                                       1-7-2
生产聚酯多元醇、尼龙 66、增塑剂、湿强剂等。重庆化工生产的己二酸在保障
自用(生产聚氨酯原液、聚酯多元醇)的基础上同时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华
峰新材自用己二酸的数量(扣除外购部分)占己二酸产量比分别为 53.37%、

40.67%和 47.78%。

    (四)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业绩情况

    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27,916.31   1,071,949.66    826,882.31

 营业成本                         254,372.23    817,735.01     658,303.27

 销售费用                           8,417.50     27,923.09      18,479.93

 管理费用                           4,946.79     17,503.24      12,311.11

 研发费用                          13,486.36     42,690.94      26,649.63

 财务费用                           7,372.69      4,844.72      10,643.71

 利润总额                          38,054.51    170,656.50      99,499.15

 所得税费用                         4,254.10     21,610.03      11,580.73

 净利润                            33,800.40    149,046.47      87,918.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839.93    149,156.31      87,962.99


二、业绩真实性核查的范围和方法

    (一)核查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及负债
完整性、主要资产存在性及真实性等。

    (二)核查方法

    本次核查采用的核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序、实

地走访等,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核查

    (1)了解华峰新材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
                                   1-7-3
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选取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测试相关内
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

关的条款,评价华峰新材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各期销售
额,以确认华峰新材收入的真实性;
    (4) 针对主要客户,执行实地走访的财务核查程序,了解客户的成立时间、
主要业务及规模、交易的商业逻辑合理性、与华峰新材的交易模式及规模,检查

华峰新材是否存在虚假交易,并识别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方、关联交易;了解部
分经销商报告期各期末库存情况;
    (5)结合应收账款的核查程序,检查华峰新材向客户收款的有关银行流水
及相关凭证,进一步判断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合理;
    (6)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分析各年度、各产品、同行业情

况、产销量等收入相关数据,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7)以抽样方式对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测试、细节测试;取得
电子口岸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
    (8)取得华峰新材销售返利政策、返利计算表等资料,检查报告期各期末
返利预提金额是否充分;检查报告期各期末预提返利期后结算情况是否同预提金

额基本一致。

    2、营业成本核查

   (1)了解和评价华峰新材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内部控制
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以抽样方式对选取供应商并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报告期各期交易金额、
往来款余额等信息;

   (3)选取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供应商是否与华峰新材存在关联
关系,并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确认采购业务的真实性等信息;
   (4)实施存货实地监盘程序;
   (5)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及计价测试,分析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合理性、
产品单位成本波动的合理性、存货料工费占比情况,检查存货出入库单价和成本

                                   1-7-4
结转的准确性;
   (6)检查采购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7)了解华峰新材成本核算相关方法,检查成本核算准确性,成本核算的

一贯性;
   (8)执行销售出库截止测试与、收入成本配比测试等,检查成本结转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

    3、期间费用核查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
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结合报告期各期费用的发生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包括:费用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分析,费用明细分类的波动分析等,以判断各期费用发生及
变动合理性;
    (3)对各期金额较大的费用入账凭证进行检查,判断各期费用入账的准确
性和真实性;

    (4)将薪酬费用、折旧摊销等费用与相关资产负债科目增减变动额进行勾
稽核对;
    (5)检查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主要研发项目立项资料等,了解研发项目的
研究方向、具体内容;查阅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明细账,抽查研发材料
领用记录;检查研发费用发生的凭证、发票及付款记录等;

    (6)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跨期的费用。

    4、资产核查

    (1)了解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各项资产科目核算内容和具体情况,判断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进行核查,包括了解内部控制和测
试内部控制、获取开户清单、银行函证、检查大额资金流水等方式;

    (3)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进行核查,包括对期末质押的应收
票据向银行函证、监盘、检查相关采购合同、分析贴现背书的商业合理性等方式;
    (4)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包括了解和测试内部控
制、函证、回款测试、账龄分析、周转率分析等方式;
                                 1-7-5
    (5)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进行核查,包括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
执行分析性程序、计价测试、配比测试、监盘、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
试等方式;

