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控股子公司参加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2-11-22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4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加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竞拍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2012年9月28日、10月24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通过关于浙
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43.50%的股权,以下简称“金徕公司”)
厂区搬迁、购买土地及拟签署《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2-038、2012-042),
以及经金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为建设搬迁后的新厂区,同意金徕公
司申请并购买项目建设用地,用于搬迁后的生产经营场所及投资项目的生产基地及相关
的配套设施等。
根据上述决议,金徕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参加金华市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活动,竞得“金市工土让告字【2012】14号”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政府部门需履行签章审批程序,2012年11月21日,金徕公司取得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提
交的《成交确认书》(双方签章)。
(一)该建设用地的相关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金华市工业园区力迈工具以北、24 号路以东
2、使用年限:50年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占地面积:67,144平方米(折合约101亩)
5、建筑面积:约8.06万平方米
6、容积率:≥1.2(具体指标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为准)
7、竞拍成交价:成交单价每平米人民币252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692.0288万元。
(二)资金来源
购买上述土地需缴纳的价款1,692.0288万元全部由金徕公司以其自有资金支付。为
参与此次土地使用权竞拍,金徕公司已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90万元,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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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按出让金成交总额的20%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定金。
2012年11月19日,金徕公司缴纳了成交总价与土地竞买保证金的差额金额2.0288
万元。至此,金徕公司完成缴纳上述宗地的全部成交价款。
(三)后续手续要求
根据《成交确认书》的规定,金徕公司应当于2012年11月16日前,持该《成交确认
书》到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四)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影响
金徕公司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可满足其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建设新厂区的
生产基地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提供必备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其长远规划和发展。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成交确认书》的要求,金徕公司需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金徕公
司放弃竞得资格,金徕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要求,2012年11月16日,金徕公司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政府部门需履行签章审批程序,2012年11月21日,金徕公司
取得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签章)。
四、备查文件
1、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与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签署的《成交确认书》与《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7022012A21035)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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