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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2021-01-13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顺铭腾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领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佳源科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皓玥挲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上海三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限合伙)
北京中金瑟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山江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中金云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西藏厚元顺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堆龙致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宇新(厦门)大数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上海奉朝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限合伙)
烟台金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募集配套资金
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一月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公司声明
    一、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
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
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前往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查阅。

    二、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负连带责任。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提供的
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六、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构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八、投资者若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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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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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目 录
公司声明........................................................................................................................ 2

交易对方声明................................................................................................................ 3

目 录.............................................................................................................................. 4

释义................................................................................................................................ 6

重大事项提示................................................................................................................ 9

   一、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 .................................................................................... 9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11
   三、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16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7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1
   六、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 22
   七、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24
   八、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 25
   九、盈利预测补偿方案 .......................................................................................... 26
   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影响的简要介绍 .......................................... 34
   十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35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37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49
   十四、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 49
   十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50
   十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51

重大风险提示.............................................................................................................. 56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 56
   二、审批的风险 ...................................................................................................... 56


                                                                  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三、业绩承诺的相关风险 ...................................................................................... 57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 57
   五、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 57
   六、整合的风险 ...................................................................................................... 58
   七、配套融资不能足额募集的风险 ...................................................................... 59
   八、GLOBAL SWITCH 的经营风险........................................................................... 59

本次交易概览.............................................................................................................. 6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65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72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73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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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本公司/公司/上
市公司/沙钢股 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份
本次交易/本次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指
发行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重组/本次
发行股份及 支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卿峰 100%
               指
付现金购买 资     股权(不包括截至基准日苏州卿峰持有的德利迅达 12%股权)
产
                  苏州卿峰现有股东沙钢集团、上海领毅、皓玥挲迦、中金瑟合、中金
交易对方       指 云合、堆龙致君、上海奉朝、烟台金腾、顺铭腾盛、佳源科盛、上海
                  三卿、昆山江龙、厚元顺势、上海蓝新和厦门宇新
业绩补偿方      指 签订《盈利补偿协议》的苏州卿峰股东
                 苏州卿峰 100%股权(不包括截至基准日苏州卿峰持有的德利迅达
标的资产        指
                 12%股权)
标的公司/评估    苏州卿峰及其子公司(不包括截至基准日苏州卿峰持有的德利迅达
              指
对象             12%股权)
苏州卿峰        指 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legant Jubilee Limited,即苏州卿峰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目前持有
EJ              指
                   Global Switch 51%股权
                   Global Switch Holdings Limite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总部位于伦
Global Switch   指 敦,是欧洲和亚太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和开发商;苏州卿峰
                   目前通过 EJ 持有其 51%股权
                   Tough Expert Limited,即沙钢集团全资拥有的境外公司,目前持有
Tough Expert    指
                   Global Switch 24.01%股权
ICT             指 ICT Centre Holding BV,Global Switch 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
GSGL            指 Global Switch Group Limited,Aldersgate 持有其 100%股权
                   Global Switch Australian Holdings Pty Ltd,Global Switch 澳大利亚业务
GSAH            指
                   的运营主体
                   Aldersgate Investments Limited,Global Switch 的原股东,目前已不再
Aldersgate      指
                   持有 Global Switch 股权
沙钢集团        指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也是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
东北特钢集团    指
                     司
上海领毅        指 上海领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上海皓玥挲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
皓玥挲迦        指
                     一
堆龙致君        指 堆龙致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顺铭腾盛        指 烟台顺铭腾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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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海奉朝       指 上海奉朝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上海三卿       指 上海三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中金瑟合       指 北京中金瑟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中金云合       指 北京中金云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昆山江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身为秦汉新城江龙投资合伙
昆山江龙       指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烟台金腾       指 烟台金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佳源科盛       指 天津佳源科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厚元顺势       指 西藏厚元顺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上海蓝新       指 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股东之一
                    宇新(厦门)大数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
厦门宇新       指
                    股东之一
上海道璧       指 上海道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卿峰原股东之一
秦汉万方       指 秦汉新城万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卿峰原股东之一
富士博通       指 深圳富士博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卿峰原股东之一
德利迅达       指 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Daily-Tech Hong Kong Co., Limited,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全资
德利迅达香港   指
                    子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6 月 30 日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衡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 的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适用指 引 1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号》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重组报告书     指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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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本报告书摘要   指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重组预案/《预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指
案(修订稿)》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评估机构出具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评估报告》   指 资产所涉及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购买资产 协     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
               指
议》              协议》
《盈利补偿 协
               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
议》
《专项审核 报     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Global Switch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
               指
告》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减值测试 报     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对标的资产进行
               指
告》              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有名词
                    国内 IDC 行业权威的媒体平台和产业市场研究机构,立足于 TMT 产
IDC 圈         指
                    业,致力于互联网、数据中心及云计算领域的深入挖掘。
                    一种通过 Internet 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源的计
云计算         指
                    算模式。
                    在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高速增长产生的海量、多样性
大数据         指   的数据中进行实时分析辨别并挖掘其中的信息价值以对用户提供决
                    策支持的技术。
                    通过多种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
物联网         指   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
                    的一种网络。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也是继 4G、
5G             指
                    3G 和 2G 系统之后的延伸。
                    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是将蓄电池(多为铅酸
UPS            指   免维护蓄电池)与主机相连接,通过主机逆变器等模块电路将直流电
                    转换成市电的系统设备。
    说明: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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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

    2018 年 11 月 16 日,沙钢股份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卿峰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 年 11 月 24 日,沙钢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及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书中的交易方案与预案修订稿中的交易方案相比,
主要调整的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1、标的公司资产范围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交易的拟收购标的资产为苏州卿峰 100%的股权。

    调整后:

    本次交易的拟收购标的资产为苏州卿峰 100%的股权(不包括截至评估基准
日其持有的德利迅达 12%的股权)。

    2、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及交易作价调整

    调整前:

    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的预评估值为 237.83 亿元,
交易作价为 237.83 亿元。

    调整后:

    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189.96 亿元。评估
基准日后,Global Switch 进行了分红,经分红调整后的交易作价为 188.1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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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3、定价基准日调整

       调整前: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8 年 11 月 16 日。

       调整后: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

       4、交易对方及其持股比例的调整

       调整前:

       沙钢集团持有苏州卿峰 29.88%的股权,转让比例为 29.88%;上海三卿持有
苏州卿峰 4.60%的股权,转让比例为 4.60%;秦汉万方持有苏州卿峰 4.60%的股
权,转让比例为 4.60%;上海道璧持有苏州卿峰 3.68%的股权,转让比例为 3.68%。

       调整后:

       2019 年 5 月,上海三卿将其持有的苏州卿峰 0.60%的股权转让予沙钢集团。

       2020 年 3 月,秦汉万方将其持有的苏州卿峰 0.23%的股权转让予厦门宇新。

       2020 年 9 月,秦汉万方将其持有的苏州卿峰 4.37%的股权转让予佳源科盛;
上海道璧将其持有的苏州卿峰 3.68%的股权转让予沙钢集团。

       上述转让完成后,沙钢集团持有苏州卿峰 34.15%的股权,转让比例为 34.15%;
佳源科盛持有苏州卿峰 4.37%的股权,转让比例为 4.37%;上海三卿持有苏州卿
峰 4.00%的股权,转让比例为 4.00%;厦门宇新持有苏州卿峰 0.23%的股权,转
让比例为 0.23%。秦汉万方、上海道璧不再持有苏州卿峰股权,不再参与本次交
易。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对原有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交易对方、交易作价均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
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规定,本次重组交易

                                       1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方案调整构成对原有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内部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随着大数据广泛进入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其技术和市场正在发生着快速的
增长。2015 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积极
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国制造 2025》等多部涉及大数据发展
战略的政策和规划,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作为新一代的信息技术,成为信息
化和工业化深度结合的关键技术。无论是工业 4.0、工业互联网,还是《中国制
造 2025》,智能制造是共同目标,工业互联网是基石,大数据是引擎。2020 年
3 月,工信部召开加快 5G 发展专题会,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 5G
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
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其中多个领域涉及大数据产业。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收购苏州卿峰 100%的股权,进入数据中心行业,符合
国家发展大数据的战略规划,符合“一带一路”倡议,对于境内外数据中心业务
的发展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由特钢业务转为特
钢、数据中心双主业共同发展,实现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以提升公司
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为: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卿峰 100%的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卿峰 100%的股权。

    苏州卿峰为持股型公司,本部未经营业务,其核心资产为其通过全资子公司
EJ 持有的 Global Switch 51%的股权。Global Switch 总部位于伦敦,是欧洲和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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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太地区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和开发商,系目前全球数据中心行业内拥有
最高信用评级的企业之一(惠誉 BBB、标准普尔 BBB、穆迪 Baa2)。Global Switch
现有 13 个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香港、伦敦、马德里、巴
黎、新加坡、悉尼1等 8 个区域核心城市,总建筑面积达到 39.27 万平方米、总电
力容量为 369 兆伏安。此外,Global Switch 已计划在伦敦、阿姆斯特丹、巴黎、
香港等城市中心区域改扩建现有数据中心或者建设新的数据中心,预计新增总建
筑面积达到 9.20 万平方米、新增电力容量 161 兆伏安,分别较现有水平增长
23.43%、43.63%。全部建设完成后,Global Switch 将拥有高达 48.47 万平方米的
数据中心,合计电力容量达到 530 兆伏安,进一步提高其在欧洲和亚太地区的覆
盖率,巩固行业领先的地位。

     苏州卿峰同时持有德利迅达 12%的股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鉴于德利
迅达香港未按时向 Global Switch 支付租金并违约,且无法获得其经营情况,苏
州卿峰已对该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苏州卿峰拟将其持有的德利迅达 12%
的股权对外转让,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意向受让方,为了避免该等股权转让对本次
交易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再将德利迅达 12%的股权纳入标的资产范围。根据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约定及苏州卿峰的股东会决议,上述德利迅达 12%的股权对
外转让完成后,苏州卿峰将向 2020 年 11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
例分配所得款项。

     上述股权登记日确认的原因与依据、向德利迅达股权原股东分配转让款的
原因与合理性具体如下:

     1、股权登记日选定的原因和依据

     2020 年 11 月 2 日,苏州卿峰召开股东会,就本次重组涉及的事项形成股东
会决议,具体如下:苏州卿峰参与重组交易的资产范围不包括截至基准日持有
的德利迅达 12%股权,后续处置德利迅达 12%股权的方案应经本次股东会的全体
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处置损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及处置成本后由苏州卿峰现
有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根据上述决议,苏州卿峰股东会召开日(即 2020 年 11 月 2 日)的全体股

1
  悉尼数据中心的股东是 GSGL,GSGL 股份未由 Global Switch 持有,但是,Global Switch 管理层认为该
公司符合 IFRS 10 所述的关于控制的定义,满足控制的三个要素,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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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东将按持股比例享有处置德利迅达 12%股权的最终决定权及处置损益,因此选用
该日期作为股权登记日。故相关股权登记日是以苏州卿峰就本次重组涉及的事
项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的日期确定,确定原因合理。

       2、向原股东分配转让款的原因和合理性

       根据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和苏州卿峰的股东会决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是
苏州卿峰 100%的股权(不包括截至基准日苏州卿峰持有的德利迅达 12%股权)。

       鉴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苏州卿峰仍持有德利迅达
12%的股 权,该项股权由于德利迅 达的子公司德利迅达香 港未按时向 Global
Switch 支付租金并违约,且无法获得其经营情况,苏州卿峰已对该股权投资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评估机构在以 Global Switch 评估值为基础,采用资
产基础法对苏州卿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时,亦未将苏州卿峰在基准日
持有的德利迅达 12%股权纳入评估范围,该股权并未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
评估范围。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苏州卿峰 100%股权,同时苏州卿峰也仍
持有德利迅达 12%股权。但由于前述安排,苏州卿峰所持有的德利迅达 12%股权
对应的权益实际并不由上市公司享有,而是由 2020 年 11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苏
州卿峰股东享有,故该股权最终处置的风险和损益应由 2020 年 11 月 2 日登记
在册的苏州卿峰股东享有或承担;同时,德利迅达系有限责任公司,该 12%股权
已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经济义务,上市公司不会因为间
接持有该 12%股权而承担其他义务。因此,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间接持有德利
迅达 12%股权,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上述德利迅达 12%股权转让后向原股东分配转让款的安排是为了
避免该等股权存在的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产生影响,相关安排的原因合
理。

