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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氨纶: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3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召集并于2020年11月17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3:00在浙江
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1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
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356,516,519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2.4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28,055,52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1.82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460,992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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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5,451,0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99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5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460,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6142%。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356,415,019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 股 东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0% ; 反 对
1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49,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0%;反对10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陈继峰、冯金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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