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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7-20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7 月 19 日--2012 年 7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7 月 20 日 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 年 7 月 19 日 15:00
--2012 年 7 月 2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9 号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臧卫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
239,736,7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00,396,160 股的 39.93%。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39,531,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00,396,160 股的 39.9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
表股份数量 205,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00,396,160 股的 0.03%。
     8、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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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239,726,337 股同意,10,4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39,726,337 股同意,10,4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许志刚、冯成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
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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