    (6)对华峰新材报告期期末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包括获取各期末固定资产
明细,核对相关资产的采购合同、资产登记证明等以验证长期资产的真实性,对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测试,执行监盘程序、函证质押资产信息等
方式;
    (7)对华峰新材报告期期末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包括了解并测试内部控制,

获取在建工程台账,核对相关资产的采购合同、凭证资料等以验证在建工程的真
实性,对报告期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监盘,获取在建工程转固的依据等方式。

    5、负债核查

    (1)了解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各项负债科目核算内容和具体情况,判断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 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的银行借款执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借款合

同、借款条件、会计处理等;同时对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借款余额进行函证,核实
相关借款余额;
    (3)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执行函证程序,以核对
相关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应付款项余额;同时执行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采购
合同、发票、付款资料和期后付款情况;检查材料暂估、费用预提是否完整;

    (4)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执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合同、
银行回单、了解长期应付款的产生原因;
    (5)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的递延收益执行细节测试,检查递延收益发
生额的拨款单位和支持文件,检查其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复核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的摊销政策是否合理。


三、业绩真实性核查的具体情况

    (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核查

    1、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以下方法了解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1-7-6
    (1)对企业管理部、销售部、仓储部、财务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
谈,了解华峰新材所处行业的特点、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项关
键的控制点,并取得华峰新材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销售订单的生成与审核、仓储部门出库、物流部门发货、产品送
达客户签收、财务开票与收款等业务流程,并选取样本执行穿行测试;
    (3)对销售与收款循环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若
干笔销售订单或合同、销售出库单、物流签收单或提单、销售发票、收款凭证等
单据。

    2、了解华峰新材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
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

                                  1-7-7
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将产品交付给

客户,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出口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根据与客户签订的
出口合同或订单,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向海关报关,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

    3、主要客户的函证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峰新材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
证,对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27,916.31     1,071,949.66   826,882.31

发函金额                                222,936.19    702,328.93.72   430,623.57

发函比例                                     67.99%         65.52%        52.08%

回函确认金额(含调节后确认金额)        219,560.01       691,261.99   419,527.57

回函占发函比例                               98.49%         98.42%        97.42%

回函确认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66.96%         64.49%        50.74%


    4、主要客户实地走访情况

    通过抽样方式,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走访客户的交易金额及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走访客户数量(户)                              54             54             54

走访客户交易金额                       186,937.16      651,121.20     402,454.59

营业收入                               327,916.31     1,071,949.66    826,882.31

走访客户营业收入金额占比                     57.01%       60.74%          48.67%


    (1)内销控客户走访情况

    内销客户走访情况如下:




                                     1-7-8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走访客户数量(户)                            37                 37               37

走访客户交易金额                       165,143.89      573,788.29      360,823.52

内销收入                               274,530.33      898,196.25      726,105.88

走访客户内销收入金额占比                  60.16%          63.88%          49.69%


       另外,针对部分经销商客户,独立财务顾问了解了报告期各期末库存情况,

检查经销商的库存金额是否合理。
       (2)外销客户走访情况
       外销客户走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走访客户数量(户)                           17                 17                17

走访客户交易金额                       21,793.28       77,332.91        41,631.07

外销收入                               53,385.98     173,753.41        100,776.43

走访客户外销收入金额占比                 40.82%          44.51%           41.31%


       5、销售收款现金流的真实性核查

       报告期内,华峰新材销售回款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417.63       964,444.10        508,561.33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                   91,002.91     246,821.88        312,412.76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变动                   -8,114.69       -3,259.40        72,392.02