       3、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如上述分析,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范围未包括截至基准日苏州卿峰持有的
德利迅达 12%股权,该等股权的处置以及处置带来的风险和损益均不会对本次交
易产生影响,也不会对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产生影响,该等股权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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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权利、收益及风险均与上市公司无关。

    苏州卿峰持有的德利迅达 12%股权所对应的权益,在本次重组前后均是由
2020 年 11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苏州卿峰股东享有,上述德利迅达 12%股权转让后
向 2020 年 11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苏州卿峰股东分配转让款的安排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预案(修订稿)》中披露,苏州卿峰与上海埃亥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苏州卿峰拟将持有的德利迅达 12%的股权以 40,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上海埃亥贸易有限公司。

    由于上海埃亥贸易有限公司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经双
方友好协商,已终止前述股权转让协议。

    苏州卿峰目前正在寻找新的股权受让方,尚未有明确意向受让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对应的评估值为 1,899,590.81 万元。评估基准日后,
Global Switch 于 2020 年 11 月向 Tough Expert 和 EJ 分别派发现金红利 5,394 万
英镑和 1,345 万英镑,合计 6,739 万英镑,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相应进
行调整。

    调整方式 如下 :调整 后的标 的资产 交易作 价= 标的资 产评估 值-Global
Switch 的分红款×评估基准日英镑汇率×EJ 对 Global Switch 的持股比例+EJ 收
到的分红款×评估基准日英镑汇率

    经计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1,899,590.81 万元-6,739 万英镑×8.7144
×51%+1,345 万英镑×8.7144=1,881,361.24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卿峰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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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沙     上上      皓皓       中中   中中     堆堆     上上       烟烟     顺顺      佳佳   上上       昆昆      厚厚    上上      厦厦
  钢钢     海海      玥玥       金金   金金     龙龙     海海       台台     铭铭      源源   海海       山山      元元    海海      门门
  集集     领领      挲挲       瑟瑟   云云     致致     奉奉       金金     腾腾      科科   三三       江江      顺顺    蓝蓝      宇宇
  团团     毅毅      迦迦       合合   合合     君君     朝朝       腾腾     盛盛      盛盛   卿卿       龙龙      势势    新新      新新




 34.15%   18.39%    9.19%      4.60%   4.60%    4.60%   4.60%       4.60%    4.60%    4.37%   4.00%      1.54%     0.32%   0.23%    0.23%




                                                                  苏州卿峰




         各交易对方所获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现金
交易对方            出资额                                  总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持股比例                                                                                    对价
  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万元)
沙钢集团            743,000.00                34.15%            642,572.13           642,572.13           553,464,362                       -
上海领毅            400,000.00                18.39%            345,933.85           345,933.85           297,961,971                       -
皓玥挲迦            200,000.00                 9.19%            172,966.92           172,966.92           148,980,985                       -
中金瑟合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中金云合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堆龙致君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上海奉朝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烟台金腾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顺铭腾盛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佳源科盛            95,083.596                 4.37%             82,231.59            82,231.59                 70,828,239                  -
上海三卿              87,000.00                4.00%             75,240.61            75,240.61                 64,806,728                  -
昆山江龙              33,400.00                1.54%             28,885.48            28,885.48                 24,879,824                  -
厚元顺势                    7,000.00           0.32%              6,053.84              6,053.84                 5,214,334                  -
上海蓝新                    5,000.00           0.23%              4,324.17                           -                     -      4,324.17
厦门宇新              4,916.404                0.23%              4,251.88              4,251.88                 3,662,253                  -
  合计             2,175,400.00          100.00% 1,881,361.24 1,877,037.07 1,616,741,648                                          4,324.17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1.61 元/股。



                                                                     1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同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等市场询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
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交易相关费用。其中,
募集配套资金中 4,324.17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剩余 15,675.83 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被取消或未能实施或募
集金额不足,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本次交
易的相关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
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资产为 1,151,300.89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权益为 496,801.91 万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作价为 1,881,361.24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


                                    1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务指标的比重如下: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苏州卿峰          占上市公司比重
总资产(万元)                    1,151,300.89        5,095,360.83           442.57%
净资产(万元)(注)                496,801.91        1,881,361.24           378.69%
营业收入(万元)                  1,347,456.58          312,691.73            23.21%
    注:上市公司净资产口径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于苏州卿峰 100%
的股权的交易作价高于其净资产额,苏州卿峰的净资产数值为交易作价。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 次 交易 前, 公司 总 股本 为 2,206,771,772 股, 其中 沙 钢集 团持 有公 司
587,871,726 股,持股比例为 26.64%,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直接持有沙
钢集团 29.32%的股权,并通过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沙钢集团 17.67%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587,871,726           26.64%
  2     李非文                                          110,338,500            5.00%
  3     燕卫民                                           79,536,000            3.60%
  4     朱峥                                             76,000,000            3.44%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437,547            2.51%
  6     李强                                             26,224,169            1.19%
  7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00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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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金洁                                          20,000,000            0.91%
  9      刘本忠                                        16,690,000            0.76%
 1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946,327            0.59%
                   合计                             1,010,244,269          45.78%

       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1,141,336,088           29.85%
 2      上海领毅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139,297,220            3.64%
 5      李非文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79,536,000            2.08%
 7      朱峥                                           76,000,000            1.99%
 8      中金瑟合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74,490,492            1.95%
                   合计                             2,365,903,224          61.88%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三
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由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沙钢集团持股比例
为 29.85%,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持股比例为 7.79%,沙钢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上
海领毅 22.06 个百分点,仍为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和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持有
沙钢集团股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剔除沙钢集团以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
之后取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根据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以下简称“《适用指引 1 号》”),在认定是否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
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但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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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取得股份后
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的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以该部分权益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但上市公司董
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前述主体已通过足额缴纳出资、足额支付
对价获得标的资产权益的除外。

       本次交易过程中,沙钢集团向上市公司出售的苏州卿峰 34.15%股权(对应
苏州卿峰 743,000.00 万元的出资额)包括两部分:(1)本次重组停牌(2016 年
9 月 19 日)前 6 个月至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17 年 6 月 14 日)
期间取得的苏州卿峰 23.90%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520,000.00 万元的出资额),
该部分股权已于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足额支付对价并完成交割;
(2)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今,沙钢集团从秦汉万方受让的苏州
卿峰 4.60%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100,000.00 万元的出资额),从富士博通受让的
苏州卿峰 1.38%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30,000.00 万元的出资额),从上海三卿受
让的苏州卿峰 0.60%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13,000 万元的出资额),从上海道璧受
让的苏州卿峰 3.68%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80,000 万元的出资额),上述股权已足
额支付对价并完成交割。根据《适用指引 1 号》的规定,沙钢集团以第(2)部
分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需要剔
除计算。

       由此,根据《适用指引 1 号》,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且
将沙钢集团以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取得
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剔除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且剔除沙钢集团以其在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获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股份后,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主
                              要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975,222,289            25.51%
 2       上海领毅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139,297,220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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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非文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79,536,000             2.08%
 7      朱峥                                         76,000,000             1.99%
 8      中金瑟合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74,490,492             1.95%
                   合计                           2,199,789,425           57.53%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三
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由上表,根据《适用指引 1 号》的规定,将沙钢集团以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
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取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剔除计算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沙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比例为 25.51%,而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的持股比例为 7.79%,沙钢集团持股比
例超过上海领毅 17.72 个百分点,沙钢集团仍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和控股股东。
沈文荣先生持有沙钢集团股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沙钢集团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9.85%,超过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 7.79%的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差额达到 22.06 个百分点;按照《适用指引 1 号》的规定剔除其以在上
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取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后,沙钢集团持股比例为 25.51%,超过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 7.79%
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差额达到 17.72 个百分点。沙钢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后,均
保持持股比例最高和控股股东的地位。

      此外,为保证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单独或
与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的交易对方(除沙
钢集团外,包括上海领毅、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上海奉朝、上海三
卿、中金瑟合、中金云合)分别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承诺认可并尊重沙钢集团在沙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地位以及沈文荣先生对沙钢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以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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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协议、合作、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任何方式影响或谋求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承诺人亦无向上市公司推荐或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对于本次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也无具体调整计划。

    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出具了《关于保持对江苏沙钢股份有
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声明和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不会放弃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任何第三人谋求对沙钢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声明和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
月内,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采取所需适当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以保持对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沙钢集团,沈文荣先生仍为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在本次交易前后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沙钢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 3,823,513,420 股,上海领毅将持有公司 297,961,971 股,持股比例将达到 7.79%,
上海领毅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持有公司 297,961,969 股,持股比例将达到 7.79%,合并
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的交易,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时,因
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沙钢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沙钢集团监事
会主席,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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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将回避表决。

六、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公司本次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卿峰 100%股
权。

       公司拟向沙钢集团、上海领毅等 15 名苏州卿峰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其中向除上海蓝新以外的 14 名股东支付股份对价 1,877,037.07 万元,
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616,741,648 股;向上海蓝新支付现金对价 4,324.17 万元。

(一)股份对价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1.61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616,741,648 股,具体发行数量如
下: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沙钢集团                          642,572.13             553,464,362
   2        上海领毅                          345,933.85             297,961,971
   3        皓玥挲迦                          172,966.92             148,980,985
   4        中金瑟合                           86,483.46              74,490,492
   5        中金云合                           86,483.46              74,490,492
   6        堆龙致君                           86,483.46              74,490,492
   7        上海奉朝                           86,483.46              74,490,492
   8        烟台金腾                           86,483.46              74,49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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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顺铭腾盛                           86,483.46              74,490,492
   10       佳源科盛                           82,231.59              70,828,239
   11       上海三卿                           75,240.61              64,806,728
   12       昆山江龙                           28,885.48              24,879,824
   13       厚元顺势                             6,053.84              5,214,334
   14       厦门宇新                             4,251.88              3,662,253
                       合计                  1,877,037.07          1,616,741,648

       3、股份锁定期

       (1)基本承诺

       沙钢集团承诺:“本公司(包括公司出资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
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其他获得股份的交易对方承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取得发行股份时持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截至取得发行股份时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达到 12 个月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业绩补偿方应同时遵守的承诺

       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操作性和可实现性,沙钢集团同意作为本次交易的业
绩补偿方,在严格遵守上述基本承诺的前提下,还须同时遵守以下锁定承诺,即
按照基本承诺与以下锁定承诺确定的锁定期孰长原则确定可解锁股份时间和数
量。

       ① 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12 个月且 Global Switch 于业
绩承诺期首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 Global
Switch 在业绩承诺期首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占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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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24 个月且 Global Switch 于业
绩承诺期第二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与第一期合计累计
解除限售比例为 Global Switch 在业绩承诺期前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占
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比例;

    ③ 第三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36 个月且 Global Switch 于业
绩承诺期第三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与第一、二期合计
累计解除限售比例为 Global Switch 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占承诺净利润
总和的比例。

    (3)其他承诺

    上述限售期存续期间及届满后,如交易对方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人担任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自然人还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二)现金对价

    公司拟向上海蓝新支付现金对价 4,324.17 万元,上市公司将在配套融资实施
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现金对价;若配套融资被取消或未能实施或金额
不足,上市公司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6 个月内完成支付。

七、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配套融资规模及发行方式

    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二)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同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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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
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四)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沙钢股份股票,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不同规定的,按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交易相关费用。其中,
募集配套资金中 4,324.17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剩余 15,675.83 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被取消或未能实施或募
集金额不足,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本次交
易的相关费用。

八、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苏州卿峰及其子公司。苏州卿峰为持股型公司,本部未
经营业务,其核心资产为 Global Switch 51%股权。

    本次对 Global Switch 的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评估结果,Global Switch
100%股权的收益法评估值为人民币 387 亿元。

    苏州卿峰成立于 2016 年 1 月,本部未经营业务,其账面除通过 EJ 持有 Global
Switch 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只有部分货币资金及其他往来款项,且根据
管理层规划,苏州卿峰未来也不会从事任何业务,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苏州卿
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即评估值=货币资金评估值+往来款项评估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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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评估结果,苏州卿峰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899,590.81 万元。

