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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螳 螂: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2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5 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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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在新金
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款项、租赁应收
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
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
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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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
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
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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