            合 计                   353,305.85      1,208,006.58       893,366.11

营业收入                            327,916.31      1,071,949.66       826,882.31

比例                                    107.74%         112.69%          108.04%


       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销售回款方式包括银行收款和票据回款,考虑应收票
据背书转让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变动对现金流的影响后,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8.04%、112.69%、107.74%,占比稳

定。回款额大于营业收入主要系销售增值税的影响。另外,独立财务顾问取得了
                                    1-7-9
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银行流水,核对交易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检查华峰新
材报告期各期销售回款凭证所记录的回款单位,与销售合同中的客户名称是否相
符。

       6、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对于营业收入,独立财务顾问结合华峰新材产销情况及行业状况,分产品的
分析了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波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并对比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对于毛利率,独立财务顾问从销售单价、单位成本的角度,分析了报告期各
期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及原因;独立财务顾问将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趋势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对比,并分析了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7、营业收入截止测试、细节测试情况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截止测试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对报告期各期末前后的账面营业收入,检查对应的客户签收单
提货单,对报告期各期末前后数天的客户签收信息,检查至营业收入明细账,评
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细节测试情况
       1)销售合同或订单检查
       独立财务顾问以抽样方式,选取了报告期各期的内销、外销前十大客户的销
售合同或销售订单,检查了销售合同或订单的产品信息、结算方式、风险报酬转
移时点相关的合同条款。

       2)客户签收单或提单查验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
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外销收入,以抽样方式
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报告期各期检
查 的 内外 销收 入 合计 金额 占报 告 期各 期收 入 总额 的比 例分 别 为 35.96% 、

46.42%、44.71%。
       (3)获取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中国电子口岸海关出口数据,与公司报告期
各期外销收入额金额进行核对,以验证出口数据的真实性。具体核对数据如下:


                                     1-7-10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序号                      2018 年        2017 年
                                         1-4 月
经审计境外收入(人民币)       1        53,385.98    173,753.41      100,776.43
加:海关数据时间性差异
                               2        -1,424.11     5,011.87       -6,407.16
    (人民币)[注 1]
    预提返利影响金额
                               3         -163.17       -927.78        1,188.79
    (人民币)
调整后境外收入(人民币)    4=1+2+3     51,798.70    177,837.50      95,558.06
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
                               5          6.7959       6.6327          6.7423
 [注 2]
调整后境外收入(美元)       6=4/5       7,622.05     26,812.23      14,172.92

电子口岸数据(美元)           7         7,487.18     27,032.38      14,068.25

差异                         8=6-7        134.87       -220.15         104.67

差异率                        8/7         1.77%        -0.82%          0.74%
    注 1:海关数据时间差异为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为向海关报关并取得提单的时点,与
电子口岸报关出口的时间存在差异;
    注 2: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系根据全年各月月末中间汇率平均计算。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境外收入与海关电子口岸数据总体相
匹配,受汇率折算等因素影响略有差异。

       8、取得华峰新材销售返利政策、返利计算表等资料,检查报告期各期末返

利预提金额是否充分;检查报告期各期末预提返利期后结算情况是否同预提金额
基本一致。

       9、对于经销商最终销售情况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对报告期各期,经销商存货及终端销售情况核查程
序如下:
       (1)根据金额大小,实地走访经销商,了解经销商向标的公司采购产品的

最终销售的大致去向及销售情况,确认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向其集中销售、囤货
等情况;
       (2)访谈过程中,由经销商确认报告期各期末,其库存余额中,自标的公
司采购的但尚未销售的存货余额,确认经销商期末不存在集中囤货的情况;
       (3)实地查看部分经销商库存情况,确认不存在长库龄的存货;

                                      1-7-11
    (4)核查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退货明细,确认不存在大额退货的情况;
    此外,考虑到标的公司产品保质期较短(聚氨酯原液一般为 3-6 个月、聚
酯多元醇一般为 6-12 个月、己二酸一般为 9-12 个月),公司产品运送至部分经

