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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1-05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
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
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被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
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36,986.66 万元;2020 年 6 月 29 日,公
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0,000.00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106,986.66 万元;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13,882.70 万元。
    (二)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0,000.00 万
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113,882.7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前,继续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尚未收到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
沟通,东方海洋集团表示其将继续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
义务。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置其名下部分资产,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
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其何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完成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归还情况见下表:
序号          日期      归还金额(万元)   公告编号          刊登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1         2020-06-29       30,000.00      2020-05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

       合计归还金额         30,000.00         —                —

        二、违规担保情况
       (一)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
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未履行审批决策程
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提
供担保余额 78,597.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9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
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
司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对(2019)鲁 0612 民初 3556 号案件提起上诉申请,涉
及标的金额 18,025,738.08 元。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
用资金、解决问题。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敦促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7 条规定,公
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