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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智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李扬)2021-04-28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0年的相
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
行汇报。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列席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次数
 李扬
               8         8           0           0         否            3         3

    本年度,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
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
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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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金智信息收购金智视讯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2、2020年6月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引入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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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
(2020-2022年度)》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
见。

       3、2020年8月2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乾智能源、乾慧能源提供的担保将构成关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1)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外,
对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查,累计达12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听取管理层、财务负责
人汇报公司年度发展、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2、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现场调查;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投资、重大担保、非公开发行股
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
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年度共出席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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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战略委员会讨论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金智信息收购金智视讯的
9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审议关于为金
智视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乾智能源、乾慧能源提供的担保将构成关联担保的议案等。
       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与关
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
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19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
核。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其监督与核查。2020年
度,公司共计发出公告文件约139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
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认真接
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在互动平台的问
题,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20年,本人积极参加了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多期“空中讲堂”及公司组
织的高管相关培训。此外,本人还通过自觉学习和及时掌握有关最新法律法规和上市
公司监管案例,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争取为公司经营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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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iyang@wiscom.com.cn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李扬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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