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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翔药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华益泰康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签署该协议是为了
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业务
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战略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
署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泰康”)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拟就共同建设 CDMO 服务平台,以及客户拓展开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
同为全球制药企业提供“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周期的药物研发及生产制造
服务。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本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诸弘刚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5,574,449元
    5、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273号海口高新区D栋轻钢结构标准工业厂房
西侧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11557356207K
    7、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口服溶液、软膏
的生产与销售;医药制剂的处方设计;药物分析、原料药及成品药的质量检测;
西药、中成药及新化合物的筛选;医药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原辅料、
包材、化学中间体、色谱柱类医药制剂研发用材料的购销。(一般经营项目自主
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有华益泰康2%股份,与华益泰康及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华益泰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二、 《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结合自身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各自需求,共建原料药和制
剂双驱动国际化CDMO服务平台,发挥合作各方制药工艺技术优势,实现原料药和
制剂的双向延伸。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药和制剂的关联研发、技术承接、
工艺开发优化、生产验证、国内外注册申报等。
    2、甲乙双方通过各自专业的市场研发、生产、营销能力及经验,共同开拓
全球CDMO项目合作,进行客户推荐或共享,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优惠的条件和待
遇,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各自CDMO项目的原料药和制剂合作方,愿意为合作项目提
供生产场地及后续CMO服务,提升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3、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对
外承担经营责任。
    4、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合作项目事宜所达成的框架性文件,双方还将积极
探讨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双方的项目合作在双方最终所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中
另行详细规定。
    5、甲乙双方认可并同意除双方相互间直接开展项目合作外,双方将积极促
成各自所投资、控制的子公司在本协议框架内开展业务活动。
    6、甲乙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深化人员互访和沟通,建立常态联络协调工
作机制,增强信息、资源共享水平,确保沟通顺畅、合力前行。
    7、本协议有效期10年。
    三、对公司影响
    华益泰康是一家集高端口服固体制剂研发、生产、出口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
企业,多次通过中国NMPA和美国FDA的GMP审查,已有多个制剂产品在中国和美国
上市销售。华益泰康拥有特色缓控释制剂研发和制造平台,具有丰富的中美双报
经验,致力于打造制剂一站式国际化CDMO服务平台。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公司与华益泰康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在原料药和制剂研发、生产及客户拓展等方面开展全方面战略合作,共建国际化
CDMO服务平台,共同为全球客户提供“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周期的药物研
发及生产制造服务。本次合作能够持续丰富公司CDMO/CMO产品管线,推动公司产
品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公司在医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签署该协议是为了建立长期、
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
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