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 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1年5月15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 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6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3,541,800,59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6.43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351,013,83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2.3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90,786,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 4.11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40,735,16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1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9,948,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0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90,786,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175%。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1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2,072,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5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4%;反对20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2,072,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1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2,072,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5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4%;反对20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2,072,400股(其中,因未投 2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1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 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2,078,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5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4%;反对20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2,078,7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3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663,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反对 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1,934,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98,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3%;反对20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1,934,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3,539,5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7%;反对 272,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1,934,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27,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1%;反对272,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1,934,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0年度部分同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80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1%;反对2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弃权1,802,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40,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22%;反对20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7%;弃权1,802,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7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1%;反对 273,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1,812,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238,648,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31%;反对273,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弃权1,8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441,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 2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7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7%;反对2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331,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8%;反对 345,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266,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3%;反对345,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06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28%;反对 19,617,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39%;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1,000,1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1.8022 % ; 反 对 19,617,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91%;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369,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 20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226,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4,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2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弃权2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2,52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87%;反对 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0%;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 同 意 191,456,5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9.5299 % ; 反 对 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13%;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2,52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87%;反对 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0%;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1,456,5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9.5299 % ; 反 对 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13%;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2,52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87%;反对 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0%;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1,456,5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9.5299 % ; 反 对 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13%;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30,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09%;反对 49,17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3%;弃权1,799,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9,765,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8.8274 % ; 反 对 49,170,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51%;弃权1,799,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7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58,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7%;反对 49,146,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6%;弃权1,79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9,792,6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8.8388 % ; 反 对 49,146,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153%;弃权1,795,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65,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9%;反对 49,139,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4%;弃权1,79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 同 意 189,800,0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8.8418 % ; 反 对 49,139,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122%;弃权1,795,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00000吨/年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56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 2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504,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1%;反对22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8%;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66,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2%;反对 11,42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7%;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301,5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2505 % ; 反 对 11,428,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74%;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9 2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66,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3%;反对 11,416,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3%;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201,0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2088 % ; 反 对 11,416,8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25%;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65,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3%;反对 11,417,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4%;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200,1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2084 % ; 反 对 11,417,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29%;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514,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49%;反对 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1,683,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5%。 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7,449,0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4810 % ; 反 对 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197%;弃权1,683,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9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191,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2%;反对 11,603,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126,3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1778 % ; 反 对 11,603,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202%;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192,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3%;反对 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127,5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1783 % ; 反 对 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197%;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1 20.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191,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2%;反对 11,49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5%;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126,3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1778 % ; 反 对 11,491,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35%;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2,670,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2%;反对 9,01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5%;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1,605,3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2075 % ; 反 对 9,01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38%;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8 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53,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8%;反对 11,329,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288,0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2449 % ; 反 对 11,329,8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63%;弃权11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09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6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1%;反对 11,313,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弃权12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298,50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2493 % ; 反 对 11,31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94%;弃权12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0.10 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65,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1%;反对 11,31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弃权12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300,40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2501 % ; 反 对 11,311,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86%;弃权12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13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41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0%;反对 13,376,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7%;弃权11,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7,347,40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4388 % ; 反 对 13,376,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65%;弃权11,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86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2%;反对 9,048,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5%;弃权1,889,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797,3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4565 % ; 反 对 9,048,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85%;弃权1,889,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4 同意3,531,136,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 8,701,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7%;弃权1,962,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0,071,5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5704 % ; 反 对 8,701,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46%;弃权1,962,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645,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6%;反对 11,353,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5%;弃权1,802,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7,580,0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5354 % ; 反 对 11,353,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60%;弃权1,802,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8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1,36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2%;反对 8,633,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1,807,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0,294,9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6632 % ; 反 对 15 8,63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1%;弃权1,807,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0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75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6%;反对 11,235,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2%;弃权1,812,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7,687,2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5800 % ; 反 对 11,235,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73%;弃权1,812,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7.01.候选人:尤飞宇 同意股份数:3,487,598,113股 27.02.候选人:杨从登 同意股份数:3,493,589,361股 27.03.候选人:尤飞煌 同意股份数:3,493,589,363股 27.04.候选人:叶其伟 同意股份数:3,487,589,497股 27.05.候选人:朱炫相 同意股份数:3,493,589,358股 27.06.候选人:李亿伦 同意股份数:3,493,589,3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7.01.候选人:尤飞宇 同意股份数:186,532,686股 27.02.候选人:杨从登 同意股份数:192,523,934股 27.03.候选人:尤飞煌 同意股份数:192,523,936股 16 27.04.候选人:叶其伟 同意股份数:186,524,070股 27.05.候选人:朱炫相 同意股份数:192,523,931股 27.06.候选人:李亿伦 同意股份数:192,523,932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8.01.候选人:高卫东 同意股份数:3,496,268,787股 28.02.候选人:赵敏 同意股份数:3,496,931,074股 28.03.候选人:宋海涛 同意股份数:3,496,921,18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8.01.候选人:高卫东 同意股份数:195,203,360股 28.02.候选人:赵敏 同意股份数:195,865,647股 28.03.候选人:宋海涛 同意股份数:195,855,757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9.01.候选人:王利 同意股份数:3,497,112,573股 29.02.候选人:林凯 同意股份数:3,488,564,318股 29.03.候选人:褚玉玺 同意股份数:3,488,473,4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9.01.候选人:王利 同意股份数:196,047,146股 29.02.候选人:林凯 同意股份数:187,498,891股 29.03.候选人:褚玉玺 同意股份数:187,407,991股 上述人员最近两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 17 的监事未超过1/2。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冯金伟、陈雅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