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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宝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2-04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决定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

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

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打 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议案》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

式以2019年12月17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陈妹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
    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 3,采用等额选
    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股东账号: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本单位)承

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

票:是 □ 否 □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
  1.00
           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
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
效。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