销商的周期相对较长(亚太地区 20 天,中东地区 30 天,欧洲地区 60 天),因
此,经销商集中采购并囤货的可能性较低。综上,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
计师认为: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经销商的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10、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的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
计合理、运行有效;华峰新材收入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华峰新材

报告期各期对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真实、合理;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及
毛利率波动未见异常,其波动符合华峰新材实际情况和行业状况;华峰新材营业
收入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且确认的依据充分。

    (二)报告期营业成本核查

    1、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以下方法了解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1)对企业采购、生产、仓储、财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
华峰新材所处行业的特点、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流
程以及各项关键的控制点,并取得华峰新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的生成与审批、货物签收、发票与付款等业
务流程;对于生产与仓储循环,观察原材料出入库、产品生产、产成品出入库、
盘点等业务流程,并执行穿行测试;
    (3)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采
购与付款循环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若干笔采购订单或合同、货物签收单、采购发票、

记账凭证、付款单等单据;生产与仓储循环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原材料出入库单、
成本计算表、产成品出入库单等单据。

    2、供应商函证程序

   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7-12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材料采购总额(不含税)                 266,042.28         838,292.19      659,772.58.13

发函金额                               209,059.02         666,700.62        511,058.32

发函比例                                   78.58%                79.53%         77.46%

回函确认金额(含调节后确认金额)       200,059.89         643,074.16        496,493.68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95.70%                96.46%         97.15%

回函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75.20%                76.71%         75.25%


    3、主要供应商核查程序

    (1)报告期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检查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变动等情况,报告期内华峰

新材前五大供应商较为稳定,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占材料采购总额(不
     期 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不含税)
                                                                      含税)比例
                   中石油体系                        54,968.39               20.66%

                   万华化学体系                      33,918.34               12.75%

                   巴斯夫体系                        27,293.28               10.26%
 2019 年 1-4 月
                   蝶理体系                          12,279.58                4.62%

                   中石化体系                        11,084.48                4.17%

                   合 计                         139,544.07                  52.45%

                   中石油体系                    209,014.62                  24.93%

                   万华化学体系                  112,371.53                  13.40%

                   巴斯夫体系                        64,455.54                7.69%
   2018 年度
                   蝶理体系                          52,474.73                6.26%

                   中石化体系                        34,683.02                4.14%

                   合 计                         472,999.45                  56.42%

                   中石油体系                    144,217.14                  21.86%

                   万华化学体系                      88,484.58               13.41%
   2017 年度
                   巴斯夫体系                        44,471.95                6.74%

                   蝶理体系                          42,042.39                6.37%


                                       1-7-13
                                                                   占材料采购总额(不
       期 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不含税)
                                                                       含税)比例
                   中石化体系                          33,200.79               5.03%

                   合 计                              352,416.84              53.41%

    (2)主要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核查
    主要供应商与华峰新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核查如下:
    1)获取华峰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册,
并获取其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

    2)对国内主要供应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途径
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对国外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以确认是否与华峰新材存
在关联关系。
    3)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
    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峰新材的主要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供应商的成立

时间、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规模、交易的商业逻辑合理性、与华峰新材的交易模式
及规模。
    实地走访的主要供应商与华峰新材的交易金额及占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走访供应商数量(户)                             19                  19                 19

走访供应商交易金额                   184,717.26             610,429.26        468,405.15

材料采购总额(不含税)               266,042.28             838,292.19        659,772.58

占当期材料采购比例                       69.43%                72.82%            70.99%


    4、存货真实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盘点的书面记录,并实地监
盘了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库存,结合账面存货数据,检查了存货真实性;在监盘过
程中核对存货数量的同时关注存货状态,监盘过程中未发现明显变质、毁损等存
货,未发现存在重大盘盈、盘亏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监盘的存货金额占存货余
额比例分别为 39.27%、51.39%、74.14%;结合存货有效期、库龄情况以及执

