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2021-04-2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
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塑性”)、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峰合成”)、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聚氨酯”)、江苏华峰超纤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峰聚酰胺”)、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预计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1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229,580.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过对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了解
和考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蒋高明   朱勤   赵敏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