    评估基准日后,Global Switch 于 2020 年 11 月向 Tough Expert 和 EJ 分别派
发现金红利 5,394 万英镑和 1,345 万英镑,合计 6,739 万英镑,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作价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方式 如下 :调整 后的标 的资产 交易作 价= 标的资 产评估 值-Global
Switch 的分红款×评估基准日英镑汇率×EJ 对 Global Switch 的持股比例+EJ 收
到的分红款×评估基准日英镑汇率

    经计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1,899,590.81 万元-6,739 万英镑×8.7144
×51%+1,345 万英镑×8.7144=1,881,361.24 万元。

九、盈利预测补偿方案

    1、业绩承诺

    上市公司与沙钢集团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沙钢集团为业绩补偿方。业
绩补偿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本次交易项下 Global Switch 实现的净利润(该
净利润为 Global Switch 合并报表中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
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评估
报告》中列明的 Global Switch 相对应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Global Switch 相关盈利情况的承诺期为三个会计年
度,其中首个会计年度为标的资产交割日所在之会计年度,如标的资产交割时间
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

    根据《评估报告》等文件,Global Switch 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的预测净利润数额分别为 12,425.56 万英镑、14,505.13 万英镑、19,931.94
万英镑和 26,631.67 万英镑。

    (1)此次业绩承诺金额较前次披露下调的原因具体如下:

    A.Global Switch 的客户之一德利迅达香港曾与 Global Switch 就香港、新
加坡、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由于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
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款项并违约,标的公司管理层判断应收德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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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达香港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因此,2019 年、2020 年 1-6 月在苏州卿峰合并
层面以实际收款为限确认对德利迅达香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0、1,075.22 万
元(原预计确认收入分别为 69,993.73 万元、25,448.26 万元)。鉴于德利迅达
及其子公司的违约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仍未得到合理解决,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Global Switch 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
将相关可出租面积默认为空置机位,用以其他客户的预期入驻,进而导致本次
预测中短期内业绩较前次出现下降,Global Switch 100%股权的评估值也相应
下降。

       B.本次交易作价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业绩补偿方作出的业
绩承诺均以评估预测的净利润为基础,业绩补偿方的业绩承诺前后金额分别与
Global Switch 的预测净利润具有对应关系。随着 Global Switch 预测净利润的
调整,业绩补偿方的业绩承诺也随之调整。

       (2)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2020 年上半年存在业绩增长不及前次预期
的情况如下:

       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2020 年上半年存在业绩增长不及前次预期的情
况,主要是受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款项并
违约的影响,但是德利迅达香港违约事项属于偶发情况,后续不具有持续性影
响。

       评估机构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出
于谨慎性原则,在预测未来营业收入时,已经剔除了德利迅达香港曾与 Global
Switch 就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的影响,对本
次营业收入预测进行了调整。

       因此,本次评估中预测 Global Switch 的营业收入在短期内有所下降或呈
缓慢增长;中长期来看,随着 5G 的快速发展促使数据中心行业需求量大幅上升,
Global Switch 现有数据中心的空置区域及未来改扩建数据中心区域将吸引更多
优质的客户,为 Global Switch 带来业绩增量。2020 年度,Global Switch 已
与多家全球知名互联网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等签订新的业务合同,
新签合同所涉电力容量超过 50 兆瓦,同时亦与多家优质客户就建立新的业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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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开展积极洽谈。Global Switch 未来业绩增长已不受德利迅达香港违约事
件的影响。

    (3)此次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可实现性具体如下:

    A.Global Switch 主要业务所在地区的行业发展情况

    Global Switch 总部位于伦敦,现有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
香港、伦敦、马德里、巴黎、新加坡、悉尼等 8 个一线城市,其业务集中在欧
洲和亚太地区。

    就全球数据中心市场机房规模发展来看,欧洲地区作为成熟数据中心市场
在机房规模增长率上趋缓,数据中心企业主要通过并购实现规模扩张,成熟数
据中心市场规模化、集中化特性显现。拉美、亚太地区目前为数据中心增长最
快的市场,其中巴西、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的数据中心投资增速突出。近年
来,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数据中心市场的亮点,具有较大增长潜力。

    新加坡、中国香港、东京和悉尼一般被认为是亚太地区一线数据中心市场。
据 CBRE 发布《2020 年上半年亚太区数据中心趋势报告》显示,2019 年全球移
动数据流量增长了 49%,并将以每年 31%的速度递增并持续到 2025 年。数据使
用量的稳定增长继续推动亚太地区数据中心的扩张需求。

    亚太地区拥有庞大且不断增长的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群体,这推动了对
各种数据中心设施和服务的需求。新加坡、中国香港、悉尼和东京这些主要市
场一直是数据中心投资的首选地点。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强大、连通性好、营商
环境相对便利,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会受到运营商和投资者的青睐。受益于其
人口结构、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使用率增高,以及对电子商务、OTT、物联网设备
与应用和大数据分析的消费需求旺盛,这四座城市对各类数据中心和云服务的
需求持续上升。

    据 451Research 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于收入计算,亚
太市场占全球外包数据中心容量的 38%,且未来十年,亚太市场的外包数据中心
增长潜力最大。该地区正在广泛使用云计算,IP 流量也在不断增长。从 2019 年
到 2026 年,亚太市场(不包括中国)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9.0%。

    作为亚太地区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庞大并保持着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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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国 IDC 圈发布的《2019-2020 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2019 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总规模为 1,562.2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7.2%。未
来三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到 2022 年,中国数据中心
市场规模将达到 3,200.5 亿元。

    B.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Global Switch 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6 月
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
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976.56        6,652.50          6,936.1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进一步剔除报告期内德利迅达收入
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后归属母公司     13,260.65       11,619.61          6,814.69
        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9 年度,Global Switch 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损益及其他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度下降较大,主要是
2019 年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款项并违约,
标的公司管理层判断应收德利迅达香港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一方面
在苏州卿峰合并层面以实际收款为限确认对德利迅达香港的销售收入,2019 年
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0;另一方面,于 2019 年对应收德利迅达香港的应收账款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与 2018 年相比出现较大的下降。上述 2019 年净利润
下降是德利迅达香港违约所导致的偶发情况,后续不具有持续性影响。

    进一步剔除报告期内德利迅达收入后,Global Switch 2019 年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仍有一定下降,主要由以下原因所致:一方面,新加
坡兀兰、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相继于 2019 年度建设完成,从投资性房地产--在
建工程科目转出,相应的维护费用开始计入当期损益,导致 2019 年度运营成本
有所提升;另一方面,2019 年 Global Switch 层面原确认德利迅达收入较 2018
年有明显增长,对应的所得税也显著增长,但模拟测算剔除德利迅达收入影响
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时,所得税科目仍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计算,未进
行调整。综上,导致 Global Switch 2019 年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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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年仍有一定下降。

                C.本次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本次重组中,沙钢集团为业绩补偿方。沙钢集团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本
         次交易项下 Global Switch 实现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为 Global Switch 合并报
         表中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评估报告》中列明的 Global Switch
         相对应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根据《评估报告》等文件,Global Switch 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的 预测 净利润 数额 分别为 12,425.56 万英 镑、14,505.13 万英镑、
         19,931.94 万英镑和 26,631.67 万英镑。

                综合而言,Global Switch 在报告期和预测期内,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如
         下:

                                                                              单位:万英镑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6 月     7-12 月
净利润     17,976.56    6,652.50   6,936.13   5,489.43 12,425.56   14,505.13 19,931.94   26,631.67
             注:上表中的净利润为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如前所述,鉴于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
         款项并违约,2019 年确认的对德利迅达香港的收入金额为 0。同时,评估机构
         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Global Switch 进行评估时,出于谨慎
         性原则,在预测未来营业收入时,亦剔除了德利迅达香港曾与 Global Switch
         就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业务签署的相关协议所产生的收入。

                因此,本次评估中,德利迅达香港相关的可出租面积默认为空置机位,用
         于其他客户的预期入驻,使得 Global Switch 的预测净利润在 2020 年、2021 年
         较 2018 年下降。而从 2022 年之后看,随着未来 5G 的快速发展,数据中心行业
         需求量大幅上升,同时 Global Switch 现有数据中心的空置区域及未来改扩建
         数据中心区域亦将吸引更多优质的客户,为 Global Switch 带来业绩增量。2020
         年度,Global Switch 已与多家全球知名互联网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电信运营

                                                  3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商等签订新的业务合同,新签合同所涉电力容量超过 50 兆瓦,同时亦与多家优
质 客 户 就建 立 新 的业 务 合作 关 系开 展 积极 洽 谈。 德 利 迅达 香 港违 约 事件 对
Global Switch 未来的业绩增长已不再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鉴于 Global Switch 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Global Switch 报告
期内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化的原因,以及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参考的盈利预测相对
审慎,可知 Global Switch 未来期间的预测净利润具有合理性。业绩承诺方基
于 Global Switch 预测净利润所作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Global Switch 作为欧洲和亚太地区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和开发商,
其现有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香港、伦敦、马德里、巴黎、新
加坡、悉尼等 8 个区域核心城市,共计 13 个数据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 39.27
万平方米,总电力容量 369 兆伏安。此外,Global Switch 已计划在伦敦、阿姆斯
特丹、巴黎、香港等城市中心区域改扩建现有数据中心或者建设新的数据中心,
预计新增总建筑面积达到 9.20 万平方米、新增电力容量 161 兆伏安,分别较现
有水平增长 23.43%、43.63%。全部建设完成后,Global Switch 将拥有高达 48.47
万平方米的数据中心,合计电力容量达到 530 兆伏安,进一步提高其在欧洲和亚
太地区的覆盖率,巩固行业领先的地位,为 Global Switch 未来总体业绩增长奠
定了良好基础。

    2、Global Switch 于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的计算原则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Global Switch 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指 Global
Switch 合并报表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前述净利润以英镑计价,且应使用与《评
估报告》预测相同的汇率,即应剔除评估基准日之后英镑汇率变动因素对 Global
Switch 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 Global Switch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Global Switch 承
诺净利润数与实现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3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Global Switch 合并财务报表是由 Global Switch 管理层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并由 Global Switch 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准则转换。会计
师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业绩承诺数据进行专项审计。

    3、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

    (1)业绩补偿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内,Global Switch 截至各年末累计实现
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否则业绩补偿方应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
股份总数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末累计
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补偿方本次交易中获得
的对价股份总数﹣业绩补偿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
量若含有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上述所述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
总数及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均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当年股份如有不足补偿的
部分,应以现金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的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上市公司
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
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股份回购及注销,如因股份不足而涉及
支付现金补偿款,业绩补偿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业绩补偿方案
后 2 个月内足额支付给上市公司;自应补偿股份数确定之日(指当年《专项审核
报告》披露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业绩补偿方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
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业绩补偿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
股份数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则应补
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
×(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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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述公式计算的调整后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
应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现金红利金额=每股累计已分配现金
股利×调整后的当年应当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补偿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向业
绩补偿方支付的股份总数(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在业绩承诺期内股份与现金
累计补偿金额上限为上市公司向业绩补偿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金额。为避免歧义,
计算股份补偿金额时应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为计算标准。

    (2)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具体补偿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标的资
产减值额×业绩补偿方所持苏州卿峰比例﹥业绩补偿方已补偿股份总数(不含转
增和送股的股票)×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方累计现金补偿金额,则业绩
补偿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资产减值的股份补偿及/或现金补偿。

    其中,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补偿方所
持苏州卿峰股权比例﹣业绩补偿方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补偿期内
业绩补偿方已补偿股份总数(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实际补偿股份数量不超
过上市公司向业绩补偿方支付的对价股份总数(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业绩补
偿方持有股份如有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
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
的评估值(如少于 0,以 0 计算)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
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按照前述约定计算确定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
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补偿方。业绩补偿方获得的股份总
数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业绩补偿方以现金补偿,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报告》
披露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

                                   3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减值补偿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股份
回购及注销,自应补偿股份数确定之日(指《减值测试报告》披露之日)起至该
等股份注销前,业绩补偿方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如因股份不足而涉及支付现金补偿款,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减
值补偿方案且将股份回购及注销完成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业绩补偿
方支付其应补偿的现金,业绩补偿方在收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补偿金额一次性
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
滞纳金。

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影响的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2,206,771,772 股。根据交易方案,公司本次拟
向除上海蓝新以外的 14 名苏州卿峰股东发行 1,616,741,648 股作为股份对价;同
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前,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587,871,726           26.64%
  2     李非文                                         110,338,500            5.00%
  3     燕卫民                                          79,536,000            3.60%
  4     朱峥                                            76,000,000            3.44%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437,547            2.51%
  6     李强                                            26,224,169            1.19%
  7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00            1.14%
  8     金洁                                            20,000,000            0.91%
  9     刘本忠                                          16,690,000            0.76%
 1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946,327            0.59%
                  合计                               1,010,244,269          45.78%