行分析性程序复核了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未发现

                                        1-7-14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净值的情况。

    5、实质性分析程序和计价测试

   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趋势分析、主
要产品的单位成本波动分析、生产成本料工费占比波动分析、存货周转率波动分

析等;另外对存货执行计价测试程序,抽查公司主要原材料领用、库存商品发出
等进行计价测试,以判断公司成本计价原则是否与其制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并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6、其他核查

   (1)检查采购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付
款单据等;

   (2)了解华峰新材成本核算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了解相关生产工
艺;取得并复核华峰新材成本计算表,检查投入产出比,检查成本核算合理性;
   (3)执行销售出库截止测试、收入成本配比测试等程序,检查成本结转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7、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峰新材的采购与付款、

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主要供应商及向主要供应
商的采购业务真实存在,具有商业逻辑;存货计价方法合理;成本核算准确、完
整。

    (三)期间费用核查

    报告期内,华峰新材期间费用情况见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8,417.50       2.57%    27,923.09       2.60%   18,479.93    2.23%

管理费用      4,946.79       1.51%    17,503.24       1.63%   12,311.11    1.49%

研发费用     13,486.36       4.11%    42,690.94       3.98%   26,649.63    3.22%


                                     1-7-15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财务费用         7,372.69     2.25%     4,844.72       0.45%   10,643.71       1.29%

   合 计        34,223.34    10.44%    92,961.99       8.66%   68,084.38       8.23%


       1、销售费用核查

       (1)销售费用情况
       华峰新材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费、职工薪酬、仓储包装费等,报告期各期
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用        5,534.58    65.75%    19,983.00    71.56%      12,234.70      66.21%

职工薪酬        1,327.99    15.78%     4,329.39    15.50%       3,041.29      16.46%

仓储包装费       380.73      4.52%       885.87        3.17%     841.76        4.55%

其他            1,174.20    13.95%     2,724.83        9.76%    2,362.18      12.78%

   合计         8,417.50    100.00%   27,923.09    100.00% 18,479.93         100.00%

       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

2.60%和2.57%,占比较为稳定,与华峰新材的经营规模相匹配。
       (2)销售费用核查程序
       针对华峰新材销售费用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物流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
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检查销售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和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检查
是否存在费用分类错误;
       3) 对销售费用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费用与可比数据对比波
动分析、发货量与运量匹配性分析、运费单价波动分析等;
       4)检查运输合同、物流部运输信息台账、运费结算单据,财务记账凭证、

运费发票和付款单等单据,核对运费记账是否准确;
       5)将薪酬费用、折旧摊销等费用与相关资产负债表科目增减变动额进行勾

                                      1-7-16
稽核对;
       6)抽测费用的相关凭证,检查费用的发票和付款单据,检查费用真实性,
并复核公司对于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7)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期后发生的费用是否存在跨期,费用入
账是否完整。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真实、完整,与
其实际情况相符。

       2、管理费用核查

       (1)管理费用情况

       华峰新材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用等费用,
报告期各期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175.88    64.20%     10,757.90   61.46%    6,778.89       55.06%

折旧费            659.56     13.33%      2,862.26   16.35%    3,083.24       25.04%

办公费            251.86       5.09%     1,036.36    5.92%      881.09        7.16%

业务招待费        241.18       4.88%     1,016.57    5.81%      548.74        4.46%

其他              618.31     12.50%      1,830.15   10.46%    1,019.15        8.28%

       合计      4,946.79   100.00%     17,503.24   100.00%   12,311.11     100.00%

       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管理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9%、
1.63%和1.51%,基本保持平稳。2018年,华峰新材管理费用上升主要是随着经
营规模的扩大和净利润的大幅上升,华峰新材员工人数、平均工资、奖金等均随

之增长,从而导致职工薪酬有较大幅度增长。
       (2)管理费用核查程序
       针对华峰新材管理费用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检查管理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检查是否存
在费用分类错误;

