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 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3:00 在江苏
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 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长蒋小平先生主持,会议
列席人员有公司监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一、
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二)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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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216.37 万元,同比下降 31.48%;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44 万元,同比下降 98.0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0025
元,同比下降-97.99%。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 2021 年产品销售计划,2021 年预计股份公司含税营业收入 13.80 亿元
(不含税 12.21 亿元);归母净利润 0.67 亿元,较 2020 年分别增长 16.07%和
3,793.85%。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
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
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 020944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44 万元,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102,205.54 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377.98 万元。基于公司发
展需要,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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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 2020 年度年报
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一季
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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