      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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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1,141,336,088           29.85%
 2      上海领毅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139,297,220            3.64%
 5      李非文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79,536,000            2.08%
 7      朱峥                                           76,000,000            1.99%
 8      中金瑟合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74,490,492            1.95%
                   合计                             2,365,903,224          61.88%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三
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2,206,771,772 股,沙钢集团持有公司 587,871,72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6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823,513,420 股,沙钢集团持有公司 1,141,336,088 股,持股比例 29.85%,沙钢
集团仍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和控股股东,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
变化,沈文荣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批准过程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6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
《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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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
订后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及《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
《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 11 月,沙钢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并同意
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2)2020 年 11 月,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均已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并同意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
部文件。

(二)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主要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本次交易通过法国经济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外国投资审查。

    (3)本次交易通过德国联邦经济事务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无异议程序。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审批、审查或核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3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
                         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关于所 提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供信息 真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实性、 准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
             确性和 完   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
             整性的 承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诺函        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愿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声明及
                         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沙钢股份
                         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本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关于无 违   谴责;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
             法违规 行   为。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为的声 明   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与承诺函    2、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况;且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 13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经自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关于不 存   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
             在不得 参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与上市 公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司重大 资   产重组的如下情形:(1)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产重组 情   案侦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 36 个月内曾因内幕交易被中国
             形的说明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沙钢股份董 关于所 提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事、监事、高 供信息 真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
  级管理人员 实性、 准   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确性和 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3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整性的 承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诺函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
                       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关于无 违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法违规 行 况;且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
             为的声 明 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
             与承诺函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
                       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关于重 大 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资产重 组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沙钢股份董 摊薄即 期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事、高级管理 回报措 施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人员     得以切 实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履行的 承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诺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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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
                          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
                          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关于所 提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供信息 真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
              实性、 准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确性和 完   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整性的 承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
              诺函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沈文荣先生
                          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关于守 法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及诚信 情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况的承 诺
                          2、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函
                          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形;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关于保 证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上市公 司   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独立性 的   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
              承诺函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本承诺函自本人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本人保证

                                        3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
                       如本人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
                       际损失,本人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1、因本人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大连特殊钢有限
                       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
                       重整事项(“重整”),为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本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作出如下承
                       诺: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沈文荣先生、以及江苏沙钢集
                       团有限公司与沈文荣先生所控制的子公司等下属单位(东北特
                       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等下属单位除外)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
                       类似业务,亦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沙钢股份有
                       限公司产生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钢铁产品的生产。
                       (2)自重整完成之日起的五年内,沈文荣先生将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彻底解决江苏沙钢
                       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业竞争问
                       题。
                       (3)沈文荣先生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不利用对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4)继续支持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关于避 免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若因业务开展之需要的关联交
             同业竞 争
                       易,则严格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定
             的承诺函
                       价合理、公允。
                       如因沈文荣先生或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而导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沈文荣先
                       生或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已向上市公司作出的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
                       2、本人将对本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
                       的公司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未来上市公
                       司拓展其业务范围,导致本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
                       他受本人控制的公司或组织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将停止经营相
                       关竞争业务或在不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将该同业竞争的
                       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
                       3、本人确认,本人将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本承诺函自本人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本人保证
                       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
                       如本人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
                       际损失,本人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

                                      4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失。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1、本人及本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
                         公司或组织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公司或组织在与上市公司进行确有
             关于规 范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
             关联交 易
                         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
             的承诺函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承诺函自本人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本人保证
                         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
                         如本人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
                         际损失,本人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作为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人特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关于保 持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人
             对江苏 沙   不会放弃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任何第三人谋求
             钢股份 有   对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限公司 控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人
             制权的 承   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采取所需适
             诺          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以保持对沙钢股份的实际控
                         制地位。
             关于重 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
             资产重 组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摊薄即 期
                         实履行作出承诺:
             回报措 施
                         1、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得以切 实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履行的 承
                         担补偿责任。
             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
                       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公司(包括公司出资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关于认 购
                       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沙钢集团    股份锁 定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期的承诺
                       同时,本公司亦承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其锁
                       定期结束后,应在满足特定的具体条件后分期解除限售,具体
                       解除条件以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所签署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
                       司购买资产协议》关于锁定期和解禁安排的约定为准。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


                                       4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不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
                         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作为苏州卿峰的股东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苏沙钢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苏州卿峰的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本公司已履行了苏州卿峰公
             关于注 入
                         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资产权 属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的承诺
                         为;本公司所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
                         权属纠纷与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
                         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就前述承诺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卿峰的股东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苏沙钢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 提
                         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
             供信息 真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实性、 准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确性和 完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整性的 声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明与承诺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就本公司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情况作如下
             关于最 近   说明:
             五年无 违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实
             法行为 的   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承诺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4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关于规 范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在与上市公司
             关联交 易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的承诺      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
                         利益。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本公司保
                         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
                         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任何实际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
                         如下声明和承诺:
                         1、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
                         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特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
                         棒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整事项(“重整”),为维护上市
                         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作出如下承诺: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沈文荣先生、以及江苏沙钢集
                         团有限公司与沈文荣先生所控制的子公司等下属单位(东北特
                         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等下属单位除外)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
                         类似业务,亦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沙钢股份有
             关于避 免
                         限公司产生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钢铁产品的生产。
             同业竞 争
                         (2)自重整完成之日起的五年内,沈文荣先生将在符合相关法
             的承诺
                         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彻底解决江苏沙钢
                         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业竞争问
                         题。
                         (3)沈文荣先生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不利用对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4)继续支持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若因业务开展之需要的关联交
                         易,则严格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定
                         价合理、公允。
                         如因沈文荣先生或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而导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沈文荣先
                         生或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继续履行上述已向上市公司作出的相关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2、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
                          束,如未来上市公司拓展其业务范围,导致本公司及相关企业
                          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
                          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将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或在不影响上
                          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将该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
                          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将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
                          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本公司
                          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
                          监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
                          成任何实际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
                          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关于保 持   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上市公 司   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
              独立性 的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承诺        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
                          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本公司
                          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
                          监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
                          成任何实际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经自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
              关于不 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
              在不得 参   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与上市 公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司重大 资   组的如下情形:(1)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产重组 情   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 36 个月内曾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形的说明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关于重 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
              资产重 组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摊薄即 期
                          实履行作出承诺:
              回报措 施
                          1、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得以切 实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履行的 承
                          担补偿责任。
              诺
上海领毅、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企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佳源科盛、   关于认 购 下声明和承诺:
皓玥挲迦、中 股份锁 定 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取得发行股份时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金瑟合、     期的承诺 足 12 个月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
中金云合、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截至取得发行股份时持续

                                        4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堆龙致君、上               拥有权益的时间达到 12 个月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
海奉朝、                   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烟台金腾、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顺铭腾盛、                 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上海三卿、昆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
山江龙、                   锁定期安排提出反馈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其意见对上述锁定
厚元顺势、                 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执行。
厦门宇新                   作为苏州卿峰的股东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企业就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苏州卿峰的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本企业已履行了苏州卿峰公
                           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企业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关于注 入   为;本企业所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
               资产权 属   权属纠纷与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
               的承诺      本企业所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不存在其他质押、抵押、其他担
                           保或第三方权益或权利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
                           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本企业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过
                           户或者转移给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本承诺函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卿峰的股东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企业就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 提   本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
               供信息 真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实性、 准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确性和 完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整性的 声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明与承诺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企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关于最 近 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企业及本企
             五年无 违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法行为 的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承诺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关于不 存
             在关联 交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企业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易和同 业 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竞争的 承 或持续性关联交易。
             诺
                       经自查,本企业、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企业的主要管
             关于不 存 理人员及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
             在不得 参 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与上市 公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司重大 资 重组的如下情形:(1)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产重组 情 侦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 36 个月内曾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形的说明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企业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上海领毅、             1、本企业认可并尊重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在沙钢股份的控股
皓玥挲迦、             股东地位以及沈文荣先生对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企
堆龙致君、   关于不 谋 业/本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以所持上市
顺铭腾盛、   求上市 公 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
上海奉朝、   司控制 权 征集投票权、协议、合作、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任
上海三卿、   的承诺    何方式影响或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中金瑟合、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无向上市公司推荐或提名董
中金云合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对于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也无具体调整计划。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本企业特此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企业
                       控制的公司或组织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企业控制的公司或组织在与上市公司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
上海领毅、   关于规 范
                       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皓玥挲迦、   及减少 关
                       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堆龙致君、   联交易 的
                       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
顺铭腾盛     承诺函
                       益。
                       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
                       业作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
                       销。本企业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
                       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本企业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
                       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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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作为苏州卿峰的股东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蓝新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苏州卿峰的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本企业已履行了苏州卿峰公
                         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企业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关于注 入
                         为;本企业所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
             资产权 属
                         权属纠纷与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
             的承诺
                         本企业所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
                         第三方权益或权利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
                         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本企业持有的苏州卿峰股权过户或
                         者转移给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本承诺函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卿峰的股东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蓝新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上海蓝新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 提
                         本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
             供信息 真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实性、 准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确性和 完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整性的 声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明与承诺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最 近   (以下简称“本企业”)就本企业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五年无 违   情况作如下说明:
             法行为 的   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执
             承诺        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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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关于不 存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关联 交
                         (以下简称“本企业”)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易和同 业
                         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持续
             竞争的 承
                         性关联交易。
             诺
                         经自查,本企业、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企业的主要管
             关于不 存   理人员及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
             在不得 参   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与上市 公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司重大 资   重组的如下情形:(1)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产重组 情   侦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 36 个月内曾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形的说明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
                         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言等),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关于所 提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供信息 真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
             实性、 准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确性和 完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
             整性的 承   带的法律责任。
             诺函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苏州卿峰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的业务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关于守 法
                         案调查,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及诚信 情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况的承 诺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函
                         2、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关于不 存
             在不得 参   经自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公
             与上市 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
             司重大 资   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
             产重组 情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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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作为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关于不 存
                       人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在内幕 交
                       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
             易的承 诺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本人将依
             函
                       法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人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关于守 法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
             及诚信 情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况的承 诺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函
                       2、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作为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苏州卿峰董             人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事、监事及高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
级管理人员             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关于所 提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供信息 真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
             实、准 确 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
             和完整 的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承诺函    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
泰联合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均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保
荐机构资格。

十四、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9 月 30 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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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
组预案及相关议案。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重大调整,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当日向深交
所提交了复牌申请。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
复牌事宜。

十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
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特钢业务,
本次重组拟通过收购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注入 Global Switch 的优
质数据中心资产,上市公司将由单一的特钢生产企业转型为特钢和数据中心双主
业共同发展的企业。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有利于
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在确保上市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顺利进行。”

    沙钢集团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江苏沙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本公司
/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本公司/本人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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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办法》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严格履行相关审批要求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本次
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进行核查,并已分别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和
审计报告。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批。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通过网络进行
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单独统计并披露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四)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业绩补偿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方对标的公司的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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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盈利预测补偿作出了相应安排,具体补偿办法参见“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览”
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五)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和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
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增股份进行了锁定期安排,具体参见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
次重组支付方式”之“(一)股份对价”之“3、股份锁定期”。

(六)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
其进行审计、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
价和发行股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
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
见,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七)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的
每股收益变化如下:

                                                     2019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前(实际)     本次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万元)                             1,347,456.58             1,660,148.30
净利润(万元)                                  96,005.26              -760,458.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2,886.35              -455,757.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1.19
                                                   2020 年 1-6 月
                 项目
                                      本次交易前(实际)      本次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万元)                               647,739.04               802,068.05
净利润(万元)                                  46,568.29                19,14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5,228.97               -64,210.29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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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7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2019 年上市公司备考净利润为负,主要由
于 Global Switch 客户之一德利迅达香港由于未按时支付租金而构成违约,预计
未来与德利迅达香港之间的业务无法按原计划产生现金流,从而导致:(1)Global
Switch 在确定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无法将德利迅达香港 2019 年后的相
关协议收入纳入估值范围,使得 2019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约 56.21
亿元;(2)在编制备考审阅报告时,由于德利迅达香港相关收入减少而使得 Global
Switch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显著下降,从而对苏州卿峰收购 Global
Switch 形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分别计提了减值准备 14.76 亿元和 28.69 亿元。

