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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11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董
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
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                                                                   √
             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
    邮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 0758-8512658 查询。
    联系人:谭妙玲
    联系邮箱:tml@ght-china.com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1”,投票简称为“鸿
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
       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
1.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
       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
       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