       2)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管理费用各项目结构分析、与可比数据对比分析
等;
                                       1-7-17
       3)将薪酬费用、折旧摊销等费用与相关资产负债表科目增减变动额进行勾
稽核对;
       4)对大额费用抽取相关合同、审批单、费用发票、付款单、会计凭证等资

料,检查费用真实性,并复核公司对于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5)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期后发生的费用是否存在跨期,费用入
账是否完整。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真实、完整,与
其实际情况相符。

       3、研发费用核查

       (1)研发费用情况
       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实际研发费用归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用      10,724.48    79.52%   33,027.33   77.36%    22,794.75      85.53%

职工薪酬       2,446.80    18.14%    7,253.34   16.99%     2,708.44      10.16%

其他             315.08     2.34%    2,410.27    5.65%     1,146.45       4.30%

  合计        13,486.36 100.00%     42,690.94   100.00%   26,649.63     100.00%

       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2%、
3.98%和4.11%,各期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有所增加,主要系华峰新材加大了研
发支持力度,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核查程序
       针对华峰新材研发费用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华峰新材与研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
性,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检查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立项资料等,了解研发项目的研究方向、

具体内容,并对比预算与实际投入,分析研发支出合理性;
       3)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明细账,抽查研发材料领用记录;检查相关
费用发生的凭证、发票及付款记录等;将职工薪酬、折旧与应付职工薪酬、资产
等科目进行勾稽复核,并复核公司对于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1-7-18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真实、完整,与其
实际情况相符。

       4、财务费用核查

       (1)财务费用情况

       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财务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634.79     -8.61%   -3,629.79   -74.92%   -1,316.88     -12.37%

利息支出       5,206.25    70.62%    11,575.19   238.92%    8,541.12      80.25%

汇兑损益       2,531.41    34.33%    -4,091.93   -84.46%    2,810.44      26.40%

其他             269.84     3.66%      991.25    20.46%      609.03        5.72%

  合计         7,372.69    100.00%    4,844.72   100.00%   10,643.71     100.00%

       报告期各期,华峰新材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9%、
0.45%和2.25%,财务费用主要构成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2018年度,华峰新
材财务费用较2017年减少5,798.98万元,下降54.48%,主要由于当年人民币汇
率总体呈现贬值趋势,从而导致外币货币性资产产生的汇兑收益降低了财务费用

的支出净额。2019年1-4月,华峰新材财务费用有所增长,主要系当期人民币汇
率相对平稳但略有升值,当期汇兑损益以汇兑损失为主,同时由于华峰新材银行
借款规模增加,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2)财务费用核查程序
       针对华峰新材财务费用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检查借款合同,分析合同条款,向银行函证报告期各期末借款余额等信
息;
       2)检查借款还款凭证、银行单据,对利息金额进行重新计算,以检查账面
记录费用发生额是否准确,并复核公司对于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结合汇率波动情况和各月末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余额,分析账面各月汇兑

损益金额的合理性;
       4)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期后发生的费用是否存在跨期,费用入
账是否完整性。
                                     1-7-19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财务费用真实、完整,与
其实际情况相符。

       5、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的期间费用真实、完整;

相关费用归集、分类准确;各费用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期间费用相关科目的
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资产核查

       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49,047.21       101,184.84        40,768.39

应收票据                         124,721.59       115,504.33      103,205.60

应收账款                         145,760.19       153,437.38      156,630.82

存货                             112,246.39         98,084.68       83,784.10

固定资产                         255,903.02       255,636.86      259,191.27

在建工程                          76,261.92         53,198.10       25,996.28

资产总计                         977,023.49       865,254.15      760,741.53

主要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              88.43%            89.81%          88.02%


       1、货币资金核查

       (1)取得并检查华峰新材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评价相关

内部控制设计,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获取华峰新材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账面各银行账户进行比对,确
认公司账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报告期各期末全部银行账户余额进行函证,包括期末存在但余额为
零的账户及报告期内撤销的账户,验证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余

