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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博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王利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下午 3:00。
    5、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 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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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会议
 室
      8、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 2023 年 2 月 18 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有
表 决 权 的 股份 数 274,348,370 股 ,占 公 司 有 表决 权股 份 总 数的
51.349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274,321,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44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2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88,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7%。
      2、会议由王利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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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
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
杨远先生、黄琼女士、任杭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利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王利平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王君平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戴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戴国平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杨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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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杨远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黄琼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黄琼女士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任杭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任杭中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岳祥先生、徐虹女士、杨华军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
结果如下:
    2.01 选举蒋岳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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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蒋岳祥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徐虹女士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杨华军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舒跃平先生、徐建村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林晓帆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3.01 选举舒跃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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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跃平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徐建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徐建村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4,321,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7.574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2.29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党亦恒、曹寅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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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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