    2020 年 1-6 月备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主要是由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对收购 Global Switch 形成的商誉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 15.39 亿元。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备考口
径的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主要是由于德利迅达香港违约所致。目前,标的公司
已经终止与德利迅达香港的主要服务协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以及商誉、
无形资产减值导致备考口径净利润亏损,是德利迅达香港违约所导致的偶发情况,
后续不具有持续性影响。Global Switch 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经测算,在扣除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汇率变动等非经常性因素影响后,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15.85 亿元、5.86 亿元和 6.14 亿元。
如进一步扣除德利迅达香港的影响后,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11.69 亿元、10.24 亿元和 6.03 亿元。综上,Global Switch
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质量。

    2、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填补措施

    为进一步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注重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

    (1)增强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由特钢业务转型为特钢、数据中心双
主业共同经营,实现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随着数据中心资产的注入,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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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上市公司将持续开展特钢业务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特钢产品质量上等
升级,实现节能降耗,挖潜增效;同时,公司将着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实现上
市公司转型发展,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继
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
制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
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
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4)为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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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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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为 23.25%,
剔除同期深证综指指数(399106.SZ)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22.92%;剔除同行业
中证钢铁指数(930606.CSI)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12.98%。

    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即 2016 年 9 月
19 日)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
自查,根据其出具的自查报告,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
司将继续敦促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守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避免发生内幕交易
行为,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
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
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二、审批的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 2017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以下审批、审查、核准: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本次交易通过法国经济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外国投资审查。

    (3)本次交易通过德国联邦经济事务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无异议程序。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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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的相关风险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项下 Global Switch 相关盈利情况的承诺
期为三个会计年度,其中首个会计年度为标的资产交割日所在之会计年度,如标
的资产交割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业绩承诺期内,Global Switch 截
至各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否则业绩补偿方应对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自身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外,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的实
现还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同行业竞争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如以上因素
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则存在 Global Switch 未能完成承诺业绩,从而触发业绩补
偿方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风险。业绩补偿方亦存在因偿付能力不足而无法及时
补偿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
成约 47 亿元的商誉。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本次交易所形
成的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双方在国内外的优势资源,推进数据中心
业务本土化和国际化结合发展,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中心企业,
从而有效保障 Global Switch 的持续盈利能力,使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
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相应增加。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备考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主要是由于德利迅达香港违约导致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下降以及计提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所致,德利迅达香港违约属于偶
发情况,后续不具有持续性影响。Global Switch 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经测算,在
扣除投资性 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 动、汇 率变动等 非经常性 因素影响 后,Glo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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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tch 在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15.85 亿元、5.86 亿
元和 6.14 亿元。如进一步扣除德利迅达香港的影响后,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11.69 亿元、10.24 亿元和 6.03 亿元。综
上,Global Switch 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同时,业绩补偿方也与上市公司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就标的公司的业
绩实现情况作出了承诺。

       尽管如此,但并不能排除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从而导致业绩承
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的可能性,使得上市
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下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六、整合的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核心资产为 Global Switch 51%的股权,Global
Switch 是国际知名的数据中心企业,因此,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
由特钢升级转型为特钢、数据中心双主业共同发展。上市公司将通过产业布局优
化、产业链协作、本土化和国际化协同推进的方式,打造海内外联动发展新格局。

       由于特钢业务与数据中心业务在经营模式方面,以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本
身在管理体系、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标
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充分利用标的公司现有管理
团队的专业性,继续由其负责数据中心具体经营业务。因此,上市公司将积极维
护标的公司的管理稳定性,逐步提升数据中心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降低整合风
险。

       尽管如此,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能否有效整合仍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资产和人员规模将进一步
扩张,在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给上市公司带来更高的挑战。若上市公司不能进行有
效整合,可能导致管理效率下降,进而导致重组效果不如预期,本次交易存在一
定的整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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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配套融资不能足额募集的风险

    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交易相关费用。其中,募集配套
资金中 4,324.17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剩余 15,675.83 万元用于支付
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并足额募
集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被取消或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不足,
则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的相
关费用,从而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安排造成不利影响。

八、Global Switch 的经营风险

(一)全球经济形势变化的风险

    Global Switch 目前现有数据中心分布在欧洲和亚太地区 8 个主要城市,分别
位于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等欧洲和亚太
地区的主要经济体。若全球经济复苏放缓或者出现下行,Global Switch 可能会受
到多方面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及长期利率波动、通货膨胀、货币政策、地
缘政治问题、立法及监管规则变动、债务及股票市场的波动以及行业及金融的宏
观趋势等。若经济形势的下行导致客户对未来数据中心的需求减少,可能降低
Global Switch 未来的租金收入水平。因此,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
得 Global Switch 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二)跨国经营的风险

    Global Switch 总部位于伦敦,是欧洲和亚太地区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现有
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香港、伦敦、马德里、巴黎、新加坡、
悉尼等 8 个一线市场,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运营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果未来国际贸易壁垒增加,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管辖外贸条款的法律
或政策发生变化,不排除由于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变化而对公司在相关国家或地区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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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发展,Global Switch 现有竞争对手可能扩大已有数据中心规模、开
设新的大型数据中心;新的竞争对手也会不断出现、加入行业竞争。参与者的增
多可能导致行业资源供应过剩。

    另外,Global Switch 的业务依赖于电信公司、系统集成商、托管式服务提供
商及其他托管中介、企业及政府机构等,但这些客户与 Global Switch 的合作不
是排他性的,可以选择与 Global Switch 的竞争对手合作,以满足其数据中心服
务需求。此外,客户较高的转换成本有助于 Global Switch 维持较低的客户流失
率,也会使 Global Switch 难以从竞争对手处获得新客户。

    如果 Global Switch 无法在竞争中保持优势,无法保留现有客户或吸引新客
户,则 Global Switch 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37.19%、29.02%及 26.50%。Global Switch 专注于服务大型客户,导致 Global
Switch 的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 Global Switch 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无法履行服务协
议,会对 Global Switch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并直接影
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盈利水平和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数据中心规划设计、系统集成与运营管理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数据中心运
营管理服务要求技术人员拥有计算机、通信、软件、网络等全方位知识体系,同
时具备现场具体的实施和管理经验,以及较为丰富的数据中心开发运营经验,以
满足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网络资源整合规划发展等工作的复杂要求。

    Global Switch 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团队及顶尖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并依
赖这些核心人员来维持及开发客户。因此,人才流失可能导致其竞争优势减弱,
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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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数据中心安全性相关风险

    Global Switch 是欧洲和亚太地区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和开发商,由
于数据中心承担了大量数据的存储、处理、分发等工作,且通常放置了客户的重
要 IT 设备,其对于数据、设备、机房的安全保障具有较高的要求。客户将其重
要的 IT 设备放置在 Global Switch 的数据中心,也是基于其对 Global Switch 所提
供的安全保障服务的信任。

    尽管 Global Switch 和客户对安全保障给予了较高的重视,但是仍有可能存
在相关安保措施被损害、IT 设备被损坏、数据被窃取、或者整个数据中心的运
行受到扰乱的风险。当出现上述安全事故时,不仅会损害 Global Switch 的数据
中心设施、客户的设备、存储的数据等,还可能会影响 Global Switch 在行业内
的声誉,损害 Global Switch 在数据中心行业的品牌形象并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此外,数据中心通常保存了大量金融机构、跨国企业、政府机构的相关数据,
因此可能会成为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一旦出现恐怖袭击的情况,Global Switch
将面临较大的损失,受到不利影响。

(七)数据中心运营可靠性相关风险

    Global Switch 数据中心的稳定运营主要依赖于操作系统的有效运行,如建设
管理及电力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日常经营中,Global Switch 的操作系统可能面
临系统故障、病毒攻击或其他硬件、软件、网络及系统等出现故障带来的风险。
随着 Global Switch 提供的产品种类多样化发展及服务范围的延伸,复杂程度可
能也会逐步增加,相关风险可能进一步提升。

    若 Global Switch 的任何一个数据中心因设备故障、意外事件、自然灾害、
极端天气、蓄意毁坏等原因发生严重事故,Global Switch 的经营业绩及声誉可能
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服务中断及设备故障可能会致使 Global Switch 承担法
律责任。由于 Global Switch 的许多客户与其多个数据中心存在业务往来,某个
数据中心发生事故可能会导致该客户在其他数据中心的流失率增加。

(八)汇率相关的风险

    Global Switch 用于财务报告的记账货币为英镑,但是,除了于伦敦运营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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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心外,其余数据中心运营地的法定货币还包括欧元、港币、澳元和新加坡元,
因此,Global Switch 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确认相应的汇兑损益。

    英镑与欧元、港币、澳元和新加坡元之间的汇率均为市场化汇率,每个外汇
交易日均存在波动,故 Global Switch 时刻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Global
Switch 针对汇率波动做出风险对冲安排,以减少外币折算的影响。但由于 Global
Switch 无法对未来汇率的波动趋势进行有效预测,且涉及的外汇种类较多,如果
外汇市场出现大幅变化,可能导致 Global Switch 财务报告出现大额的汇兑损失,
从而对 Global Switch 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九)融资相关的风险

    Global Switch 业务的运营和增长涉及大量的资本和运营支出。为满足其运营
需求,Global Switch 可能需要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然而,公司募集资金的能
力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对公司的预期以及
公司的信用评级。

    在债务融资方面,Global Switch 拥有较高信用评级,这使其能以较低成本取
得债务融资,并进一步降低了其总体的资金成本,使得 Global Switch 能提供具
有竞争力的价格并赢得大型客户。然而,Global Switch 可能无法维持现有的信用
评级风险,而一旦其信用评级下调,Global Switch 将会面临更高的融资成本,并
可能无法取得所需的资金,进而损害其业务表现及财务状况。

(十)经营性房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Global Switch 主要资产为经营性房产,按照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并采用
公允价值计量。由于部分经营性房产位于英国境外,并以非英镑货币计量,故影
响经营性房产账面价值的因素包括公允价值变动及相应的汇率变动。

    Global Switch 通常采用预测未来租金现金流和最终处置收益的方式来评估
其经营性房产的价值。如果预期未来的出租率、租金水平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
导致经营性房产公允价值下降,Global Switch 可能面临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
其当期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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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电力供应的风险

    数据中心需要保持常年 24 小时运行的状态,故数据中心对电力供应的要求
十分严格,不仅需要 24 小时不间断的电力供应,并且所供电力的电压、电流等
指标均需要达到特定的标准。为此,Global Switch 在每个数据中心所在地与当地
电力供应商签署了供应协议,并且 Global Switch 也配置了备用发电机和不间断
电源(UPS)等备用电源,以便在出现电力中断的情况下,维持数据中心的运转。

    尽管 Global Switch 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仍可能存在因电力供应商的原因
导致其电力供应中断,或者供电质量无法达到特定要求的情况,可能需要采取使
用备用电源进行应急供电的措施,使得数据中心在运营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方面面
临一定的风险。

(十二)澳大利亚业务的相关风险

    Global Switch 澳大利亚业务运营主体 GSAH 主要运营澳大利亚悉尼西部和
东部两个数据中心。2016 年 12 月 21 日,Global Switch 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ICT 与 Aldersgate 下属的 GSGL 签署了包括售股协议、贷款协议在内的一系列协
议。协议约定 ICT 将所持有的 GSAH 所有股份出售给 GSGL。基于合约安排和
董事任命,Global Switch 开始承担 GSAH 的经营风险、获取澳大利亚运营主体
的可变回报且具备影响该可变回报的能力。因此,根据 IFRS 第 10 号合并财务报
告准则,Global Switch 将 GSAH 作为间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尽管有协议约定,但是 GSGL 作为 GSAH 的股东,若其最终未实际履行相
关协议,则 ICT 将无法获得 GSAH 的全部股权收益;此外,GSGL 作为 GSAH
经登记的所有权人,仍然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擅自出售 GSAH 股权的可能性。假
如上述风险发生,将对 Global Switch 整体经营业绩、盈利能力甚至估值水平造
成不利影响。

(十三)租赁土地到期无法续约或租赁条款变更的风险

    Global Switch 在阿姆斯特丹、香港及新加坡的土地均为长期租赁土地,该等
土地的永久 产权依法 由政府持 有。若 该等租约 终止或无 法续签租 约,Global
Switch 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任何有关租赁权的争议均可能对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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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英国脱欧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

