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及第一大股东认购底价、数量的公告2012-05-25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
及第一大股东认购底价、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方案为: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00,396,16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90,059,424.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
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发
布了《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2-026):2011 年年度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2 年 5 月 23 日。
201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2 年 4 月 23 日、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根
据该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根据公司与第一
大股东——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电”)签署的《深
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的约定,如果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等除息、除权行为,中国机电认购股份
的底价、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
商后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及中国机电认购底价、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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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
低于 14.58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2 年 4 月 24 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为 14.58 元/股(备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 14.43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14.58-0.15=14.43 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不超过 12,000 万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5,000 万元。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
本次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2,125 万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底价÷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2,000×
14.58÷14.43=12,125 万股(取整)
三、中国机电认购底价及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中国机电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格不低于每股 14.58 元人民币,且不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
价格认购;认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920 万股(含本数)~2,700 万股(含本数),
占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00%~22.47%。
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等除息、除权行为,
中国机电认购股份的底价、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后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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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鉴于发生前述除
权除息,中国机电认购底价及数量分别调整如下:
1、认购底价调整:中国机电认购价格不低于每股 14.43 元人民币【即:调
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14.58-0.15=14.43 元/股】,且不参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
相同的价格认购。
2、认购数量调整:中国机电为保持持股数占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00%~22.47%,根据公司与中国机电签署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的约定,中国机电认购数量区间相应调整为 942
万股(含本数)~2,725 万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20.00%-中国机电目前持股
数=(600,396,160+121,250,000)×20.00%-134,908,123=942 万股(取整)
(公司目前总股本+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22.47%-中国机电目前持股
数=(600,396,160+121,250,000)×22.47%-134,908,123=2,725 万股(取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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