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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旻艾”)、镇江港
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源水务”)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上海旻艾与港
源水务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 4,5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1、拟为上海旻艾提供担保金额共计 4,00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金额 1,000 万元综合授信,拟向宁波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金额 3,000 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海旻艾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拟为港源水务提供担保金额 50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源水务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银行大港支行申请金额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源水务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
(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和
授信时间,签署上述担保合同。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而上述担保
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飞渡路 66 号 6 幢
       法定代表人:吴晓坚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设计、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设计、
销售,集成电路、应用电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模具、仪
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旻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旻艾 100%
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71,503.9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283.58 万元,净资产为 61,220.32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 元;2021 年实
现营业收入为 21,710.34 万元,利润总额为 2,507.46 万元,净利润为 2,390.3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谭伟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含:工业用水生产供应;管道安装维修、材料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源水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源水务 100%
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7,145.7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82.45 万元,净资产为 5,563.26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 元;2021 年实现
营业收入为 1,217.56 万元,利润总额为 513.66 万元,净利润为 384.81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上述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上海旻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 1,000 万
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
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2、为上海旻艾向宁波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
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3、为港源水务向江苏银行大港支行申请金额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
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对其在经营管
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因而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海旻艾 4,000 万元综合授信和港源水务 500 万元综合授
信提供合计 4,5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784.37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4.73%,其中,因转让艾科半导体股权延续形成的担保余额
9,359.89 万元;其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及涉及
诉讼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