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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软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9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玉顺)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先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人全部参加了上述 1 次董事会,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 / 21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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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范玉顺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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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中)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先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人全部参加了上述 1 次董事会,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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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严
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
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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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林中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6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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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燕)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19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共 3 次。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20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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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了解情况,并以严谨的
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董事会换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变
更会计政策、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担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严
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
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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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李燕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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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栾大龙)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19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共 1 次。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20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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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了解情况,并以严谨的
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董事会换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变
更会计政策、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担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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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栾大龙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1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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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栾大龙)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19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共 1 次。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20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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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了解情况,并以严谨的
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董事会换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变
更会计政策、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担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1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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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栾大龙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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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以朋)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19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共 2 次。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20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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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了解情况,并以严谨的
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董事会换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变
更会计政策、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担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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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王以朋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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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尔奎)
    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18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共 1 次。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20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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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了解情况,并以严谨的
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变更会计政策、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担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
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九、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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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
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4、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刘尔奎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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