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5-10-21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公司章程》(2015 年 1 月 28 日生效) 《公司章程》(2015 年 10 月 20 日修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605.58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631.6228
万元。(第 2 款略) 万元。(第 2 款不变)
第二十条 (原各款不变,增加一款)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5年10月20日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后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40605.5813 万 股 增 加 至
45631.6228 万 股 , 其 中 发 起 人 持 股
17659.7083万股,社会公众持股27971.9145
万股。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起人中馀投资有
第二十条 (略)
限公司持有13720.680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30.07%;发起人中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601.472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70%;
发起人广州市裕进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1267.995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8%;
发起人广州市创盛达水暖器材有限公司持有
69.559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5%。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605.5813 万股,没有发行其他种类股票。 45631.6228 万股,没有发行其他种类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