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执行受理的基本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对甘情操、朱铃、
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强制执行;并于当日收到福建省泉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申请执行通知书》【(2021)闽 05 执 443 号】。
二、本次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一:甘情操
被执行人二:朱铃
被执行人三: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二)执行依据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纠纷一案,已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并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作出(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365 号《裁决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5)。
上述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被执行人未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
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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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01,399 万元,以及以 101,399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5 月 16 日起(含当日),
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暂
计至 2021 年 3 月 9 日(含当日)的逾期付款利息金额为 90,650,706.00 元,
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仲裁费 4,020,931.20 元。
3.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以被执行人尚未清偿的业绩
承诺补偿款和仲裁费为基数(即人民币 1,018,010,931.20 元)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起(含当日)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4.本案执行程序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各项金额暂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108,661,637.20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由执行结果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通知书》【(2021)闽 05 执 443
号】。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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