    英国和欧洲对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至关重要。英国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
终止其欧盟成员国身份,脱欧过渡期为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过渡期结束后,欧盟法律将不再继续适用于英国。在此期间,英国与欧盟将就英
国脱欧后的合作框架进行磋商并形成结论。双方未来关系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当
地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影响,也会限制 Global Switch 在英国的融资。如果英国
与欧盟难以就双方未来关系达成一致协议,英国与欧盟成员国的贸易往来将失去
现有的顺畅。

    英国脱欧对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可能造成多方面的影响。比如,如果未来
政策限制英国与欧盟之间的人员和商品自由流通,Global Switch 将会面临人才短
缺、设备供应延迟等风险。此外,欧盟国家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要求经
营数据中心,而目前英国未来是否适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存在不确定性,
Global Switch 的客户未来可能需区分英国及欧洲其余国家的数据中心运营要求
来进行数据中心的使用。上述各方面因素都可能对 Global Switch 的业务运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十五)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卫生组织于 2020 年 1 月 30
日将新冠疫情定性为全球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上升为全
球性疫情。新冠疫情对区域及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Global
Switch 目前所在的 8 个经营地区均受波及。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冠疫情对 Global Switch 的运营影响尚有限。
在疫情期间,Global Switch 的交付承诺并未受到影响,并通过保持与承包商、当
地政府等各方协商合作以持续推进重大项目;Global Switch 所有数据中心在疫情
期间均保持正常运转。但由于疫情的 发展不可预测,Global Switch 的未来财务
状况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疫情恶化,Global Switch 经营的数据中心不能正常
运转,将导致 Global Switch 业务、声誉等各方面受到影响,甚至使公司面临法
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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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概览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钢铁行业面临产业结构调整,行业竞争激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钢铁业走在世界钢铁业发展的前列,为国民经济的增长
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中国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中国钢铁业迈入成熟发展阶
段,出现了产能过剩。

    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我国粗钢年产量自 2014 年以来持续处于 8 亿吨的高
位,2019 年我国粗钢产量达到 9.96 亿吨;在需求方面,粗钢表观消费量自 2014
年以来基本在 7 亿吨左右波动。

    随着国家推出的一系列供给侧改革、产能结构优化等宏观经济调整政策,钢
铁行业既面临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机遇,也面临化解过剩产能的挑战。

    在产业政策方面,201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
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提出从 2016 年开始,
用 5 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 1-1.5 亿吨。2016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了《钢铁工
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明确要求 2016 年全面关停并拆除技术落后、
产能较低的中小型炼铁高炉、炼钢转炉、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2016 年 12 月,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         打击“地
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相关钢铁煤炭企业进行
拉网式的梳理核查,对存在违规的企业要进行处置、整改。2017 年 1 月,发改
委、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       促进钢材市场平衡
运行的通知》,明确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的行为。2017 年 2 月,
工信部启动 2016 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动态调整工作,要求逐步压减钢铁企业数量,
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2017 年 2 月,工信部等十六部委联合印发《关
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将落后产能的界定标
准由原本的“装备规模+工艺技术”为主,拓展完善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
技术”的综合标准体系。2020 年 6 月,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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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提出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化发展。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
推动了落后钢铁产能的淘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

    在需求方面,国内钢铁产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基建、机械、汽
车和电器等领域,其中,房地产直接贡献率达到 25%-30%,与基建并列为钢铁
消费量最大的两大领域。房地产行业方面,2018 年达到景气顶点后缓慢回落;
短周期看,疫情扰动供需节奏,疫情期间,各地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给予了集中于
供给端的政策扶持;随着疫情缓和,房地产呈现复苏态势。总体而言,在中央“房
住不炒”政策方针指引下,预期未来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保持平稳,来自房地产行
业的钢铁需求将保持平稳。而基建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新基建”首
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国家战略要求,同时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加速
新基建项目投资落地,预计将显著带动钢铁行业需求。

    总之,目前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去产能任务尚未完成,结构调整压力犹存,
环保要求不断提升,竞争依然激烈;但“新基建”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
的机遇,一方面将带动部分领域钢材消费增长,另一方面,将推动钢铁产业实现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2、大数据产业兴起,数字经济前景广阔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
用不断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大数据产业”迅速崛起并渗透到经济与社会活动
的各个方面。“数字经济”将迅猛发展,前景广阔。作为大数据产业基础设施的
数据中心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中国 IDC 市场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国 IDC 圈发布的《2019-2020
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 IDC 市场总规模为 1,562.2 亿元,
同比增长 27.2%。未来三年,中国 IDC 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到 2022 年,
中国 IDC 市场规模将达到 3,200.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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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数据中心服务市场规模预期

                               市场规模(亿元)
       3,500                                                    3,200.5
       3,000
                                                 2,485.7
       2,500
                                  1,958.2
       2,000
                 1,562.2
       1,500

       1,000

         500

          0
                  2019            2020E          2021E          2022E

   数据来源:中国 IDC 圈

    从数据中心建设数量来看,亚太地区将成为全球数据中心发展最快的区域。
根据中金公司出具的研究报告,中国数据中心机房面积占整个亚太地区机房面积
的比例达到 20%。从中长期看,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互联网产业链的快速发
展、互联网与实体产业的融合,中国有可能成为未来中长期数据中心需求和发展
较快的区域。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云经济”快速发展,推进了企业云化、智能
化转型提速,数字经济发展动力强劲。科技新基建作为政企云化、智能化转型的
数字底座,短期有望推动疫情后的经济复苏,中长期有助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上下游全产业链发展。

    当前,中国经济在遭受疫情的冲击下,新型基建作为重要的逆周期调节手段,
新型基建政策密集出台。2020 年 3 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
提出“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新基建”。
而 5G、大数据中心是科技新基建的主线,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是新型
基础设施的核心,加快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的关键。
综上,消费、金融、交通、工业等产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运用迅猛增长,对数
据存储、处理的需求将呈现指数式的爆发,数据存储、处理的集中化、外包化将
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数字经济前景广阔,数据中心市场需求和产业投入具有巨
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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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大力扶持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作为大数据产业的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社会管
理等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了规范和鼓励数据中心的健康发展,国
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2015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推动大数据
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大数据与传统
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培育
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7 年 4 月 10 日,工信部《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提出,
到 2019 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到 4,300.00 亿元,积极发展工业云服务,协
同推进政务云应用,云计算在制造、政务等领域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2018 年 6 月 7 日,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 2018 年工作计划》提出,到 2020 年底,初步建成工
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初步建成适用于工业互联网高可靠、广覆盖、大
带宽、可定制的企业外网络基础设施,企业外网络基本具备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IPv6)支持能力;形成重点行业企业内网络改造的典型模式。初步构建工业互
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成 5 个左右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过 20
亿。推动 30 万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培育超过 30 万个工业 APP。

    2019 年 1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
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绿
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
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
机构。

    2019 年 2 月 14 日,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印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
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 号),有序推动数据中
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工程,鼓励对改造工程进行绿色测评,建立健全绿色数
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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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3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
展的通知》,强调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
建设,鼓励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初步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
行业的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

    上述产业政策为我国数据中心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
康、稳定发展。

    4、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国内企业纷纷抢滩全球发展高地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经营能力,
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企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一带一路”发
展倡议,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在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推进国际产能和
装备制造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2017 年北京“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再次加快“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
为国内外企业合作发展构筑了新的平台,进一步扩展了海内外企业交流合作的基
础。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家大力倡导和推动海内外企业在新兴产业的合作,
按照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
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实施走出去的重大战
略,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性的跨国企业,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动向、响应“一
带一路”的发展倡议。公司通过收购国际知名的数据中心企业,探索新兴数字经
济与传统产业共同发展的全新业务模式,创新大数据产业与传统制造业融合的发
展新路。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实现业务结构优化和企业转型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自

2015 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关于积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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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制造 2025》等涉及大数据发展战略的
政策和规划。

    “互联网+”行动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经济
与现代制造业的融合创新。“互联网+”行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信息化和工业化
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和高质量发展,促使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
强国转变。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结合国家“互联网+”和“中国制
造 2025”发展理念,沙钢股份在抓好钢铁产业“上等升级”的同时,将以新能
源、新材料以及数据中心等领域为未来发展方向,通过并购数据中心企业,落实
公司发展战略,实现业务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发展。

    Global Switch 作为欧洲和亚太地区最大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和开发商,
目前是全球数据中心行业内拥有最高信用评级的企业之一,具有高水平的技术安
全保障。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正式进入数据中心行业,主营业务将由特钢业务
转为特钢和数据中心双主业共同发展。对于特钢业务,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结构
优化、质量提升、产业链延伸、节能降本、营销创新等措施,不断提升高质量发
展水平,实现持续稳健发展,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特钢生产企业。对于数据中心
业务,公司将整合双方在国内外的资源优势,加强相关产业链的协作,推进数据
中心业务本土化和国际化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
据中心企业。并以此作为契机,加快公司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步伐,培育公司新
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进入新兴产业,协调运营双主业,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公司多年以来一直专注于特钢领域,主要产品为用于汽车制造、铁路、机车、
造船、机械制造等领域的特种钢材。在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引领下,公司大力
提升产品的研发能力,提升产品档次,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特钢主业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由特钢企业转型为特钢和数据中心双主业共同
发展的企业。上市公司将结合数据中心业务与原有特钢业务在业务模式、产业链
上下游、行业周期等方面的特点,充分发挥国内外市场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
协调数据中心业务和特钢业务的共同发展,深化业务结构调整,优化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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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身发展驱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两种不同业务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期间分散业务经营风
险,改善主营业务的结构,从而实现业务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发展,增强企业盈
利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3、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全球化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苏州卿峰下属的 Global Switch 为欧洲和亚太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
和开发商,现有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香港、伦敦、马德里、
巴黎、新加坡、悉尼等区域核心城市,客户涵盖多个国家不同规模的客户,包括
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政府组织、电信运营商、云管理服务供应商、全球领先的电
脑软件提供商系统集成商、信息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公司等,资产质量优良,盈
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突出。

       Global Switch 运营的数据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可为客户提供具有快速恢复能
力的电力和冷却系统、可靠的安全保障、先进的监控系统,以及连接服务、云服
务和托管服务。因 Global Switch 独立于电信运营商和云服务提供商的中立属性,
在 Global Switch 搭建的开放平台上,汇聚了世界著名的电信运营商、云服务提
供商、全球性的系统集成商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专业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了丰富
的选择及快速、安全的服务。此外,Global Switch 目前是全球数据中心行业内拥
有最高信用评级的企业之一(惠誉 BBB、标准普尔 BBB、穆迪 Baa2),其业务
和财务实力均被市场认可。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数据中心资产的注入,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将转变为特
钢和数据中心双主业,整体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高,上市公司企业
价值将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数据中心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主业发展重点,
上市公司将通过产业布局优化、产业链协作、本土化和国际化协同推进的方式,
着力提高数据中心业务的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
力。

       4、响应“一带一路”发展倡议,致力于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带一路”建设是以全球视野对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进行的战略构想,是
推动中国区域经济合作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拓展的战略布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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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一路”建设优先需要解决的便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国互联网企业需要深度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带一路”实现的不仅仅是道路互联互通,更重要的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信息互联互通所带来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必将大大加快,这既为中国互联网企业
提供了发展平台,也影响了其未来的布局和发展。

    公司在谋求自身业务转型发展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
布局互联网数据中心行业,在为公司业绩增效的同时,也为“一带一路”信息化
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批准过程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6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
《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
订后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及《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
《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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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 11 月,沙钢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并同意
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2)2020 年 11 月,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均已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并同意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
部文件。

(二)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主要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本次交易通过法国经济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外国投资审查。

    (3)本次交易通过德国联邦经济事务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无异议程序。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审批、审查或核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卿峰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卿峰 100%
股权。本次苏州卿峰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881,361.24 万元,交易对方所获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表:

