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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1-06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
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分别同意在 2021 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
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公司与平湖弘
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
币,有效期为 1 年的互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及《关于
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以下
简称“工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1 年平湖(保)字 0105 号”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期间,在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工行平湖支行依据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
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
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
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
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二)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广发
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21)嘉银字第000060号”的《授信额度合同》,
弘欣热电公司向广发银行嘉兴分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明细如下:

                汇票票      扣划保
   申请日期     面金额        证金       出票日期        汇票到期日      张数
                (万元)      比例

2021年9月27日      1,000     40%      2021年9月27日     2022年3月27日      2

2021年9月27日       800      40%      2021年9月27日     2022年3月27日      1

2021年9月27日       700      40%      2021年9月27日     2022年3月27日      1

    弘欣热电与广发银行嘉兴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1)嘉银字第000060号-担保
01”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该合同项下的保证金全部用于担保前述《授信
额度合同》项下的债权。公司及浙江恒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扣
除保证金后的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浙江恒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21)嘉银字第000060号-担保02”及“(2021)嘉银字第000060号-担保03”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广发银行嘉兴分行和弘欣热电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至
2022年9月12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为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8,998.88 万元(不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45,413.23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0.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6.09%、
9.54%和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21 年平湖(保)字 0105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编号为“(2021)嘉银字第 000060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
    3、弘欣热电公司 2021 年 9 月 27 日向广发银行嘉兴分行提交的《银行承兑汇
票申请书》;
    4、编号为“(2021)嘉银字第 000060 号-担保 01”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
同》;
    5、编号为“(2021)嘉银字第 000060 号-担保 02”及“(2021)嘉银字第 000060
号-担保 0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