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9-04-2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聘请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一、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9】24030007 号)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
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城影视货币资金余额为
7,038.31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87,459.90 万元,已逾期长期借款及长期
应付款合计 1,967.39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 所示
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长城影视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
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
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
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三(一)列举了
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符合长城影视
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条款包括财务方面“(1)净资产为负或营
运资金出现负数;(2)定期借款即将到期,但预期不能展期或偿还,或过度依赖
短期借款为长期资产筹资;(5)关键财务比率不佳;(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8)
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9)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条款”等内容。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长城影
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披露的事项,在报告期内对长城影视 2018 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范的规定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采取的措施及影响
1、2019年,公司将围绕“精品剧”的战略布局,拍摄更符合市场需求的影
视剧目,并突破原有的投资模式,在保持“全流程”优势下,采用更市场化的合
作方式,引进其他投资方参与投资公司储备的精品剧目,公司也将积极寻找外部
优质的投资机会,与其他公司开展影视剧目的投资与制作,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积极寻求产业链的延伸拓展,推进产业链的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
在内容端,公司将利用自身在影视领域的积累和优势,拓展电影、网剧、微电影、
综艺节目等新的内容形式。在渠道端,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以及新媒体渠道的影
响力的提升,公司将寻求与新媒体平台的多方位合作;并且计划战略布局高端影
院领域,拓展公司的收入来源、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在渠道的实力。
3、2019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影视业务、广告营销、实景娱乐三大板块的融
合发展。公司旗下广告子公司将在继续维护原有业务和客户的基础上,发挥与上
市公司在资源、内容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挖掘上市公司在影视内容、实景娱乐等
板块的优势,在影视内容领域进行剧目植入广告运营,在实景娱乐版块进行景区
以及VR剧场广告代理。在上市公司资源支持下逐步进行业务转型,充分发挥双方
的协同效应,保持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公司旗下淄博影视城和安徽马仁奇峰景区
可充分利用旅行社的游客资源和公司的内容优势,引入更多内外部剧组到各影视
园区及马仁奇峰景区拍摄取景,同时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举办各种形式的民俗
活动,增加宣传内容的创造性和创意性,提升各影视基地园区及马仁奇峰景区的
知名度和话题度,同时带来游客量的提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公司对融资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会制定年度、季度资金运用计划,合
理调度分配资金。公司将通过实现营业利润、固定资产变现、应收账款回收等方
式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绍兴
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价格为3亿元。目前正在办理相关
股权变更手续,完成交割后即可盘活资产、优化负债约3亿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公司及其子公司账面余额43,537.15
万元的应收账款(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14,668.64 万元,账面价值28,868.51 万
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
双方初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本次拟转让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537.15 万
元,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
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鉴于公司尚欠长城集团无息借款及股权转让
款434,397,338元,双方约定,本次转让对价与长城集团对公司享有的债权直接
冲抵,超额部分长城集团继续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将
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减少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提供资金支
持,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正与多方潜在合作主体洽谈战略合作,合
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长城集团股权合作、存量资产市场化变现、产业项目投
融资、债务重组、产业运营等多方面。
2019年3月15日及2019年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赵锐
勇先生、赵非凡先生分别与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诺森(北京)环境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引入外部战略合作者,对长城集团增资
扩股不低于15亿元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与长城集团开展股权合作。如最终
签署正式股权合作协议,长城集团将优先全力解决与横琴三元勤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3.5亿元借款纠纷,解除公司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经知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内容,其涉及的事项与事实相符。
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都能正常的使用,公司可持续经
营能力没有受到影响。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具有操
作性的 2019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影视板块的业务
布局,聚焦精品内容;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拓展,布局电
影、网剧、微电影、综艺节目等内容领域,寻求在互联网新媒体、院线等渠道端
的突破;同时促进广告业务、实景娱乐业务、影视业务之间的融合发展,提升核
心竞争力。
3、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将继续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上市公司
资金压力,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确保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受影响,同时保证
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共同推进上市公司
高效、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4、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上述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监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长城影视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明》(瑞华专函字【2019】24030008 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经对 2018 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关于公司
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不
会受到重大影响。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监督义务,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长城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函字【2019】24030008 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 2018 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关于公司持续经
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提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制定的未来经
营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