                                                                              现金
交易对方     出资额                总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持股比例                                              对价
  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万元)
沙钢集团   743,000.00     34.15%   642,572.13   642,572.13    553,464,362          -
上海领毅   400,000.00     18.39%   345,933.85   345,933.85    297,961,971          -
皓玥挲迦   200,000.00      9.19%   172,966.92   172,966.92    148,980,985          -
中金瑟合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中金云合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堆龙致君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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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     出资额                 总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持股比例                                                   对价
  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万元)
上海奉朝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烟台金腾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顺铭腾盛   100,000.00      4.60%     86,483.46    86,483.46      74,490,492             -
佳源科盛   95,083.596      4.37%     82,231.59    82,231.59      70,828,239             -
上海三卿    87,000.00      4.00%     75,240.61    75,240.61      64,806,728             -
昆山江龙    33,400.00      1.54%     28,885.48    28,885.48      24,879,824             -
厚元顺势     7,000.00      0.32%      6,053.84     6,053.84       5,214,334             -
上海蓝新     5,000.00      0.23%      4,324.17              -                -   4,324.17
厦门宇新    4,916.404      0.23%      4,251.88     4,251.88       3,662,253             -
  合计      2,175,400    100.00% 1,881,361.24 1,877,037.07 1,616,741,648         4,324.17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1.61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一)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1、股份对价

    根据交易各方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苏州卿峰 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为
1,881,361.24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 1,877,037.07 万元,现金对价 4,324.17 万元。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1.61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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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苏州卿峰股东沙钢集团、上海领毅、皓玥挲迦、中金瑟合、中金
云合、堆龙致君、上海奉朝、烟台金腾、顺铭腾盛、佳源科盛、上海三卿、昆山
江龙、厚元顺势、厦门宇新合计发行 1,616,741,648 股,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沙钢集团                 642,572.13             553,464,362
   2              上海领毅                 345,933.85             297,961,971
   3              皓玥挲迦                 172,966.92             148,980,985
   4              中金瑟合                  86,483.46              74,490,492
   5              中金云合                  86,483.46              74,490,492
   6              堆龙致君                  86,483.46              74,490,492
   7              上海奉朝                  86,483.46              74,490,492
   8              烟台金腾                  86,483.46              74,490,492
   9              顺铭腾盛                  86,483.46              74,490,492
   10             佳源科盛                  82,231.59              70,828,239
   11             上海三卿                  75,240.61              64,806,728
   12             昆山江龙                  28,885.48              24,879,824
   13             厚元顺势                    6,053.84              5,214,334
   14             厦门宇新                    4,251.88              3,662,253
                       合计               1,877,037.07          1,616,741,648

    (3)股份锁定期安排

    ① 基本承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作出如下承诺:

    沙钢集团承诺:“本公司(包括公司出资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
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7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其他获得股份的交易对方承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取得发行股份时持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截至取得发行股份时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达到 12 个月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② 业绩补偿方应同时遵守的承诺

       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操作性和可实现性,沙钢集团同意作为本次交易的业
绩补偿方,在严格遵守上述基本承诺的前提下,还须同时遵守以下锁定承诺,即
按照基本承诺与以下锁定承诺确定的锁定期孰长原则确定可解锁股份时间和数
量。

       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12 个月且 Global Switch 于业绩承
诺期首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 Global
Switch 在业绩承诺期首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占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
比例;

       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24 个月且 Global Switch 于业绩承
诺期第二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与第一期合计累计解除
限售比例为 Global Switch 在业绩承诺期前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占业绩
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比例;

       第三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36 个月且 Global Switch 于业绩承
诺期第三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与第一、二期合计累计
解除限售比例为 Global Switch 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占承诺净利润总和
的比例。

       ③ 其他承诺

       上述限售期存续期间及届满后,如交易对方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人担任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自然人还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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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现金对价

    公司拟向上海蓝新支付现金对价 4,324.17 万元,上市公司将在配套融资实施
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现金对价;若配套融资被取消或未能实施或金额
不足,上市公司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6 个月内完成支付。

(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同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等市场询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
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交易相关费用。其中,
募集配套资金中 4,324.17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剩余 15,675.83 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被取消或未能实施或募
集金额不足,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本次交
易的相关费用。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苏州卿峰及其子公司。苏州卿峰为持股型公司,本部未
经营业务,其核心资产为 Global Switch 51%股权。

    本次对 Global Switch 的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评估结果,Global Switch
100%股权的收益法评估值为人民币 387 亿元。


                                     7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苏州卿峰成立于 2016 年 1 月,本部未经营业务,其账面除通过 EJ 持有 Global
Switch 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只有部分货币资金及其他往来款项,且根据
管理层规划,苏州卿峰未来也不会从事任何业务,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苏州卿
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即评估值=货币资金评估值+往来款项评估值+长
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评估结果,苏州卿峰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899,590.81 万元。

    评估基准日后,Global Switch 于 2020 年 11 月向 Tough Expert 和 EJ 分别派
发现金红利 5,394 万英镑和 1,345 万英镑,合计 6,739 万英镑,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作价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方式 如下 :调整 后的标 的资产 交易作 价= 标的资 产评估 值-Global
Switch 的分红款×评估基准日英镑汇率×EJ 对 Global Switch 的持股比例+EJ 收
到的分红款×评估基准日英镑汇率

    经计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1,899,590.81 万元-6,739 万英镑×8.7144
×51%+1,345 万英镑×8.7144=1,881,361.24 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业绩补偿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本次交易项下 Global Switch 实现的净利
润(该净利润为 Global Switch 合并报表中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评
估报告》中列明的 Global Switch 相对应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Global Switch 相关盈利情况的承诺期为三个会计年
度,其中首个会计年度为标的资产交割日所在之会计年度,如标的资产交割时间
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

    根据《评估报告》等文件,Global Switch 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的预测净利润数额分别为 12,425.56 万英镑、14,505.13 万英镑、19,931.94
万英镑和 26,631.67 万英镑。

    (1)此次业绩承诺金额较前次披露下调的原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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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A.Global Switch 的客户之一德利迅达香港曾与 Global Switch 就香港、新
加坡、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由于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
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款项并违约,标的公司管理层判断应收德利迅
达香港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因此,2019 年、2020 年 1-6 月在苏州卿峰合并
层面以实际收款为限确认对德利迅达香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0、1,075.22 万
元(原预计确认收入分别为 69,993.73 万元、25,448.26 万元)。鉴于德利迅达
及其子公司的违约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仍未得到合理解决,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Global Switch 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
将相关可出租面积默认为空置机位,用以其他客户的预期入驻,进而导致本次
预测中短期内业绩较前次出现下降,Global Switch 100%股权的评估值也相应
下降。

       B.本次交易作价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业绩补偿方作出的业
绩承诺均以评估预测的净利润为基础,业绩补偿方的业绩承诺前后金额分别与
Global Switch 的预测净利润具有对应关系。随着 Global Switch 预测净利润的
调整,业绩补偿方的业绩承诺也随之调整。

       (2)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2020 年上半年存在业绩增长不及前次预期
的情况如下:

       Global Switch 在 2018 年-2020 年上半年存在业绩增长不及前次预期的情
况,主要是受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款项并
违约的影响,但是德利迅达香港违约事项属于偶发情况,后续不具有持续性影
响。

       评估机构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出
于谨慎性原则,在预测未来营业收入时,已经剔除了德利迅达香港曾与 Global
Switch 就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的影响,对本
次营业收入预测进行了调整。

       因此,本次评估中预测 Global Switch 的营业收入在短期内有所下降或呈
缓慢增长;中长期来看,随着 5G 的快速发展促使数据中心行业需求量大幅上升,
Global Switch 现有数据中心的空置区域及未来改扩建数据中心区域将吸引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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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客户,为 Global Switch 带来业绩增量。2020 年度,Global Switch 已
与多家全球知名互联网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等签订新的业务合同,
新签合同所涉电力容量超过 50 兆瓦,同时亦与多家优质客户就建立新的业务合
作关系开展积极洽谈。Global Switch 未来业绩增长已不受德利迅达香港违约事
件的影响。

    (3)此次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可实现性具体如下:

    A.Global Switch 主要业务所在地区的行业发展情况

    Global Switch 总部位于伦敦,现有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
香港、伦敦、马德里、巴黎、新加坡、悉尼等 8 个一线城市,其业务集中在欧
洲和亚太地区。

    就全球数据中心市场机房规模发展来看,欧洲地区作为成熟数据中心市场
在机房规模增长率上趋缓,数据中心企业主要通过并购实现规模扩张,成熟数
据中心市场规模化、集中化特性显现。拉美、亚太地区目前为数据中心增长最
快的市场,其中巴西、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的数据中心投资增速突出。近年
来,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数据中心市场的亮点,具有较大增长潜力。

    新加坡、中国香港、东京和悉尼一般被认为是亚太地区一线数据中心市场。
据 CBRE 发布《2020 年上半年亚太区数据中心趋势报告》显示,2019 年全球移
动数据流量增长了 49%,并将以每年 31%的速度递增并持续到 2025 年。数据使
用量的稳定增长继续推动亚太地区数据中心的扩张需求。

    亚太地区拥有庞大且不断增长的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群体,这推动了对
各种数据中心设施和服务的需求。新加坡、中国香港、悉尼和东京这些主要市
场一直是数据中心投资的首选地点。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强大、连通性好、营商
环境相对便利,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会受到运营商和投资者的青睐。受益于其
人口结构、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使用率增高,以及对电子商务、OTT、物联网设备
与应用和大数据分析的消费需求旺盛,这四座城市对各类数据中心和云服务的
需求持续上升。

    据 451Research 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于收入计算,亚
太市场占全球外包数据中心容量的 38%,且未来十年,亚太市场的外包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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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潜力最大。该地区正在广泛使用云计算,IP 流量也在不断增长。从 2019 年
到 2026 年,亚太市场(不包括中国)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9.0%。

    作为亚太地区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庞大并保持着高速
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国 IDC 圈发布的《2019-2020 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2019 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总规模为 1,562.2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7.2%。未
来三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到 2022 年,中国数据中心
市场规模将达到 3,200.5 亿元。

    B.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Global Switch 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6 月
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
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976.56        6,652.50          6,936.1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进一步剔除报告期内德利迅达收入
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后归属母公司     13,260.65       11,619.61          6,814.69
        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9 年度,Global Switch 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损益及其他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度下降较大,主要是
2019 年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款项并违约,
标的公司管理层判断应收德利迅达香港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一方面
在苏州卿峰合并层面以实际收款为限确认对德利迅达香港的销售收入,2019 年
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0;另一方面,于 2019 年对应收德利迅达香港的应收账款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与 2018 年相比出现较大的下降。上述 2019 年净利润
下降是德利迅达香港违约所导致的偶发情况,后续不具有持续性影响。

    进一步剔除报告期内德利迅达收入后,Global Switch 2019 年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仍有一定下降,主要由以下原因所致:一方面,新加
坡兀兰、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相继于 2019 年度建设完成,从投资性房地产--在
建工程科目转出,相应的维护费用开始计入当期损益,导致 2019 年度运营成本
有所提升;另一方面,2019 年 Global Switch 层面原确认德利迅达收入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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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有明显增长,对应的所得税也显著增长,但模拟测算剔除德利迅达收入影响
         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时,所得税科目仍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计算,未进
         行调整。综上,导致 Global Switch 2019 年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仍有一定下降。

                C.本次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本次重组中,沙钢集团为业绩补偿方。沙钢集团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本
         次交易项下 Global Switch 实现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为 Global Switch 合并报
         表中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评估报告》中列明的 Global Switch
         相对应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根据《评估报告》等文件,Global Switch 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的 预测 净利润 数额 分别为 12,425.56 万英 镑、14,505.13 万英镑、
         19,931.94 万英镑和 26,631.67 万英镑。

                综合而言,Global Switch 在报告期和预测期内,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如
         下:

                                                                              单位:万英镑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6 月     7-12 月
净利润     17,976.56    6,652.50   6,936.13   5,489.43 12,425.56   14,505.13 19,931.94   26,631.67
             注:上表中的净利润为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如前所述,鉴于德利迅达香港未按时支付其与 Global Switch 的业务往来
         款项并违约,2019 年确认的对德利迅达香港的收入金额为 0。同时,评估机构
         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Global Switch 进行评估时,出于谨慎
         性原则,在预测未来营业收入时,亦剔除了德利迅达香港曾与 Global Switch
         就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北数据中心业务签署的相关协议所产生的收入。

