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9-13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事前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与中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签订《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并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和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等进行调整。因此,公司与中盛集团拟签订《关于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台英、戎启平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6.21%股权,其中通过中盛集团持有公司 5.70%股权。因此,中盛集团认购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公司稳定、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剑萍 张军书 康晓岳
201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