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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智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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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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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由公司内部审计部具体负
责实施,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
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内部审计部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审
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后对外披露。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与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公司层面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业务层面涵盖了资金活
动、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财务报告等,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
专业模块。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运行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方针、财务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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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
经营决策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
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为经营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
策、协调运作。
    (2)规范的控股股东关系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3)合理的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设立公司办公会,领导和决策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下设各业务办公会及公司管理本部,分别负责各项主营业务及公司支
撑体系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同时,公司还任命各项主营业务及专项事务的负
责人,督促、监督各办公会贯彻执行公司办公会的决策。公司各业务体系根据业
务特征,设立具体子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运营。公司管理本部设党建
办公室、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园区管理部、人事法务部、信息化部、证券投
资部、内部审计部等,服务于主营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各子公司、各部门分工
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
序进行。
    (4)内部审计机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
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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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配备3名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020年度,审计部主要对公司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成本费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业绩快报等进行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问题、预防风险,同时规范内
部运作,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化,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5)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员工
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员工的录用、培训、
薪酬、福利、考核、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使员工
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发展。
    (6)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二十多年发展的积淀,构建了一套
涵盖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是对金智人传
承创新、进取的阐释,更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公
司使命是通过持续的创业和创新,不断超越客户期望,让员工实现梦想,为股东
创造价值;公司的愿景是成为国内受人尊敬的一流高科技企业。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实施策略,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
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做到风险可控。
    公司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
格局和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可能影响公司年度发展和长远战略发展的风险
因素,并在经营计划执行中进行阶段性分析与评估,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
风险排除等方法,将公司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公司在重大投资决策时,要求在事前项目论证时,分析可能的风险并提出防
范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公司业务中已知的风险点,定期进行评估、提示
和控制。
    最后,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
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以及责任问责制度,使得各种重大突发事件能被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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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并妥善处理。
   3、控制活动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
理需要,建立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专门制度进行防
范控制,同时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
决策及管理风险,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和信息
披露质量。具体如下:
    (1)法人治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经营决策授权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
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授权明晰、
运作规范、健康发展。
    2020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共审议40余项
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年度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均提供了网络投
票方式,方便股东参会并行使权利;此外,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
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
行了单独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等议案时
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4月,公司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与
完善。
    (2)生产经营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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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设立了合理的内部组织机构,各职能部
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有序进行。公司制定了涵盖产品研发管理、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
管理、生产安全管理、销售、采购、人力资源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一系列制度,
如《研发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调试工作规范》、
《质量控制管理手册》、《电气业务合同评审管理规定、授权细则和流程》、《IT
业务项目合同评审管理规定、流程》、《采购人员作业指导书》等,确保公司各项
生产经营工作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度,为有效防控疫情,公司迅速成立了应对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了切实、
可行、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在疫情期间顺利复工复产。此外,公司自2003
年起正式获得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于2009年完成了2008版新标准的
认证转换,于2015年7月、2019年6月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重新换发了新证。公司
严格按照国际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内各部门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各项生产活
动,职责明确,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记录、有评估,实现持续
改进。
    (3)财务管理控制方面
    公司依据《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
了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货币资
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采购付款管理办法》、《财产盘点制度》、
《财务报销及付款流程的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借款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
管理暂行办法》、《电气自研产品标准成本管理办法》、《生产性物料报废处理管
理办法》、《研发物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公共费用分摊
办法》、《保函管理制度》、《公司间会计结算办法》、《内部财务检查办法》、《委
托加工财务结算管理办法》、《保证金管理制度》、《收款收据管理办法》、《预付
账款财务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准确、有效,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信息披露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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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
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与传递、
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各类公告文件130
多项,未发生违规行为。
    (5)控股子公司控制方面
    公司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的管
理,并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运作、人事、财务、资金、
担保、投资、信息、奖惩、内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权限范围。2020年度,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
制有效。
    (6)关联交易控制方面
    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了关
联交易和关联方的界定,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
项,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此外,2020
年,全资子公司金智信息收购金智视讯的93.33%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木垒
二期风电场项目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也分别依法履行了相关决策程
序,并按决议顺利执行。
    (7)对外担保控制方面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对担保对
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了公司担保行为,
防范了财务风险并保证了公司稳健经营。
    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截止2020年12
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182,980.05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余额36,933.70万元,为木垒一期风电场项目建设融资提
供担保余额10,616.35万元(已于2021年4月解除担保),为木垒二期风电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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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融资提供担保余额135,430万元(已于2021年3月解除担保)。
    (8)对外投资控制方面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
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降低了投资风险,确保了投资收益和公司稳健发展。2020 年,公司对外投资项
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募集资金使用控制方面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10)内部审计控制方面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得以有效
执行。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内部审计,
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风险隐患并提出改进或处理建议,规范内部运作,提升
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4、信息与沟通
    (1)内部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内部重
大信息的传递、归集程序,确保公司重大信息能得到有效管理,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建立了内部协同办公平台,提高了内部信息交流效率。
    (2)外部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并落实了信息披露制度,并设置专门部门,
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与监管部门沟通,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
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开展信
息交换工作,保证公司能及时、全面地获取外部信息,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和公司
发展。
    5、内部监督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设立了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计部等机构与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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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履行了其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
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实现有效监督;审计部通过对公司
现金、账户等不定期抽查和对固定资产、原材料等定期盘查及对重大事项跟踪核
查等方式,对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履行
了审计职责。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
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查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
人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充分
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证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3、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的1%≤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金额<资产总额的
                   的2.5%                                      的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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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收入的2%≤错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报金额<主营业务收
                   收入的5%                                    收入的2%
                                        入的5%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3%≤错报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的5%                 金额<利润总额的5%     的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③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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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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