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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
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企业的规范
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 2020 年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详情如
下: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及正文。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
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2020 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2020 年的 3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3 次
临时股东大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选举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
履责,忠诚勤勉,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内控体系
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
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等
相关规则、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
制制度,完整的内控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
的安全。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
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六)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
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监
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
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
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
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
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
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
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
事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2、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
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3、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公司财产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4、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