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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隆健康:独立董事梁侠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12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侠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现将2018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应参加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7
次,其中本人6次以现场方式、1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经营运作的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列席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按照公司制度
要求进行了述职。
   二、 2018年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如下:
    1、在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
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1
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深圳信隆健康
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议案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修订《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度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在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在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
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共组织召开
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3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
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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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
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真阅读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的文件资料,及时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18年度本人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提交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结合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其余三位独立董事共同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今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
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充分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
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尽一份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ang_x888@163.com


                                         独立董事:梁侠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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