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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软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
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3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31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1 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
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0,295,0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563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649,7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80%。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2,944,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118%。
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含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 69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5,582,9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2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2,34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1%;反对 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4%;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4,982,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3124%;反对 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13%;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67,1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98%;反对 56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1%;
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5,003,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723%;反对 56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5825%;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昆、韩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