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8-28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泰科技
股票代码:00206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八月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生效条件为:瑞泰科技于2020年8月与武钢集团有限公
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瑞泰科技于2020年8月与武钢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均已生效,本次股份转让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
营者集中审查,且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瑞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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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瑞泰科技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1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11
四、本次股份转让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3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3
六、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
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
其他安排 .................................................................................................................... 13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5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6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9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9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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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瑞泰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总院 指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中国建筑材料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指 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所持瑞泰科技 11,550,00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
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 指
买资产协议》
资产协议》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 指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
武钢集团 指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马钢集团 指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武汉耐材 指 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瑞泰马钢 指 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指
《准则 15 号》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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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德荣
注册资本 5,279,110.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0821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1992 年 1 月 1 日
经营期限 自 1992 年 1 月 1 日起至长期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邮政编码 200126
联系电话 021-20658888
传真电话 021-206588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1 陈德荣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2 胡望明 男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中国 中国 否
3 邹继新 男 党委常委 中国 中国 否
总会计师、党委常委、
4 朱永红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会秘书
5 郭斌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6 张锦刚 男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7 侯安贵 男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8 李国安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9 林建清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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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10 罗建川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11 文传甫 男 外部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是
12 傅连春 男 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函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宝武原监事人员的职
务已被免除(尚未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
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
直 接 持 股 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48.55%,通过全 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
资 子 公 司 武 钢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
持股 13.39%, 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
宝山钢铁股份 通 过 全 资 子 公 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
1 600019.SH
有限公司 司 华 宝 投 资 有 货运代理,水路货物装卸联运,船舶代
限 公 司 在 华 宝 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
公司设立的“华 贸易,废钢,煤炭,燃料油,化学危险
宝-聚鑫三号” 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
产品持股 0.34% 机动车安检,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控股子公 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
上海宝信软件
2 600845.SH 司宝山钢铁股 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持 成,及相应的外包、维修、咨询等服务;
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股 50.81% 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机电一体化系统
及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
售相关产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类产
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服务,转口贸
易;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精密空调产
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相
关产品;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及信息系统
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在线信
息与数据检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
电话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销售;煤焦油、
粗苯、氨溶液(含氨大于 10%)、煤气
生产、销售;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医
用氧生产、销售;压缩、液化气体(氧
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
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黑色
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产品
(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
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的销
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通过控股子公 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
司宝钢集团新 加工的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出租;装卸
新疆八一钢铁
3 600581.SH 疆八一钢铁有 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限 公 司 持 股 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
50.02% 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汽车维护;货运
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内部铁路专用线
大、中修及扩建工程、场站(站台)等
物流辅助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
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
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控股子公 制造、加工、销售钢铁冶金产品、金属
广东韶钢松山 司宝武集团广 制品、焦炭、煤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4 000717.SH
股份有限公司 东韶关钢铁有 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引进与咨询
限 公 司 持 股 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53.05% 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进口废钢、废铜、废铝、废
纸、废塑料(具体按[2003]粤外经贸发
登记字第 139 号文经营)。矿产品销售、
煤炭销售;普通货运;码头及其他港口
设施服务、货物装卸服务。生产:粗苯
(167)、煤焦油(1569)(在许可证
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通过全资子公 包装制品设计、销售;包装装潢印刷;
司宝钢金属有 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限 公 司 持 股 业务;在包装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
56.44%,通过全 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资子公司华宝 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上海宝钢包装
5 601968.SH 投资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2.3%,通 品)销售;食品销售;货物运输代理;
过全资子公司 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
宝钢集团南通 理咨询;软件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
线材制品有限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持股 1.15% 展经营活动】
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托各类人
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
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
新华人寿保险 601366.SH 直 接 持 股
6 金运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1336.HK 12.09%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
直 接 持 股
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
中国太平洋保 0.76%,通过全
601601.SH 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
7 险(集团)股 资子公司华宝
2601.HK 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份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持股 14.17%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全资子公 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焦炭及煤
司宝钢香港投 焦化产品、耐火材料、动力、气体生产
资有限公司持 及销售;码头、仓储、运输、贸易等钢
马鞍山钢铁股 600808.SH
8 股 11.63%,通 铁等相关的业务;钢铁产品的延伸加
份有限公司 0323.HK
过控股子公司 工、金属制品生产及销售;钢结构、设
马钢(集团)控 备制造及安装,汽车修理及废汽车回收
股有限公司持 拆解(仅限于本公司废汽车回收);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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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股 45.54% 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
饰(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技术、
咨询及劳务服务。
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铜冶炼及压延
加工、销售;烧结矿、焦炭、化工产品
制造、销售;高炉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
销售;工业生产废异物加工、销售;销
售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机械电
器设备、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五金交
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具、装饰材
北京首钢股份
9 000959.SZ 直接持股 15% 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仓储服务;
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技术培训;投资及投资管理。(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金属镁及镁合金产品、金属锶和其它碱
土金属及合金、铝合金的生产和销售;
镁、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铝、镁废料
回收;以上产品设备和辅料的制造、销
