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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影视: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2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14,258,700.99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188,712,854.04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238,432,864.53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9,407,842.27 元。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 2018 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负值,且母公司 2018 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 2018 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
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