                因此,本次评估中,德利迅达香港相关的可出租面积默认为空置机位,用
         于其他客户的预期入驻,使得 Global Switch 的预测净利润在 2020 年、2021 年
         较 2018 年下降。而从 2022 年之后看,随着未来 5G 的快速发展,数据中心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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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大幅上升,同时 Global Switch 现有数据中心的空置区域及未来改扩建
数据中心区域亦将吸引更多优质的客户,为 Global Switch 带来业绩增量。2020
年度,Global Switch 已与多家全球知名互联网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电信运营
商等签订新的业务合同,新签合同所涉电力容量超过 50 兆瓦,同时亦与多家优
质 客 户 就建 立 新 的业 务 合作 关 系开 展 积极 洽 谈。 德 利 迅达 香 港违 约 事件 对
Global Switch 未来的业绩增长已不再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鉴于 Global Switch 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Global Switch 报告
期内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化的原因,以及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参考的盈利预测相对
审慎,可知 Global Switch 未来期间的预测净利润具有合理性。业绩承诺方基
于 Global Switch 预测净利润所作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Global Switch 作为欧洲和亚太地区领先的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和开发商,
其现有数据中心分布在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香港、伦敦、马德里、巴黎、新
加坡、悉尼等 8 个区域核心城市,共计 13 个数据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 39.27
万平方米,总电力容量 369 兆伏安。此外,Global Switch 已计划在伦敦、阿姆斯
特丹、巴黎、香港等城市中心区域改扩建现有数据中心或者建设新的数据中心,
预计新增总建筑面积达到 9.20 万平方米、新增电力容量 161 兆伏安,分别较现
有水平增长 23.43%、43.63%。全部建设完成后,Global Switch 将拥有高达 48.47
万平方米的数据中心,合计电力容量达到 530 兆伏安,进一步提高其在欧洲和亚
太地区的覆盖率,巩固行业领先的地位,为 Global Switch 未来总体业绩增长奠
定了良好基础。

    2、Global Switch 于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的计算原则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Global Switch 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指 Global
Switch 合并报表扣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前述净利润以英镑计价,且应使用与《评
估报告》预测相同的汇率,即应剔除评估基准日之后英镑汇率变动因素对 Global
Switch 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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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对 Global Switch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Global Switch 承
诺净利润数与实现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Global Switch 合并财务报表是由 Global Switch 管理层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并由 Global Switch 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准则转换。会计
师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业绩承诺数据进行专项审计。

    3、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

    (1)业绩补偿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内,Global Switch 截至各年末累计实现
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否则业绩补偿方应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
股份总数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末累计
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补偿方本次交易中获
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业绩补偿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
数量若含有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上述所述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
份总数及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均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当年股份如有不足补偿
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的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
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上市公司
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
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股份回购及注销,如因股份不足而涉及
支付现金补偿款,业绩补偿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业绩补偿方案
后 2 个月内足额支付给上市公司;自应补偿股份数确定之日(指当年《专项审核
报告》披露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业绩补偿方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
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业绩补偿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
股份数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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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则应补
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
×(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
上述公式计算的调整后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
应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现金红利金额=每股累计已分配现金
股利×调整后的当年应当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补偿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向业
绩补偿方支付的股份总数(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在业绩承诺期内股份与现金
累计补偿金额上限为上市公司向业绩补偿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金额。为避免歧义,
计算股份补偿金额时应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为计算标准。

    (2)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具体补偿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标的资
产减值额×业绩补偿方所持苏州卿峰比例﹥业绩补偿方已补偿股份总数(不含转
增和送股的股票)×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方累计现金补偿金额,则业绩
补偿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资产减值的股份补偿及/或现金补偿。

    其中,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补偿方所
持苏州卿峰股权比例﹣业绩补偿方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补偿期内
业绩补偿方已补偿股份总数(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实际补偿股份数量不超
过上市公司向业绩补偿方支付的对价股份总数(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业绩补
偿方持有股份如有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
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
的评估值(如少于 0,以 0 计算)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
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按照前述约定计算确定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
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补偿方。业绩补偿方获得的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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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业绩补偿方以现金补偿,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报告》
披露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

    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减值补偿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股份
回购及注销,自应补偿股份数确定之日(指《减值测试报告》披露之日)起至该
等股份注销前,业绩补偿方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如因股份不足而涉及支付现金补偿款,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减
值补偿方案且将股份回购及注销完成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业绩补偿
方支付其应补偿的现金,业绩补偿方在收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补偿金额一次性
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
滞纳金。

(五)过渡期安排

    1、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的资产
交割日。自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起,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交易对
方转移至上市公司。各方同意并确认,资产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在资产交割日后亦应归属于上市公司享有(除上市公司在《购买资产协议》中已
经认可的事项外)。

    2、交割手续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
认购对价股份的增资行为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3、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后,应由上市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
司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相关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

    4、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
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
少的净资产部分,在上条所述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按向上
市公司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5、各方一致同意,上市公司应在资产交割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完成对价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的手续,交易对
方应按上市公司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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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 次 交易 前, 公司 总 股本 为 2,206,771,772 股, 其中 沙 钢集 团持 有公 司
587,871,72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64%,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直接持
有沙钢集团 29.32%股权,并通过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控
制沙钢集团 17.67%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587,871,726           26.64%
  2      李非文                                         110,338,500            5.00%
  3      燕卫民                                          79,536,000            3.60%
  4      朱峥                                            76,000,000            3.44%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437,547            2.51%
  6      李强                                            26,224,169            1.19%
  7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00            1.14%
  8      金洁                                            20,000,000            0.91%
  9      刘本忠                                          16,690,000            0.76%
 1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946,327            0.59%
                    合计                              1,010,244,269          45.78%

       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1,141,336,088           29.85%
 2      上海领毅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139,297,220            3.64%
 5      李非文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79,536,000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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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7     朱峥                                            76,000,000            1.99%
     8     中金瑟合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74,490,492            1.95%
                      合计                              2,365,903,224          61.88%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三
 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2,206,771,772 股,沙钢集团持有公司 587,871,72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6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823,513,420 股,沙钢集团持有公司 1,141,336,088 股,持股比例 29.85%,沙钢
 集团仍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和控股股东,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
 变化,沈文荣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
 东的股权结构(含全部交易对方)如下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是否为交易对方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是         1,141,336,088      29.85%
 2        上海领毅                                 是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是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是           139,297,220       3.64%
 5        李非文                                   否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否            79,536,000       2.08%
 7        朱峥                                     否            76,000,000       1.99%
 8        中金瑟合                                 是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是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是            74,490,492       1.95%
11        佳源科盛                                 是            70,828,239       1.85%
1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否            55,437,547       1.45%
13        李强                                     否            26,224,169       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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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否              25,200,000      0.66%
15   昆山江龙                                 是              24,879,824      0.65%
16   金洁                                     否              20,000,000      0.52%
17   刘本忠                                   否              16,690,000      0.44%
18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否              12,946,327      0.34%
19   厚元顺势                                 是               5,214,334      0.14%
20   厦门宇新                                 是               3,662,253      0.10%
21   其他公众股东                             否           1,196,527,503     31.29%
                   合计                       -            3,823,513,420    100.00%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
三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二)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资产为 1,151,300.89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权益为 496,801.91 万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作价为 1,881,361.24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
务指标的比重如下: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苏州卿峰         占上市公司比重
总资产(万元)                 1,151,300.89          5,095,360.83          442.57%
净资产(万元)(注)             496,801.91          1,881,361.24          378.69%
营业收入(万元)               1,347,456.58           312,691.73            23.21%
    注:上市公司净资产口径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于苏州卿峰 100%
股权的交易作价高于其净资产额,苏州卿峰的净资产数值为交易作价。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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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 次 交易 前, 公司 总 股本 为 2,206,771,772 股, 其中 沙 钢集 团持 有公 司
587,871,726 股,持股比例为 26.64%,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直接持有沙
钢集团 29.32%的股权,并通过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沙钢集团 17.67%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587,871,726           26.64%
  2      李非文                                         110,338,500            5.00%
  3      燕卫民                                          79,536,000            3.60%
  4      朱峥                                            76,000,000            3.44%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437,547            2.51%
  6      李强                                            26,224,169            1.19%
  7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00            1.14%
  8      金洁                                            20,000,000            0.91%
  9      刘本忠                                          16,690,000            0.76%
 1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946,327            0.59%
                    合计                              1,010,244,269          45.78%

       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1,141,336,088           29.85%
 2      上海领毅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139,297,220            3.64%
 5      李非文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79,536,000            2.08%
 7      朱峥                                             76,000,000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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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中金瑟合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74,490,492            1.95%
                  合计                             2,365,903,224          61.88%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三
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由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沙钢集团持股比例
为 29.85%,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持股比例为 7.79%,沙钢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上
海领毅 22.06 个百分点,仍为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和控股股东。沈文荣先生持有
沙钢集团股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剔除沙钢集团以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
之后取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根据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以下简称“《适用指引 1 号》”),在认定是否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
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但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
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取得股份后
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的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以该部分权益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但上市公司董
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前述主体已通过足额缴纳出资、足额支付
对价获得标的资产权益的除外。

      本次交易过程中,沙钢集团向上市公司出售的苏州卿峰 34.15%股权(对应
苏州卿峰 743,000.00 万元的出资额)包括两部分:(1)本次重组停牌(2016 年
9 月 19 日)前 6 个月至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17 年 6 月 14 日)
期间取得的苏州卿峰 23.90%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520,000.00 万元的出资额),
该部分股权已于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足额支付对价并完成交割;
(2)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今,沙钢集团从秦汉万方受让的苏州
卿峰 4.60%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100,000.00 万元的出资额),从富士博通受让的
苏州卿峰 1.38%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30,000.00 万元的出资额),从上海三卿受

                                       9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让的苏州卿峰 0.60%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13,000 万元的出资额),从上海道璧受
让的苏州卿峰 3.68%股权(对应苏州卿峰 80,000 万元的出资额),上述股权已足
额支付对价并完成交割。根据《适用指引 1 号》的规定,沙钢集团以第(2)部
分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需要剔
除计算。

       由此,根据《适用指引 1 号》,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且
将沙钢集团以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取得
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剔除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且剔除沙钢集团以其在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获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股份后,一致行动口径下上市公司主
                              要股东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沙钢集团                                     975,222,289            25.51%
 2       上海领毅                                     297,961,971             7.79%
 3       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297,961,969             7.79%
 4       上海奉朝、上海三卿                           139,297,220             3.64%
 5       李非文                                       110,338,500             2.89%
 6       燕卫民                                        79,536,000             2.08%
 7       朱峥                                          76,000,000             1.99%
 8       中金瑟合                                      74,490,492             1.95%
 9       中金云合                                      74,490,492             1.95%
 10      烟台金腾                                      74,490,492             1.95%
                    合计                            2,199,789,425           57.53%
    注:1、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2、上海三
卿、上海奉朝为一致行动人而将其持股合并计算。

       由上表,根据《适用指引 1 号》的规定,将沙钢集团以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
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取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剔除计算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沙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比例为 25.51%,而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的持股比例为 7.79%,沙钢集团持股比
例超过上海领毅 17.72 个百分点,沙钢集团仍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和控股股东。
沈文荣先生持有沙钢集团股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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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3、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沙钢集团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9.85%,超过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 7.79%的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差额达到 22.06 个百分点;按照《适用指引 1 号》的规定剔除其以在上
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之后取得的苏州卿峰股权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后,沙钢集团持股比例为 25.51%,超过第二大股东上海领毅 7.79%
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差额达到 17.72 个百分点。沙钢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后,均
保持持股比例最高和控股股东的地位。

    此外,为保证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单独或
与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的交易对方(除沙
钢集团外,包括上海领毅、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上海奉朝、上海三
卿、中金瑟合、中金云合)分别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承诺认可并尊重沙钢集团在沙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地位以及沈文荣先生对沙钢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以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
协议、合作、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任何方式影响或谋求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承诺人亦无向上市公司推荐或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对于本次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也无具体调整计划。

    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出具了《关于保持对江苏沙钢股份有
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声明和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不会放弃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任何第三人谋求对沙钢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声明和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
月内,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采取所需适当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以保持对沙钢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沙钢集团,沈文荣先生仍为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在本次交易前后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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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沙钢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 3,823,513,420 股,上海领毅将持有公司 297,961,971 股,持股比例将达到 7.79%,
上海领毅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皓玥挲迦、堆龙致君、顺铭腾盛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持有公司 297,961,969 股,持股比例将达到 7.79%,合并
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的交易,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时,因
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沙钢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沙钢集团监事
会主席,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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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之盖章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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