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南京云海特种 通过全资子公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10 金属股份有限 002182.SZ 司宝钢金属有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公司 限公司持股 8%
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
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道路
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地质勘探;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铬铁
矿开采;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Ⅰ、Ⅱ
矿群南部铬铁矿;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
聂尔错硼镁矿开采;地形测量、矿山测
通过西藏矿业 量、平面控制测量;多晶硅的采购及销
西藏矿业发展
11 000762.SZ 发展有限公司 售;进出口业务:矿业技术咨询;铬铁
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22.27% 矿、硼矿、铜矿、锂矿、硼、氯化纳、
氯化钾、土畜产品、中药材、运输设备
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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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共建高质量钢铁生态圈是中国宝武的使命。耐火材料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
发展战略之新材料产业中的一项。中国宝武在耐火材料产业的布局上,尚需借助
上市公司平台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进行做大做强。
瑞泰科技是国内耐火材料的龙头企业,技术先进,优势明显,为玻璃、水泥、
钢铁、有色、电力、石化、煤化工、危废处理等行业高温窑炉提供耐火技术、耐
火材料、施工安装等综合服务。公司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创新能
力均在行业名列前茅。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以瑞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为前提,预计本次股份转让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中国
宝武将成为瑞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取得瑞泰科技控制权有利于中国宝武在耐火
材料产业体量、产业结构、行业地位、发展潜力等方面实现较大跃升。
本次股份转让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瑞泰科技将成为
中国宝武的耐火材料产业平台。在充分实现协同效应的基础上,中国宝武可结合
自身经验、优势,在成本、环保等方面进行改良,降低能耗,节约成本;在客户
方面,中国宝武可结合自身及瑞泰科技业务开展情况,丰富耐火材料产品品类,
并充分开拓下游客户群体,提高客户覆盖面,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在品牌方
面,瑞泰科技是耐火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中国宝武是全球钢铁行业龙头企业,双
方的品牌、业务将得到进一步整合和提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瑞泰科技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同时,瑞泰科技拟向中国宝武下属企业武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武汉耐材100%股权、拟向马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瑞泰马钢40%
股权,并于2020年8月与武钢集团、马钢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另外,瑞泰科技拟向武钢集团和马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于
2020年8月与武钢集团、马钢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除上述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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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不排除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瑞泰科技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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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瑞泰科技的权
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宝武直接持有瑞泰科技 11,5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股份转让同时,瑞泰科技拟向中国宝武下属企业武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武汉耐材 100%股权、拟向马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瑞泰马钢 40%
股权,并于 2020 年 8 月与武钢集团、马钢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另外,瑞泰科技拟向武钢集团和马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于
2020 年 8 月与武钢集团、马钢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上述交易完成后,
预计中国宝武将成为瑞泰科技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0 年 8 月 26 日,中国建材总院与中国宝
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国建材总院将其持有的瑞泰科技股票 11,5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中国宝武。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乙方(受让方):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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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2020年8月26日
(三)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上市公司11,550,000股股份(占截至本协议
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
受让甲方所持标的股份。
(四)股份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下列三者之中的最高者,(1)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协议签署
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根据前述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1.01元/股,
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27,165,500元(大写:壹亿贰仟柒佰壹拾陆万伍仟伍
佰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过户安排
双方同意,乙方收购标的股份的支付方式为现金,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的其他期限一次性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127,165,500元(大写:壹亿贰仟柒佰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
账户。
甲方须促成上市公司于乙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登公司”)办理完成标
的股份过户交割登记手续,并向乙方交付证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文件(以
下简称“过户登记手续”)。前述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作为本次股份转让交易
的交割日。
(六)股份锁定期
乙方基于本次股份转让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交割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
让,但乙方在其所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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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生效:
(1)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瑞泰科技于2020年8月与武钢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瑞泰科技于2020年8月与武
钢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均已生效;
(3)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
方可解除。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
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股份转让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且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瑞泰科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瑞泰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
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协议双方未就本次股份
转让设置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存在其他安排,协议双方尚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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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安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份转让后出让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在本次转让
控制权前,出让人是否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
理调查和了解,说明相关调查情况
由于本次股份转让、瑞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宝武间接持有的耐火
材料相关资产、中国宝武实际控制的武钢集团和马钢集团以现金认购瑞泰科技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的实施均以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
提条件,优先实施股份转让,然后实施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因此,如果本
次股份转让及其他交易组成部分付诸实施,预计将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
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前,出让人中国建材总院对受让人中国宝武的主体资格、资信
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确信中国宝武主体合法、资信良好、
受让意图明确、具备股份转让价款的完全支付能力。
(二)出让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
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出让人中国建材总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负
债,也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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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将以自有资金一次性
将本次权益变动全部股份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127,165,500 元(大写:壹亿贰仟
柒佰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支付至中国建材总院指定账户。本次收购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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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买卖瑞泰科技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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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中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况: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重大事项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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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陈德荣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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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宝武的营业执照;
2、中国宝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股份转让协议》;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
此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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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德荣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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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桥一街1号院27号
公司
楼
股票简称 瑞泰科技 股票代码 002066.SZ
中国(上海)自由
中国宝武钢铁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贸易试验区世博大
集团有限公司
道1859号
增加 减少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司第一大股东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无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0股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11,550,000股
比例 变动比例:5.00%
时间:2020年8月26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审批并生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效后执行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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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是 □ 否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是 □ 否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是 □ 否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陈德荣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