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 莱 特: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 2019
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可公司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苗应建 陈本荣 朱闽翀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