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公告编号:2019-43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风险投资。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
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不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
4、资金投向: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列示的风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基金
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
5、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任
一时点投资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6、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已制定《风险
投资内部控制制度》(2017 年 3 月)(详见 2017 年 3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公
司风险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1、投资流程
(1)、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拟进行的风险投资进行可行性论证,制订风险投
资方案。
(2)、公司合规审查与证券事务部对拟进行的风险投资进行合规性审查。
(3)、风险投资方案经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
(4)、风险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
属股东大会审议情形的,董事会应在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2、责任部门
(1)、公司董事长是公司风险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公司风险投资的运作和处置部门。
(3)、公司合规审查与证券事务部负责合规性审查。
(4)、公司财会统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5)、公司稽核审计部为风险投资的监督部门,对公司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
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公司稽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风险投资的
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进行的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风险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投资
风险;
(2)、风险投资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
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
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
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
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
建议。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稽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
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风险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风险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
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
度的风险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承诺
1、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进行的风险投资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2017 年 3 月)的有关规定,
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