额真实性、准确性及其受限情况。
       发函及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7-20
        项 目       2019 年 4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货币资金余额                 149,047.21             101,184.84              40,768.39

发函金额                     149,047.21             101,184.84              40,768.39

发函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回函金额                     149,047.21             101,184.84              40,768.39

回函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4)获取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检查公司银行存
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执行银行流水与账面记录双向核对工

作,对相关银行流水的交易背景、审批记录、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进行核对与分
析;
       (5)获取报告期各期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的开立协议,检查报告期各期末承
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并通过函证程序确认其他货币资金
的受限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准
确。

       2、应收票据核查

       (1)选取样本检查承兑票据收取、背书、贴现业务与票据备查薄、账面记
录是否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收款收据、销售合同、款项申请单、票据流转签
章、被背书人签收记录等原始单据文件,分析贴现背书的商业合理性;

       (2)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有关内容进行核对,同时对质押
票据执行银行函证程序。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各各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余额真实、

准确。

       3、应收账款核查

       (1)对华峰新材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访谈,了解华峰新材与应收账款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收入确认、信用政策、坏账计提政策等,评价相关内部控
制设计的合理性,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执行分析性程序,结合营业收入分析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报告期内波

                                         1-7-21
动的合理性,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与以前年度对比,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3)以抽样方式选取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报告期各期交易总
额及报告期各期末债权的余额,对回函不一致情形进行逐笔核对并核实差异原

因;
       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153,811.89       161,926.58        165,185.98

发函金额                                    112,109.38        119,111.31       118,268.79

发函比例                                         72.89%            73.56%         71.60%

回函确认金额(含调节后确认金额)            110,366.53       114,604.87        117,150.35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98.45%            96.22%         99.05%

回函确认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                       71.75%            70.78%         70.92%

       (4)主要客户实地走访

       通过抽样方式,对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走访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例见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走访客户数量(户)                          54                     54                     54

走访客户应收余额                    84,348.34             103,302.02           108,014.95

应收期末余额                       153,811.89             161,926.58           165,185.98

走访客户应收余额占比                  54.84%                 63.80%               65.39%

       (5)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对其进行分析性复核,确认相关金额变
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6)对重要客户的货款回收进行测试,关注是否存在大额应收款不能按期
收回以及收到的销售款项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7)结合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诉讼纠纷情况,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

测试,结合期后回款情况,确认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和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真实、准
确。
                                       1-7-22
    4、存货核查

    (1)对华峰新材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华峰新材与存货日常
管理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盘点频率,出入库的控制、成本核算、成本结
转等,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针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变动执行分析性程序,询问相关变动原因,分
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3)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并检查华峰新材自行盘点的资料;
    报告期内各期存货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监盘金额                          83,216.00       50,404.86       32,902.72

期末余额                         112,246.39       98,084.68       83,784.10

监盘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              74.14%          51.39%          39.27%

    (4)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将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
现净值进行对比,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真实、准确。

    5、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查

    (1)了解华峰新材与长期资产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评价相关内
部控制设计,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获取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台账,检查设备采购合同、工程
建设安装合同、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采购发票、入库单据等,检查入账价值的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检查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转固情况,获取相关转固依据,
以判断折旧计提时点的准确性;
    (3)检查资产权属证明,获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产权证明,确

认相关资产的真实性及权属情况;通过检查相关借款合同信息及执行函证程序,
获取并验证相关资产的质押信息;
    (4)对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摊销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以确认相
关资产折旧符合折旧政策;
    (5)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执行监盘程序,以确认相关资产的真实存在,
                                   1-7-23
对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的监盘比例分别为75.60%、77.45%及76.00%,对在
建工程的监盘比例分别94.15%、79.52%及92.77%;
    (6)结合监盘程序,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实际使用情况,检查华峰

新材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是否充分。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余
额真实、准确。

    6、核查结论

    经上述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资产真实、准
确,对主要资产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负债核查

    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4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77,194.82              186,030.47            120,064.56
一年内到期 的非
                           54,000.00               14,000.00               8,946.00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00.00               47,000.00             21,000.00

应付票据                  127,374.99              115,805.71            114,204.40

应付账款                   63,660.57               52,170.39             70,061.47

长期应付款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递延收益                   20,738.92                21,847.11            24,006.26

负债总额                  603,882.92              525,854.26            420,251.93
主要负债占 总负
                             95.54%                   88.21%                91.68%
债比例

    1、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核查

    (1)检查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
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约定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报告期内减少的短期

借款,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核对;
    (2)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借款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企业
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
                                       1-7-24
       (3) 执行函证程序,以核实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借款的余额及相关担保事项。
发函及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77,194.82       186,030.47       120,064.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000.00         14,000.00         8,946.00

长期借款                         7,000.00         47,000.00        21,000.00

合计                           338,194.82       247,030.47       150,010.56

发函金额                       338,194.82       247,030.47       150,010.56

发函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回函金额                       338,194.82       247,030.47       150,010.56

回函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4)根据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复核借款的利息,检查其与财务费用、应付
利息科目的勾稽关系,确认利息支出、应付利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5)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对外担保事项清单,与企业信用报告上列示的对外
担保余额进行核对,并对其余额及对应主债权余额执行银行函证程序,检查披露

是否充分。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借款余额真实、完整。

       2、应付票据核查

       (1)检查与开立应付票据相关债务的合同、发票和收货单等资料,核实交
易、事项的真实性;
       (2)对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执行函证程序,发函比例、回

函比例均为100%;
       (3)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应付票据是否准确、完整,对企业
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检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真实、完
整。

       3、应付账款核查
                                    1-7-25
    (1)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程序
    以抽样方式选择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报告期内走访情况见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走访客户数量(户)                              19              19             19

走访客户应付余额                     27,162.35          20,952.19       26,178.83

应付期末余额                         63,660.57          52,170.39       70,061.47

走访客户应付余额占比                    42.67%            40.16%          37.37%

    (2)对公司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报告期各期交易总额、期

末债务的余额,核实报告期各期交易金额及债务余额的真实性、完整性;
    应付账款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4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63,660.57        52,170.39       70,061.47

发函金额                               55,092.63        35,480.66       33,928.83

发函比例                                 86.54%            68.01%         48.43%

回函确认金额(含调节后确认金额)       54,544.14        35,480.54       33,593.31

回函占发函比例                           99.00%           100.00%         99.01%

回函确认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               85.68%            68.01%         47.95%

    (3)结合存货及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核查,检查相关业务合同、发票、付

款单据及期后付款情况,确认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
    (4)针对暂估入库及预提费用确认的应付账款,检查相关暂估入库及费用
预提的原始单据以及其后入账情况,确认报告期各期末应付暂估款及预提费用的
真实性、完整性;
    (5)了解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关注其是否可能无需支付;对确实无

需支付的应付账款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真实、完
整。


                                   1-7-26
    4、长期应付款核查

    取得《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变更协
议》、《股份回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检查相关合同条款、农发基金出资单据等,
核查比例100%,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真实、
完整。

    5、递延收益核查

    (1)检查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递延收益增加的记录,逐项检查其补贴依据
或拨款文件等证明资料,检查比例 100%;根据补贴依据或拨款文件区分是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检查其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
确;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检查递延收益的摊销政策是否合理,摊销期

限是否恰当,摊销金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余额真实、完
整。

    6、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负债真实、完整;对主要负
债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业绩真实性核查结论

    经上述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峰新材报告期内收入真实,成本费用及
负债确认完整,主要资产真实且记录准确,相应业绩真实。




                                1-7-27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
告期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马   骥




财务顾问主办人:
                     葛绍政                    邵荻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7-28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
告期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赵   俊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逊先                    王   欣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